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不怕一換一
在訂婚以後懷孕了,但是還沒有結婚,兩個人,這回是女方不願意結婚了,男方要求孩子生下來男方要帶走,所料多少盒是一些呢?彩禮的錢十萬塊錢要退還嗎?還是交彩禮錢當做你班的回相親無償的退還,我覺得這種情況就是有分享絕你們的婚姻像是一個交易一樣,不過我覺得吧,如果真的就是沒有感情了,這個我覺得不必要把好計算下來吧,讓孩子生下來就是一生下來就有解釋乾淨家庭,讓他們受苦受累,這個對孩子以後的成長是有很大傷害的,而且身上來以後不管怎麼樣?
你都是她的親生母親,這個是沒有辦法改變的現實,不管男生藥,你好就知道答勁要也好,不給你管理好,這個是你心,這個是你心頭的一塊肉,你到了年紀肯定會思念。因為你可能不給不了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所以可能,在你快到上了年紀的那個年代,可能會痛恨一生了。
2樓:
我覺得既然不合適就分開,既然分開懷孕了把孩子生下來不覺得是對孩子的不負責嗎,孩子以後會幸福嗎,作為家長要有責任,不要太過於功利化,可以流產就留了,期間費用一同承擔。
3樓:荔菲昕珏
我看也可以,要賠償。因為他付出代價了。懷胎十月是個很不容易的事情。因為女孩子不願意結婚。我看給賠償是可以的。
4樓:來自登月湖生龍活虎的赤腹鷹
兩個人既然沒有什麼感情,就不要把孩子生下來了,孩子是需要父母共同扶養教育長大的,缺爸少媽對孩子的成長都是不利的。
5樓:泡麵蹲樹下
女的是不是傻。真較真男的可以不給錢的。而且為了十萬生個孩子?以後不嫁了?
6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一個很糾結的問題,怎麼處理,註定都是悲劇,既然不適合就沒有必要結婚,更沒有必要將這個孩子生下來,明智做做法,將彩禮錢退還給男方,然後將這個孩子打掉,這樣日後能少掉很多麻煩,雖然這樣對雙方來說都很殘酷,但沒有比這更好的辦法了。
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沒有賠償金一說吧……如果沒登記你想要主張拿全部十萬可能也比較難。如果確定不過了還是去諮詢專業的律師吧……
8樓:方
這種與法律沾邊的問題可以試試去網上問下律師,不過依風情民俗來說的話,訂婚之後女方不願結婚,那麼彩禮應該退還的,不過又牽涉到懷孕,有點複雜,其實個人建議如果要生下孩子的話,可以在懷孕期間多觀察考察一下男方是否具有好老公好爸爸的潛質,以及願不願意去做好這兩個角色,如果有潛質,女方當然可以調教,已經到這一步了,沒必要一定分手,你所謂的不合適是在哪些方面分岐比較大呢?就算是親生父母及兄弟姐妹,乃至朋友,相處之中都有摩擦及觀念之間的碰撞。何況是每天在一起的夫妻?
女方可以考慮下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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