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水木浮塵
(1)發生事故時不要私了 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喜歡私了,也就是說怕麻煩,覺得去理賠就是浪費時間,寧願把這些時間浪費在和對方車主爭執上。結果是耽擱了理賠的時間,往往是兩頭得不到賠償,苦水只能往肚子裡咽了。所以當發生交通事故時,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氣吞聲。
(2)小損失理賠不值得 哪怕一丁點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險公司理賠。這樣做既浪費時間,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賠率,因為保險公司每年根據車主的出險率有一定的折扣。我們拿太平洋保險公司舉例,太平洋公司規定:
被保險車輛出險3次後,保險公司將從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險事故,則在條款規定的免賠基礎上增加5%免賠率,在一年內該項免賠最高增加15%。由此看來,那一小點損失去理賠就不值了。因此建議車主在有很小的損失時就沒有必要東奔西跑地浪費精力了。
常見的十種不賠情況
1.撞到自家人的不賠 所謂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險人、被保險人(駕駛員視同於被保險人),除去這些人以外的,都視為第三者。在保險條款中規定被保險人或駕駛員的家庭成員不屬於“第三者”的範疇。
所以,如果車輛撞到自家人,商業三者險條款中規定為免責。同理,車輛之間互碰,如果屬於同一單位所有,則不能互為三者,根據條款規定不賠,不能通過第三者責任險得到賠償。
2樓:abc保險網
車子損失比較嚴重一般過去看車定損的查勘員都有金額許可權。比如5000或者一萬的。具體可能每個公司要求不一樣。超出了他們也沒有權利處理就得上報安排大案人員負責定損處理了。。。
車險理賠案件成本管控的重點和難點有哪些
3樓:鑽誠投資擔保****
車險理賠的流程:
1、發生人傷,首先報案,把人送入醫院,具體事宜再具體分析。最重要的是把醫院開的各種票據都準備好,保險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不給報銷;
2、對方的全責,可以去對方的保險公司定損就可以了,本人的第二個的交強險不會上浮;
3、發生雙方事故,本人全責,那麼就要報案,和對方一起去你的保險公司或定損中心定損;
4、然後各自修車,對方把維修清單和發票給本人,可以把錢給對方,也可以去保險公司報銷完在給對方;
5、單方事故,首先要報案,然後定損,修車,最後到保險公司報銷。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同保險產品有差異,您可以撥打所需保險公司**諮詢
車險理賠案件的有效期是多久
5樓:慧擇保險網
車險理賠時效為2年。根據《保險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保險法》明確的保險公司30日的核賠期限,同時對於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的還要求保險公司在3日內向權利人說明拒賠的理由。根據《保險法》第23條規定:“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30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6樓:我愛保險網
車損案件一年,人傷案件人傷好後兩年,法院有批文,如果超了這個時限,保險公司不給錢你也不需要給了
車險理賠時應如何溝通
7樓:遊客軍團
車險人傷案件的理賠工作需要以下六步溝通工作: 第一步溝通:回訪客戶,提供及時的諮詢和有力的支援 被保險人(或駕駛員)在遇到人傷案件後往往比較擔心,而且無所適從。
接到報案後第一時間對客戶的回訪往往能夠拉近客戶與保險公司之間的距離,同時根據客戶提供的事故資訊,從專業角度出發對客戶遇到的疑難問題作出解答並給予積極主動的指導,特別是對可能產生的非保險責任的費用提前作出解釋工。 第二步溝通:查勘傷者,瞭解傷者真實資訊的同時緩解其牴觸情緒 對傷者的查勘是人傷工作前期介入的關鍵步驟,此時獲取到的傷者的個人相關資訊往往是最真實的。
但是,傷者及其家屬由於受傷之後情緒影響,以及對保險公司存在的誤解,往往會對保險公司產生牴觸和排斥。 第三步溝通:對話醫生,明確傷者診斷並宣傳保險原則 由於傷者和客戶往往對其傷情僅能作出普通的說明,這就需要人傷查勘人員與醫生及時溝通,明確傷者的診斷。
由於明確診斷最終都會書寫在傷者的病歷中,這項工作看似作用不大,其實結合事故經過以及受傷部位及傷情成因,往往可以在早期發現一些假案的存在。同時,現如今許多人對保險存在著理解上的錯誤,認為買了保險,出險後所發生的費用保險公司應全額予以理賠,對保險公司正常扣減的費用不能接受。 第四步溝通:
