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時間 2021-09-07 11:52:33

1樓:精彩百曉生

權證管理辦法是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制定的,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下列規定: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第十二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第十五條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

第四十七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承包權。

由此看發包方是指第十二條中規定的主體,在家庭承包中承包方是指本集體經濟組織中的農戶,需為農村居民,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承包主體不必侷限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農村居民也沒有嚴格限制,但應考察其是否具備農業經勞能力。

2樓:楚勒武威

------土地承包合同是村委會簽訂的一份,還是很多人個人名義簽訂了多份?承包人是誰?這是最基本的問題,分析案情用得著。

------如果該工業用地中,有你的6分地,而且你也每年能獲得600元補償的話,同時合同是以你的名義與承包人簽訂的,你可以獨自提起訴訟,要求變更合同價款。理由是16年前約定的價款,現在已經顯失公平。具體提價到什麼程度,可以參照目前同業標準,也可按照工資漲幅作為參考比率。

------如果合同中只有你的名字,但你並沒有領到過補償,那就是說實際上的合同當事人並不是你,你就無法主張權利了。

3樓:匿名使用者

時間過了這麼久,你每年都付承包費了嗎? 如果沒有就很麻煩啦

有的話 有證明 ,可以直接起訴 就行了

4樓:八千國土

如果你的承包合同程式合法,你可以通不過法律程式解決。

農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5樓:匿名使用者

原來《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為三十年至七十年。但是,去年10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又規定,現有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

十年。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7樓:狂野豔逍遙本尊

土地承包期限是30年農村的講究30年土地不變所以說你只能承包個人最多30年

8樓:嗚嗚嗚哇塞誒

先前用五年,十年,30年,還有一年的分別,現在不知道變沒變呢?

9樓:隨_風

農村土地承包期限一般都是30年

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是哪一年開始的?

10樓:呼呼__大神

2023年開始下戶,2023年完善農村土地承包

關係,實行第一輪承包,承包期限為十年,到2023年到期,2023年國家出臺了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輪承包的基礎上再延長承包期三十年不變,即從2023年開始到2023年止。

2023年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共**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

「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農業生產特點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

2023年農村實行延長承包期三十年到期後再繼續承包.

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2023年10月18日,宣佈:為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

11樓:枕邊吹風會

農村第一輪土地

承包從2023年前後開始到2023年止,承包期為15年。

第二輪土地承包從2023年開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

在第一輪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後,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也就是說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為30年。這裡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集體土地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是一項長期不變的政策),不能理解為是承包制度30年不變。對承包期不足30年的,要延長到30年。

所謂「減人不減地」,這是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原則之一,對於農民來講,自然是有喜也有憂的。比如原來沒有分到土地的農民,想要靠家庭承包分地無疑更難。

拓展內容:2023年頒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進一步明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是從2023年開始的。第一輪從2023年開始,承包期十五年,最早的2023年到期。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到2023年到期,不過個別地區由於晚幾年才開始承包,會晚幾年才到期,最晚是2023年。

現在開始的是第三輪承包。第三輪土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最早是從2023年開始、2023年到期。

之所以第三輪土地承包期仍然選擇30年,而非50年、70年或者更久,他分析稱,在總結第二輪土地承包實踐的經驗中提出的30年承包期,雖然不長但也不短,對穩定土地承包關係這一目的來說已經基本達到了。

而且制度是為發展目標服務的,這一政策安排在時間節點上,與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兩個十五年」的階段安排高度契合。是為了滿足到2023年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這一目標而安排的。

13樓:嘻嘻哈哈二三

大概是在70年代中期吧。文革以後對農村的的土地逐步進行了改善。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哪一年我不大清楚了,好像就是鄧爺爺給的吧?

15樓:溫中茂

最初是1980-1981,最近一輪在2023年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本就是不公平,更不合理,解釋也不清楚,30年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那就是有的人有好多土地,有的好多人沒有土地,也就是有的人忠身在農村沒有土地,簡直就是胡說八道。

現在農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哪一年

17樓:農村土地流轉

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從

2023年前後開始到2023年止,承包期為15年。

第二輪土地承包從2023年開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

在第一輪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後,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也就是說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為30年。這裡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集體土地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是一項長期不變的政策),不能理解為是承包制度30年不變。對承包期不足30年的,要延長到30年。

所謂「減人不減地」,這是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原則之一,對於農民來講,自然是有喜也有憂的。比如原來沒有分到土地的農民,想要靠家庭承包分地無疑更難。

拓展內容:

2023年頒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進一步明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的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18樓:

結婚的女方嫁入男方享有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條 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二條及三十三條規定 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徵收或者徵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關於切實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通知》

第三條 要解決好出嫁婦女的土地承包問題

根據傳統習俗,婦女出嫁後一般都在婆家生產和生活。因此,為了方便生產生活,婦女嫁入方所在村要優先解決其土地承包問題。在沒有解決之前,出嫁婦女娘家所在村不得強行收回其原籍承包地。

對於在開展延包工作之前嫁入的婦女,當地在開展延包時應分給嫁入婦女承包地。

對於婦女嫁入時已經完成延包工作的,如當地實行「大穩定、小調整」的辦法,應在「小調整」時統籌解決;如當地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辦法,則出嫁婦女原籍的承包土地應予以保留。不管採取什麼辦法,都要確保農村出嫁婦女有一份承包土地。

有女無兒、兒子沒有贍養能力或女兒盡主要贍養義務的家庭,男到女家生產和生活的,應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所以結婚的女方嫁入男方應該享有土地。

關於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規定 40

19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農村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村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種。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

改革開放後,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逐漸確立起來。由此確立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地使用權主要歸農戶經營使用的制度。

由於土地利用對社會經濟有很強影響,因而土地使用權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土地要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利用要符合規劃(規劃制度)、土地利用要遵循可持續原則(開發利用中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等。

20樓:星空下一片雲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這裡一共規定了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抵押六種流轉方式。

我國《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雖然都規定了具體的流轉方式,但基本上沒有對流轉方式的含又、內容、條件等作出明確解釋,在理論上也缺乏對流轉方式科學性、合法性的系統分析,這就使得我國農村土地的流轉事實上處於無序的狀態,經常出現流轉方式名稱和實際內容不符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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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為非農業戶口後,就沒有了土地承包權。就是說不能給他們分錢了。對於你們村委會的做法,如果是村民集體決定的,那麼是完全合法的。如果是個別人的決定,你們可以要求重選村委。 1 你們村的情況應以戶口留存的狀況來處理承包權和土地轉讓金。既然已經農轉非了,就說明這樣的人不再是農民,理應不能在農村再分包土地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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