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土地是自然的產物;2)土地面積的有限性;3)土地位置的固定性;4)土地質量差異的普遍性;5)土地利用的永續性
2樓:管懷珊
稅收: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藉政治權力,對社會產品進行的一種分配。它是國家按照法律規定,強制、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和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一種經濟槓桿。
稅收特性:稅收作為特定的財政收入形式和其他財政收入形式如利潤、債務收入、專賣收入、罰沒收入等有著明顯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稅收的形式特徵上。通常概括為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即所謂「稅收三性」。
稅收的強制性:是指稅收這種分配就其根本來說是以國家的政治權力為依託的。分配是解決社會產品價值歸誰佔有、歸誰支配以及佔有多少支配多少的問題。
國家可以依據政治強制權取得財政收入,即通過政治權力把私人佔有的國民收入的一部分變為國家所有,稅收就是國家以政治強制權為依據所進行的一種分配。稅收強制性的具體表現就是以法律形式頒佈稅收制度和法令。
稅收的無償性:是指稅收所代表的這部分社會產品價值的單方面轉移。也就是說,國家取得稅收收入既不需要償還,也不需要對納稅人付出任何代價。
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法的連續有效性和稅率的相對穩定性。也就是說,對什麼徵稅,徵多少稅是通過法律形式事先規定的,不經國家批准不能隨意徵收和隨意改變。
稅收職能:稅收職能是稅收本質的體現,是指稅收
本身所固有的功能。在現代社會裡,稅收具有三種職能。即:分配職能,調節職能和監督職能。
稅收主體:又叫徵稅人,是在稅收分配中行使徵稅權利的主體。稅收是以國家為主體的特殊分配形式,所以徵稅主體只能是國家,而不是其他主體。
在我國,徵稅主體的具體部門有:稅務部門,財政部門和海關。
稅基:稅基又叫計稅依據或計稅基礎, 是徵稅物件的數量或數額標準,是計算應徵稅款的直接依據。稅基有兩
種形態:物理形態和價值形態,也叫從量計徵和從價計徵,
如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是從量計徵的。
稅源:是指稅收收入的源泉, 也就是指稅收的具體出處和最終**。稅收的根本源泉是社會總產品中的剩餘產
品,但因不同稅種的徵稅物件和計稅方法不同,稅源也就各
不相同。如消費稅的稅源在於應稅消費品銷售收入中的剩餘
產品中的價值或購買該消費品的消費者的收入;房產稅和稅
源在於房產的**價值或租金;所得稅的稅源在於應稅利潤
或所得。稅源並不等於應稅物件,也不等於稅基。
稅本:稅本就是稅收**的根本, 是形成稅收收入的經濟基礎。一切社會產品都是由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結合創造出來的,凡是能增加社會總產品的各種手段,不論是物資的還是精神的,是政治的還是經濟的,都可視為稅本的要素。
稅本與徵稅物件既有密切聯絡,又有區別。稅本是創造徵稅物件的基礎和條件,徵稅物件則是稅本運用的結果。
稅種: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城建稅、資源稅、車船稅、土地增殖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屠宰稅、教育費附加.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的土地為公有制,具體有國有與農村集體所有兩種。
什麼是制度缺失? 20
4樓:匿名使用者
制度的缺失是指在某一領域,目前尚無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制度;所謂制度的缺陷是指在這一領域雖然有了相關的法規性檔案。
但內容本身存在著巨大的結構性缺陷。與此相關聯的還有一個名叫「制度失效」,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制度缺失的應對策略:企業管理制度體系的完善。若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制度的執行便得不到有效地貫徹,最終可能會成為華而不實的空架子。第一,制度覆蓋要完整,編制體系要規範。
5樓:港龍新秀
制度的缺失
理解中國政治現象,一個極為重要的法則就是政治原則與實踐的脫節,或者說表達結構與實踐結構的脫節。
簡述土地利用總體規在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6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對土地的開發、利用、治理、保護在空間上、時間上所作的總體安排和佈局,是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礎。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屬於巨集觀土地利用規劃,是各級人民**依法組織對轄區內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開發、整治、保護所作的綜合部署和統籌安排。根據我國行政區劃,規劃分為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縣(市)和鄉(鎮)五級,即五個層次。上下級規劃必須緊密銜接,上一級規劃是下級規劃的依據,並指導下一級規劃,下級規劃是上級規劃的基礎和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了土地總體規劃編制的原則:
(1)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控制非農業建設佔用農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統籌安排各類各區域用地;