跟蹤指導,長期給予技術指導並配合調解工作 由於**週期一般較長,人傷案件的處理時效也較長,往往最終客戶與保險公司產生糾紛是常用的理由就是保險公司沒有事先告知。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做好定期的跟蹤指導,保持與客戶和傷者的溝通順暢,前期就能介入雙方的調解工作,取得雙方信任的同時儘早結案。在縮短理賠時效的同時,還能減少傷者方拖延時間導致的理賠標準提高、對工作資訊、居住資訊造假等情況的發生。
長期及時的跟蹤指導也能提高客戶對服務的滿意度,對後期的理賠工作也能起到積極的作用。 第五步溝通:合理稽核,減少公司損失的同時最大程度提升客戶滿意度 稽核理賠費用往往是客戶與保險公司產生爭執的主要環節,沒有獲取到想象中的理賠金額就是客戶最大的不滿。
然而,事實上如果保險公司做好了上文所述的四步溝通,那麼到這時候客戶對保險政策、相關法律法規都有了一定的認識,已經相對能夠接受保險公司合理的扣減。而在此時此刻,保險公司能夠系統地對各項扣減作出細緻的說明,繼續保持和客戶的良好溝通,客戶往往在接受最終賠付金額的同時還能認同甚至稱讚保險公司的工作,最大程度地提升其滿意度。 第六步溝通:
及時上報,與上級單位合作做到不惜賠不濫賠 相對於上述和客戶、傷者之間的溝通,保險公司的內部溝通往往不被重視。人傷案件不同於單純車物損,往往是比較複雜的,涉及到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專案並不能完全依靠所謂的標準去衡量。有些案件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往往僅從案件本身提供的書面材料來看無法獲得賠償的部分,這也需要保險公司內部及時溝通。
由於上級部門多處於外地,這就需要基層工作者對一些特殊情況進行調查核實而詳細細緻地向上級部門解釋溝通,作出適當的通融,以減少產生更大的損失。
車險馬上到期了還有個案子沒結案會有什麼影響嗎?
8樓:茗楚
放心續保。車險理賠週期是出險之日起兩年的有效期。你換一家保險公司都沒事。沒有什麼其他損失。
一是,車輛保險就要到期,按時交車輛保險費。
二是,之前車輛出事故案件還未結案,之前的保險還有效。但是,之前的保險單要收好,等傷員出院保險公司賠償完畢,就無效。
關於保險理賠,有效期兩年,兩年內你不去辦理理賠,就視為你放棄索賠權,儘快收集保險理賠單據,與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取得聯絡。
9樓:匿名使用者
車輛保險就要到期,之前車輛出事故案件還未結案:
一是,車輛保險就要到期,按時交車輛保險費。
二是,之前車輛出事故案件還未結案,之前的保險還有效。但是,之前的保險單要收好,等傷員出院保險公司賠償完畢,就無效。
1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會有問題,因為你的事故是去年十一月的事,一般理賠是看你出事故的時間決定的,也就是說你的事故是在你投了車險的時間內出的,跟案子結沒結的關係不大,沒有影響,放心啊。
11樓:
保險賠付是針對保險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保險事故,只要保險事故是在保險期內,即使保險合同到期還沒有處理完,原承保的保險公司仍要賠付的。
12樓:理財規劃
在沒有結案的情況下第二年保費不算出險的,可以繼續續保,但會算在第三年的出險次數上
13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出險2一3年沒結案有什影響
關於車險理賠問題,關於車險理賠的問題
一則保 開車出事故了,報保險的時候,需要注意如下幾點 1 48小時之內一定要報案,超出48小時是不賠的 2 車子進水二次點火是不賠的 3 沒有年檢的車輛時不賠的 4 撞到自己家人不屬於第三者責任險。 頭號保險家 有出險後在沒有人員 的情況下,應該先撥打110報案,待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處理完成後...
車險賠償問題,車險理賠的問題
這個問題你完全可以交給保險公司去解決!呵呵 事故是你的責任,車沒有修好就不關你什麼事了 既然他已與保險公司維修部簽了事故維修單並將車交於該點維修,就更與你沒有任何關係了。要你撒手不管是不可能的,如果對方和保險公司協商不好,對方肯定會找你的,你這樣,你和對方約好有空去保險公司找他們協商,如果是修理廠的...
車險理賠為什麼這麼難,車險理賠難的問題究竟該如何解決
大希保 首先你說的對,理賠的時候就是有點手忙腳亂,不知所措,是因為我們沒有處理過這樣的事情,所以你才會發出如此的感慨,其次不知道你有專門的保險 人為你服務沒,保險你想現在大學裡都專門設立一個學科,是一個學問,外行看內行本來就很難是吧?再次就本次事件來說,你沒有把事情說清楚,理賠所需要的資料帶齊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