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二府:西漢丞相與御史府並稱“二府”,亦稱“兩府”。成帝時罷御史大夫,改置司空,其名廢。
宋代為了加強對內控制,以掌管軍事的樞密院(西府)和掌管政務的中書門下(政事堂、東府)共同行使行政領導權,並稱為“二府”,為當時最高國務機關。又明清時對府“同知”的別稱,即第二知府之意。
三司:東漢稱太尉(大司馬)、司徒、司空為三司,唐以御史大夫、中書、門下為三司。《新唐書·百官志》雲:
“凡冤而無告者,三司詰之。”五代、北宋稱鹽鐵、戶部、度支為三司,其長官稱“三司使”,掌管統籌國家財政之事,元豐後廢。金以戶部之勸農、鹽鐵、度支為三司,貞佑時廢。
明代以各省之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稱三司。清末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或提法使司)、提學使司合稱三司。 在宋代,雖然三省名義始終存在,但是已經混同為一省。
同時由於樞密院、三司的設立,宰相的軍權、財權被剝奪,三省制度名存實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職、有差遣: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
其次又有階、有勳、有爵。故士人以登臺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遲速為榮滯;以差遣要劇為貴途,而不以階、勳、爵邑有無為輕重。”(《宋史》卷一六一《職官志》)。
不但宰相為臨時職務,天下無官不為臨時職務,至於“非奉別敕,不得治本官事”。 按《宋會要·職官》“中書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併為正宰相。”但實際上,有以侍中銜出任宰相職務的現象、卻沒有以中書令銜出任為宰相者,中書令與尚書令一樣,都是榮譽頭銜。
其他皆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拜相。(《古今源流至論》後集卷二《三省》:“國初三省長官第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
”) 宋代通常二相併任,較唐朝時少了許多。也有獨相一人或三相併置的。三相併置時,以昭文館大學士為首相,次相監修國史,末相兼集賢殿大學士。
二相併任的,首相併兼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神宗元豐改制時,盡廢差遣職。以三省長官任宰相,諸官均以本官治事。
以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官高不便輕授。遂以尚書左、右僕射為宰相。左僕射例兼門下侍郎,為門下省長官;右僕射例兼中書侍郎,為中書省長官。
政和二年,廢尚書令,改侍中為左輔、中書令為右弼,皆虛其位;並改左僕射為太宰,右僕射為少宰,仍兼中書、門下兩省侍郎。靖康元年,復以尚書左、右僕射為宰相,三省長官名稱皆依元豐官制。 南渡後,凡事力圖復太祖、太宗舊制。
建炎三年,尚書左、右僕射皆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並中書與門下二省為中書門下。 孝宗幹道八年,改尚書左、右僕射為左、右丞相,廢侍中、中書令、尚書令虛稱,遂為定製。
2樓:匿名使用者
行省制:
行省制是蒙元統治者在行政區劃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給後世的一份重要遺產。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撫的高層督政區體制較穩定地確立了下來。然而,元代行省制的特點與歷史作用究竟如何?
人們的看法不盡相同 。筆者認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統一國家發展壯大過程中**與地方權力結構不斷調整、完善的產物。它並非單純的**集權或地方分權。
元行省制的歷史價值在於:它創立了一種以行省為樞紐,以**集權為主,輔以部分地方分權的新體制。該體制有三個特點:
行省性質具有兩重性又長期代表**分馭各地,主要為**收權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權力,所握權力大而不專。元行省制引起了13、14世紀**與地方權力結構的較大變動,對元代社會和後來的明清、近代影響至深。
3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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