辭職了但是沒有到公司規定的時間走提前離職

時間 2021-06-02 09:35:38

1樓: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韓飛律師

提前辭職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樓:

公司批了,有書面性的證據嗎?若有,隨時走人;若口頭,視同未批,你必須幹到公司規定的時間15天。

4樓:

公司是錯誤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5樓:

這應該算是你理虧了。

公司規定的辭職期15天,是合法的。

而你沒到期,也沒有得到公司的請假批准,就私自不去上班,可以算是自動離職。

如果公司有制度寫明自動離職者不結算剩餘工資,那你基本上就要不回了。

勞動局上訴的機會也小,除非你能找到公司在勞動法方面不合法的證據,說是因為公司不合法而辭職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如需離職,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工作後,就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你的工資,用人單位應該及時全額支付。雖然你沒有提前通知,而離職,有違法律規定,但用人單位不能以此來拒發工資。

你可以要求勞動仲裁要回自己的工資。對於你未按規定提前通知就離職,如果用人單位能證明給其造成損失,可以向你主張權利,要求賠償。

7樓:鏡湖閒人

找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8樓:匿名使用者

*看了下勞動合同法,並沒有出現任何一條說如果沒有先通知公司就走就要扣工資的法條。這個沒有法律依據,在結算工資的時候應該按您的勞動獲得合理的報酬。

但是:1.公司的15天提前通知期完全符合法律依據,如果公司章程裡是這麼規定的,那您應該要遵守。如果公司章程裡有提到擅自離職的罰款,也不是以不開工資的形式出現的。

2.您提前了15天走,如果您工作的公司因為您臨時離開無人頂替崗位而受到的損失需要您來賠償(需要證據)

3.您辭職了,沒有在規定日期提前通知單位,是得不到經濟補償金等額外補償款項的(就您給的題設)

9樓:

最好諮詢下勞動部門!

辭職已經辭職但是又還沒有到30天,因為特殊原因要提前離開,工廠不放人,這種情況怎麼辦呢

那隻能說明你的特殊情況,希望得到諒解大不了不要工資 一般按照流程就是要等30天的,除非你不要這比工資,你可以馬上走人 一般辭職都是需要提前15天的啊,家裡有急事,可以直接走啊,沒啥大不了的 請假唄。找個好點的理由,去醫院開病假,單位不能不準的。辭職已經辭職,但是辭職以後又沒有到30天,因為特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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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意思你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了,簽訂也沒任何關係,合同中關關於違約金的約定是違法的。勞動合同法中關於違約金只有兩種情況,一公司提供培訓約定服務期的,二,競業禁止的,你應該不屬於這兩種情況的。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就沒問題了 勞動合同是一定要籤的,解除合同大原因有很多,如果公司有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