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命中註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簡稱民訴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人民法院對違反此規定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44條規定“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擅自處分已被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責任人限期追回財產或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最高人民法院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在發出執行通知書以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根據上述規定,擅自處分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對責任人除應承擔民事制裁或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院會依法追究責任人
法院財產保全錯誤怎麼處理
3樓:華律網
原告在訴訟過程中申請法院對被告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以保證執行的順利實現,這是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但是,如果保全申請本身是錯誤的呢?保全申請人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呢?
對此,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問題是立法規定過於原則籠統,對於何為申請有錯誤隻字未言。
司法實踐中,首先,存在保全申請錯誤的事實,通常以申請人的訴訟請求是否得到法院生效裁判的支援作為衡量保全是否錯誤的重要認定標準,保全錯誤的原因有多種,如對訴訟標的沒有請求權基礎等,但錯誤的結果只有一種即訴訟請求沒有得到法院生效裁判的支援,需要注意的是判決數額小於保全數額,差距存在合理性的不屬於保全申請錯誤。其次,申請人對保全申請錯誤主觀上存在過錯,故意或者過失均可。最後,給被申請人造成了損失,損失與保全申請錯誤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保全錯誤損失主要體現在保全期間的利息損失、替代資金貸款利息等直接損失、積極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4樓:雪人晒太陽
法院財產保全錯誤,法院應該解除財產保全,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財產保全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錯誤申請財產保全造成他人損失的行為,從實質上看是一種侵權行為,在實踐中,同時為防止被申請人權利濫用,如果想追究申請人的責任,首先要認定這種錯誤申請行為具備侵權行為民事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即行為的違法性、行為人的主觀過錯、損失的存在、損失與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被申請人或其他受害人還應當證明錯誤申請財產保全與財產損害結果之間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否則法院應當駁回其要求申請人賠償的請求。
5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訴訟財產保全錯誤的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5條規定:“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6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問題不太具體,有兩種可能會導致保全錯誤,第一種可能是因為申請人的原因,及申請人申請了財產保全,但是沒有在訴訟中勝訴,或者其勝訴的金額小於保全的金額。第二種可能是法院採取的保全措施存在錯誤,即法院的執行行為有誤。對第一種情況可以通過起訴,要求申請人進行損害賠償,對第二種情況,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7樓:我我和雨天有個
申請財產保全,您應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即《財產保全申請書》,並按照一定比例繳納申請費用。法院認為需要提供擔保的,申請人提供的擔保數額應與申請保全的財產數額相等。法院受理申請後,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
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如果被申請方提供擔保的,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申請執行前,為保證判決的執行或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其處分的保護性措施。財產保全無疑為您以後執行中切實實現自己的利益吃了一粒定心丸。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財產保全。那麼,申請財產保全應符合哪些條件呢?首先,申請財產保全的案件應屬給付之訴;其次,財產保全應具有法定的事實根據和事由;另外,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其申請。
財產保全分兩種,一種是訴訟財產保全,另一種是訴前財產保全,即是在緊急情況下,如果利害關係人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的話,將會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於是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比如,王經理是搞水產生意的,他和某水產公司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他將2噸海鮮運到火車站的貨場裡,但是水產公司卻以海鮮的質量不符合要求為由,拒收貨物,拒付貨款。眼看海鮮就要變質,焦急萬分的王經理來到法院,向法院提出了財產保全的申請。
法院裁定變賣這批海鮮。這就是訴前財產保全。有一點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並且要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的15日內起訴,過期不起訴的話,法院就解除財產保全,如果因財產保全而給被申請方造成了損失,則由申請人進行賠償。
在審判實踐中,不乏這樣的例子:申請財產保全的當事人最後是敗訴方,也即意味著他的申請是錯誤的。這時候,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方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由此可見,申請財產保全一定要慎重考慮,妥善行事,否則,可能會為此付出代價。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法院在財產保全中,查封或者扣押了第三人所有的財產,第三人可以持查封扣押清單和能證明該財產屬第三人所有的證據,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
如果查實該財產是你的,法院會依法解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