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慶斯斯實絹
土地確權後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後兒女仍然繼續經營,直至下一輪土地確權或國家關係土地政策出臺,否則不可改變,但是他不屬於繼承。
2樓:柴田猶載
這些土地都是集體所有,不是你的,你只是承包集體的土地,這就是我國的土地承包責任制。但是你和你奶奶是一個戶口,土地是承包給你戶的,承包戶就是你,按承包合同,你有權收回。把當年的承包合同拿出來不就可以了嗎?
土地確權後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後能繼承嗎
3樓:輕煙談生活
不可以繼承。責任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不是個人財產,是不能繼承的。(土地確權是對土地經營權的確認,沒有涉及土地所有權)責任田是集體分給本村農戶承包的。
承包人去世,責任田尚在承包期內,與承包人在同一戶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其家庭成員續包(不是本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續包的);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發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4樓:洪含之
關係有點複雜:前公公,婆婆,前夫三個人都去世了,我和女兒都在一個土地證上,沒分配,前夫的姐姐嫁到一個村,但不在一個隊,她現在要求分一半土地,說繼承父母的土地,請問能分嗎?
5樓:印弘壯
我爺爺奶奶的地,我爺死了,我奶在的時候,流轉給我了,現在的土地本,合法不。
6樓:j10惡棍
可以繼續承包經營,不是繼承,土地是國家的,個人不能繼承,只是按合同期限承包耕種。
7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在中國是不可以的,但到承包期還有十多年,那個時候一定是可以繼承的。現在不能繼承,但可以耕種收益。
農村老人去世后土地應如何處理
8樓:黔小毛
農村老人去世後,村委會是否有權收回土地要看實際情況來辦:
1、如果是戶中的個別成員出現死亡,那麼其土地確權是不受影響的,原來的土地歸戶中其他成員享有。
2、如果是該戶成員都已經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講到的「整戶消亡」的情況,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確權政策,其土地由村裡的發包方收回,也就是確權給村集體了。
9樓:來自龍昌峽厚德載物的金雕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戶口已經遷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戶口遷出的,農村父母去世後,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繼承,不論子女戶口是否在本村內。在房屋存續期限內,房屋佔有範圍內的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至房屋消滅時止。
原是農村居民,子女參加工作已為城鎮人口,在農村的父母去世後其宅基地使用權應當交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房屋還存在的,其房屋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宅基地允許房屋繼承人使用。如繼承人要求處理房產,可以採取以下做法:
1、將房屋折價給土地所有者。
2、將房屋**給有正住戶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沒有達到宅基地使用面積的當地居民,併到縣級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手續。
3、允許依法將房屋出租,按規定交納土地使用費。
10樓:個你附近
死人有地,活人沒地,你讓活著的人咋生活,強烈要求土地改革。
11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承包法總則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該法第二章、第三章把農村土地承包劃分為兩種形式,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
第二章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承包人可以在承包期限內繼續承包。」第三章第四十四條規定:
「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
12樓:網友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以及農村二輪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和2023年《***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14]25號)等法律政策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主體為農戶,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後,不論死亡、戶籍遷出或新生人口、婚嫁遷入等任何原因,造成承包農戶家庭部分成員發生增減變動的,其家庭土地承包關係不變,應按照農村土地二輪承包時確定的承包關係進行確權登記頒證,不得因其家庭人口增減調整其家庭承包地面積。
農村土地確權,老人死後的地是不是要收回?
13樓:靜水一語
不會,因為承包人是整個農戶家庭不是某個承包人。
按照《土地承包發》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戶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況。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個人死亡,其他成員還在,不發生繼承問題,仍由其他成員承包。
14樓:暴風雪影
老人離世,土地由繼承人繼承。如果你父親也離世了,也是由繼承人繼承,到下一輪土地確權終止,下一輪土地確權,離世的人沒有土地權。
15樓:301中
土地承包期間,不因家人去世而收回。
可以由繼承人繼續耕種,包期滿收回。
你們兄弟可以輪流耕種,也可以由一人耕種。如果你和父親生活在一起的,你耕種就可以。
16樓:天津六月雪
土地是集體的不能繼承,如果沒有收回去你就先種著。
17樓:前蘊
老人去世后土地是否被收回。
現在農村施行土地確權,老人死後,地是不是要收回?
18樓:一個酸的檸檬
老人死之後,土地肯定是要被收回的,以便分發給其他人。
19樓:網友
應該確實是要收回的,畢竟這片土地其實是老人的。
20樓:朝陽
我們這裡是收回的,但新增人口要到五年小調整時給予,是農村戶口原來沒有趕上或在外沒有接到通知的仍然沒有,在小調整時如果要的話一個人囗要繳伍千元給組大家分,到現在也不知道是否合理?
21樓:匿名使用者
老人死後這些地其實是可以不用收回的,可以繼承給他們的孩子。
22樓:拱靜曼
我覺得是不會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權會繼承給子女的。
23樓:萌萌不知道
我覺得應該是要繼承的吧,不是收回啊。所以也不要很擔心啊。
24樓:痘痘狗狗
留給子女呀,你能證明他不是他的子女嗎!法律親子鑑定好了吧!
25樓:風蜂蜜柚子茶
當然是不能夠收回呀,因為他還有子女啊繼續使用的。
26樓:夔恰子
可能會把這些土地留給他的孩子們吧,總會有方法的。
27樓:wybzd哈哈哈
我覺得如果老人死之後,土地是要留給兒女的。
28樓:精神伴侶海鷗
對於這種事情來說,在相應的法律法規裡面有什麼明確的記載?
29樓:嘰嘰咕顧
我覺得應該是不行的吧,你覺得是不是這樣的呢。
土地確權老人去世
30樓:郭某某律師
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責任制,歸家庭使用,戶口本有人就繼續使用,沒有人就村集體收回,戶口本不在一起就沒你家啥事了。
31樓:edison大哥
農村土地不是私人的,而是屬於村集體所有。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
家庭發生人口變動一般。
家庭內部先協商分配。
不同家庭之間土地糾紛。
一般找村委調解處理。
協商不成可向農村承包。
土地仲裁委申請仲裁。
再不行到法院起訴了。
超過2/3村民同意重新。
分配土地應重新分配。
32樓:毓文華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主體為農戶,農戶家庭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代表人——戶主死亡後,只要其家庭還有1名以上成員存續,該農戶仍依法擁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
在具體工作中,應根據農業部等6部門《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1]2號)有關「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出登記」的政策規定,由農戶家庭成員共同協商,推舉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代表人,向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提出變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請,經鄉鎮人民**稽核同意後,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手續。家庭成員內部對推舉代表人意見不一致、存在糾紛的,待協商一致後再進行確權登記。
33樓:up向上
土地確權以後,老人去世土地一部分是會由子女繼承。
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是沒有繼承權的,這些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的,如果您和子女分戶,子女將不能繼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繼承的,農民朋友也不必過於擔心。
林地的承包權是可以繼承的,包括承包權和承包林地所產生的收益。
其他方式取得承包權的土地,可以繼承。
有些土地是通過流轉,開荒闊地,招標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是可以繼承其承包權的,包括承包所得的收益等。
34樓:土流集團
如果跟老人戶口在一起,那麼在承包期內,老人的承包地不會收回,你們家可繼續耕種;如果戶口不在一起,那麼老人去世後,承包地由集體收回。
土地確權後老人去世了應不應該退地
35樓:匿名使用者
網上法律是不合理的,現在剛出生的嬰兒沒有地,吃什麼?死亡的人,分,活人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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