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說事業單位臨時工11年,還要堅持嗎?

時間 2025-01-10 22:25:11

1樓:網友

我並不覺得需要一直堅持下去,雖然時間很長,但是自己的勞苦已經付出這麼多了,也沒有人看得見,就不需要再浪費這個時間了。

2樓:寶19901殉氈

我認為乙個臨時工真的沒有什麼好期待的,因為他們永遠都不會把自己當成乙個完整的公司裡的人,所以就沒有什麼堅持下去的必要了。

3樓:小美

如果是我的話,我堅決就會放棄了,因為這樣對自己沒有任何的好處,在未來的路上適合自己的東西,會有很多,並不需要一直堅持在這個地方浪費自己的生命。

4樓:曉淡

臨時工的話,對於本身而言,我覺得是很不值得的,因為他沒有什麼福利可言,對於自己也是沒有任何幫助的,我覺得應該還是去找乙份比較正式的工作,比較好。

5樓:方寸眼光明

時間的確是真的很久了,如果他們真的是特別需要自己的話,可以把自己往上提公升,那麼我覺得是有留下來的必要的。

6樓:雷霆如震乾坤

這公司看來肯定是不會縱容自己的那麼再堅持下去也沒有任何意義了,還不如趁早離開,找到適合自己的地方。

7樓:銘刻

一直以來我都是有非常明確的目標的所以如果讓我在這個裡面做臨時工卻永遠都不會成為正式工的話,那麼我一定會選擇放棄,因為這裡並不是我可以施展才華的地方。

8樓:以心

想必也有家庭,有孩子了,既然家庭應該是放在第一位的,所以為了家庭的收入方面也應該多去嘗試一些,別的東西。

9樓:線吉吻

如果真的想要堅持下去的話,那麼就應該做好自己,踏實的工作,然後讓他們看到自己的才能真正的把自己當成他們其中的一員。

10樓:駿馬而奮蹄

還是趁早讓自己能夠找乙個合適自己的工作,而不是一直在這種地方使自己這麼埋沒著,這也是對自己人生的不負責任。

11樓:兮沫憶失

現在醫院衛生院大多數都是臨時工,合同工。沒有編制。還不是一干20多年。為了家庭,工資並不比正式的低一點多少。

12樓:網友

我認識個15年工齡的臨工,而我自己是10年工齡的臨工,依然為五斗公尺折腰。

13樓:雄心不減當年

我覺得臨時工工作只能當過渡,不能當飯碗,畢竟只能夠乙個人餬口!

14樓:嘟嘟

沒有編制,乾的最多,掙的最少。

在事業單位工作10年以上的臨時工怎麼考

15樓:教育達人小嫣

在事業單位當臨時工,可以參加面向社會公開的招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八條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臨時工簽了合同就是有合同約定的,報考前,要向合同單位提出申請報備,經同意就可參加招聘考試,如果被入取,要同合同單位及時解除勞動關係,這樣就不會影響辦理入職手續。因此簽了合同的人員,只要處理好同合同單位的關係,報考事業編是沒問題的。

考試流程。招考公告一般情況下發布在省,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的人事考試中心的**上,筆試和麵試基本上各佔一半,分數有的46開,一般無最低分數線。

個人報名。報名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各地人事考試資訊網),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資訊資料。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入填交報名資訊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資訊。

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幾年臨時工就成為長期的了

16樓:王利雲

法律分析: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事業單位工作十年以上的算不算臨時工

17樓:

摘要。不算。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10年,不算是臨時工,都是合同工,勞動者如果是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在事業單位工作十年以上的算不算臨時工。

不算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10年,不算是臨時工,都是合同工,勞動者如果是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我是2008年在吉林省四平市梨樹縣自然資源局上的班,一直到現在也是在職,不過沒有編制,也沒有打算要離職,之前一直給我繳納住房公積金,但是現在單位資金緊缺,要把我公積金賬戶封停,說我是臨時工,不予繳納住房公積金,我該怎麼辦?

去有關部門反應,這是不合理的。

事業單位臨時工,工作11年,還要堅持嗎?

18樓:清秋雲奕

不需要。工作的11年應該早就已經得到了晉公升的機會,不太可能還在這個工作崗位上。

19樓:每日話題心說

堅持,既然已經幹了這麼多年,說明肯定很有能力,建議繼續檢查下去。

20樓:簡簡單單百事通

如果工資比較可觀的話其實還是非常有必要堅持的,如果工資特別低,工作又特別累的話,就沒必要了。

事業單位臨時工幹十年以上有什麼政策

21樓:

親,一、勞動法規定10年以上臨時工的政策勞動法中沒有規定工作滿十年的臨時工單位應該給補償,但是勞動合同法中有規定工作滿十年的臨時工單位應該給補償,連續工作滿一年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敬鉛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單位需要給轎搏予補償。二、臨時工連續工作多久可以轉正沒有具體時間規定,根據每個公司的規定來確定,試用期滿,繼續用工即已經轉正。

自勞動法實施,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勞動合同,各類人員用工形式被打破,沒有全民職工與集體職工之分,沒有正式工與臨時工之分,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只有勞動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權利。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滿,用人單位繼閉稿祥續用工,無論是否辦理轉正手續,視為已經轉正。

事業單位臨時工被辭退是否有賠償,事業單位臨時工被辭退後能否獲得經濟補償

愛生活的淇哥 有補償金。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

事業單位臨時工有轉正的機會嗎,事業單位的臨時工有可能轉正嗎?

以我個人經歷來說,工作再出色也沒有轉正的機會,最過分的是讓你做得比編內多,看著他們發獎金,你一點份也沒有 應該是有機會的 就是要參加公開考試,可能會優先入取 所以關鍵還是看你自己的能力 當然平時要讓領導知道你的能力 還有 你懂得。這樣領導一句話,讓你優先入取。回答您好!臨時工可以轉事業編制的。在事業...

國家對事業單位臨時工待遇有什麼新規定嗎

1 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在50歲以後有什麼福利待遇麼 1 臨時工是很早以前的概念了,在 勞動法 實施之後,就不再有臨時工的概念,統一為 勞動者 了。2 也不是享有 福利待遇 的問題,只是應享有的勞動者待遇。2 根據我國的勞動法,她會有什麼福利待遇麼?補助什麼的麼?1 一直沒簽勞動合同 根據 勞動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