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訴訟參與人對於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2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條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⒈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⒋侵佔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⒈故意傷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的);⒊侵犯通訊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的);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的);⒌遺棄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的);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一節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⒎侵犯智慧財產權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七節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⒏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本項規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有證據證明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3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9條第1款: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程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條: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5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即: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節關於訊問被告人、詢問證人、鑑定人、出示證據、法庭辯論程式規定的限制。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意見。
中國的刑事訴訟模式的目標模式是什麼
6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bai目的,指國家進行刑du事訴訟所要達到zhi的具體目的,是統治dao者按國家專和社會的需要基於對刑事屬訴訟固有屬性的認識,預先設計的關於刑事訴訟結果的理想模式。
首先,刑事訴訟目的具有國家性。
其次,刑事訴訟目的具有客觀性和進而作出的帶有預期性的目標。
再次,刑事訴訟目的具有國家強制性。
關於刑事訴訟目的的理論的內容,我國的理論主要存在以下三種觀點:
一、以懲罰犯罪作為刑事訴訟目的
二、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並重的觀點
三、直接目的與根本目的的層次說
而刑事訴訟應是以消解控辯雙方的刑事衝突為目的,從中體現出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
7樓:張進
中國79年刑訴明顯是蘇聯模式,可以稱之為超職權主義模式。96年改革主要是審判程式改專革屬,試圖建立英美的當事人主義模式,但偵查程式作為基礎程式沒有變,加之其他因素,明顯不成功,問題還是很多。這次12年的改革,還是進一步完善96的模式,試圖學習日本等國建立以職權主義模式為基礎的當事人主義模式。
個人認為近期內這種模式很難貫徹。
8樓:朱思浩
我國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目標
模式,是我國刑訴法修改與完善的總體目標。實現這版一目標模式,權既要立足於本國國情,又要遵循刑事訴訟的一般規律,將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歸納起來說,應當主要解決好以下方面的問題:
1、正確處理發現真實與程式正當、控制犯罪與保障人權的關係;
2. 以控辯平等對抗、控審分離及審判職能中立為原則,確立控訴、辯護、審判三種職能的相互關係。
刑事訴訟法的價值談談我國案件頻發的原因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需幫助來電諮詢。
10樓:踏雪無痕
五戶連保非本人用信用社起訴怎麼辦?
刑事訴訟的案例分析,一個刑事訴訟的案例分析
樓下的不知道狗叫什麼呢,我會那麼不負責嗎,這個題目是1999年律師資格考試試題 四 的原題 你自己看看吧http learning.sohu.參 及分值 1 檢察機關在本案訴訟中有下列情況違反了訴訟程式規定 1 檢察院派本案偵查員執行逮捕的做法是錯誤的。因為逮捕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而不是作出決定的...
刑事訴訟中的,是指原告 被告嗎,刑事訴訟 中的 當事人 ,是指 原告 被告嗎
深圳王貝律師 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是指與案件真實和訴訟結果有切身利害關係,在訴訟中處於控告或控告地位並享有訴訟權利 承擔訴訟義務的訴訟參與人。具體包括 1 被害人。被害人是指人身 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被害人享有以下訴訟權利 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 對司法人員侵犯其訴訟權利和人身...
刑事訴訟法案例與分析,《刑事訴訟法》案例分析
找點案列分析的書看一下不就解決了嗎? 案例一 被告人王明,國有巨集源股份 經理。1998年市檢察院收到一封檢舉信,揭露該公司偷稅100萬元的事實。檢察院經調查後,認為該公司確有偷稅事實,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遂經檢察長批准對該公司立案偵查。1998年7月2日檢察院批准逮捕王明,並派檢察院偵查人員將其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