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使用者
愛到不能愛。聚到終聚散。她已經訂婚了,說明她心裡沒有你。
三年的等待是該了結了。朋友。我五年等到她接受。
我認為時機已過而拒絕。拿得起該放得下。你該去尋找自己的幸福。祝好。
2樓:網友
記得有這樣一個比喻,雖然殘酷卻飽含哲理:愛情就象泡茶葉,剛倒水時味太淡,泡太久了又會索然無味,只有那麼一個時間段最美!或許會覺得一個局外人不能體會你的心情,可是苦守一份不確定的痛苦愛情,何苦呢!
3樓:丫頭
你是笨蛋麼``?
幹嘛為一個女生變成這樣哦``?
當初已經分手了``
就已經說明你們之間不適合吖``
幹嘛還這樣``?
一直想著她``
你永遠不可能去發現身邊人的好``
這樣是你想要的麼``?
你也知道你拒絕了幾個女生``
那她們又要怎樣呢?
人生那麼短暫``
你要是再不放手的話``
幸福會溜走哦```
有時候放手也是追求幸福的一種方式哦``
希望你可以做好自己``
4樓:匿名使用者
直到奇蹟出現:一個和她幾乎一模一樣的女孩出現了!
真的嗎?如果是真的那就代表你們根本就沒有緣分!
放開內心,轟轟烈烈去愛過一次就好了!
三年感情了該不該分手,和男朋友三年的感情該不該繼續下去?
其實他對你還是不是發自內心的愛你從他的言行舉止是可以看得出來,也心裡有數他是不是在敷衍假裝,畢竟你們在一起那麼久,他的人品怎麼樣你是很清楚的。但不管怎麼樣,不合適就分開,也不至於又打又罵。真的愛你的人是不捨得打你罵你的。一般都是溝通講道理的多。但是你也要反省一下自己,這當中你是否也有錯。人的心態不變...
分手了三年,感覺現在對她沒有了信任,如果她要複合我還要不要考慮
你好,關於這種情感問題你需要問你自己。我們作為外人根本不瞭解你們之間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關係。所以你自己考慮,你不要耽誤你們兩個人的時間。分手幾年沒有關係。主要是你現在感覺對她沒有了信任,還是不要再考慮複合的事情了。夫妻之間最主要的是信任,沒了信任,就算每天在一起也不會幸福快樂的。這種情況就沒必要考慮...
法院判刑三年,實際坐幾年,如果判刑判了3年,那實際要坐多長時間
一 原判五年以下的,一般應在入監一年後方可呈報首次減刑。入監是指進行監獄執行刑罰,之前在看守所的時間不計算在內。通常,在看守所半年時間,到了監獄後餘刑還剩下三年,一般要一年半左右才能拿到足夠的減刑分。一年半後呈報減刑時餘刑只剩下一年半,減刑一年後,餘刑剩下幾個月,沒有再次減刑的機會了。二 假釋要求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