(4)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5)佔用耕地與開發復墾耕地相平衡。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成果包括規劃檔案、規劃圖件及相應的附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制度。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1)概念:所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從全域性的和長遠的利益出發,以區域內全部土地為物件,對土地利用、開發、整治、保護等方面所作的統籌安排。
圈內: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大多數建設專案必須使用圈內土地。
圈外: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範圍外的土地,能源、交通、水利、軍事專案可以使用圈外土地。
(2)審批許可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①省級、省**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萬以上的城市以及***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審批;②除此之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省**批准,其中,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由省**授權設區市的市**批准;③浙江省省級及杭州市、寧波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必須報***批准,其他市級和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省**批准;④設區的城市郊區的鄉鎮(包括街道辦事處、農場)、縣(市)人民**所在地的鎮和省**確定的中心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省的批准,其他鄉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設區的市人民**批准。
(3)區域性修改。區域性修改規劃必須符合以下條件:a、***和省**已批准行政區劃調整的;b、國家和重大能源、交通、水利基礎設施及國家軍事設施建設專案用地涉及基本農田的;c、國防、交通、水利、能源、通訊、環保、城市和省級中心鎮基礎設施建設和省級農業龍頭企業擴大農副產品出口加工、重大外商投資建設專案用地不涉及基本農田,但未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d、建設專案已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劃指標已預留,但由於選址未確定、沒有落實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或已落實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但實際位置需作調整的;e、建設專案符合符合規劃建設佔用耕地機動指標條件的;f、建設專案用地符合國家供地政策(與產業政策基本相符),全部佔用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外非耕地的;g、對市、縣(市、區)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城鎮建設專案,確實無法在現行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安排,在縣(市、區)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完成後,可以申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區域性調整(一般一年只能提一至兩個專案,專案型別沒有限制);h、國家和省重大基礎建設的拆遷安置、搶險避災安置和下山脫貧安置用地,確定無法在現行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安排的(先用後批)。
(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現行規劃實施情況評估;
(二)規劃背景與土地供需形勢分析;
(三)土地利用戰略;
(四)規劃主要目標的確定,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建設用地規模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安排等;
(五)土地利用結構、佈局和節約集約用地的優化方案;
(六)土地利用的差別化政策;
(七)規劃實施的責任與保障措施。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簡化前款規定的內容。
在2023年1月國土資源部會議審議通過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查辦法》中,還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規劃內容、審查和報批等項作出明確規定。
土地產權制度特性
7樓:姜姜丹姐陳老師
土地產權的基本特性小中大 1. 產權是人與物的關係,是人對物的權利。
2. 土地產權具有排他性,即土地產權的邊界必須是清楚或明晰的。
3. 土地產權客體必須是有價值的與可佔用的。
4.土地產權要經過國家權力機構確認,給予保護,所有者或佔有者對產權客體才具有法律效力。
5.土地產權具有排他性,但不是絕對的權利。
簡述我國對耕地的保護制度
土地利用狀況調查報告,土地利用狀況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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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城鄉發展首先要轉變觀念,抓好落實 農民處於末等公民地位是農業和農村不景氣的深層根源。還農民一個平等的社會地位 解決農民 國民待遇 問題,是解決 三農 問題的關鍵所在。長期形成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背景,對很多人的思維方式產生了重要影響,有些人自覺不自覺地認為,中國這麼大的地域中,到處都搞得比較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