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貝貝老師
狀語後置的句式。介賓短語「於星火」做「急」的狀語。這句話的意思為:州縣的長官登門督促,比流星墜落還要急迫。
出處:魏晉·李密《陳情表》
逮奉聖朝,沐浴清化。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臣以供養無主,辭不赴命。詔書特下,拜臣郎中,尋蒙國恩,除臣洗馬。
猥以微賤,當侍東宮,非臣隕首所能上報。臣具以表聞,辭不就職。詔書切峻,責臣逋慢。
郡縣逼迫,催臣上道;州司臨門,急於星火。臣欲奉詔賓士,則劉病日篤;欲苟順私情,則告訴不許:臣之進退,實為狼狽。
白話釋義:
到了晉朝建立,我蒙受著清明的政治教化先前有名叫逵的太守,察舉臣為孝廉後來又有名叫榮的刺史推舉臣為優秀人才。臣因為供奉贍養祖母的事無人承擔,辭謝不接受任命。朝廷又特地下了詔書,任命我為郎中,不久又蒙受國家恩命,任命我為太子的侍從。
我憑藉卑微低賤的身份,擔當侍奉太子的職務,這實在不是我殺身所能報答朝廷的。我將以上苦衷上表報告,加以推辭不去就職。但是詔書急切嚴峻,責備我怠慢不敬。
郡縣長官逼迫我,催促我立刻上路;州縣的長官登門督促,比流星墜落還要急迫。
我很想奉旨為皇上奔走效勞,但祖母劉氏又早被疾病纏繞,想要姑且順從自己的私情,但報告申訴不被允許。我是進退兩難,十分狼狽。
寫作背景:
李密原是蜀漢後主劉禪的郎官(官職不詳)。三國魏元帝(曹奐)景元四年(263年),司馬昭滅蜀,李密淪為亡國之臣。司馬昭之子司馬炎廢魏元帝,史稱「晉武帝」。
泰始三年(267年),朝廷採取懷柔政策,極力籠絡蜀漢舊臣,徵召李密為太子洗馬。李密時年44歲,以晉朝「以孝治天下」為口實,以祖母供養無主為由,上《陳情表》以明志,要求暫緩赴任,上表懇辭。
晉武帝為什麼要這樣重用李密呢?第一,當時東吳尚據江左,為了減少滅吳的阻力,收籠東吳民心,晉武帝對亡國之臣實行懷柔政策,以顯示其寬厚之胸懷。
第二,李密當時以孝聞名於世,據《晉書》本傳記載,李密奉事祖母劉氏「以孝謹聞,劉氏有疾,則涕泣側息,未嘗解衣,飲膳湯藥,必先嚐後進。」
晉武帝承繼漢代以來以孝治天下的策略,實行孝道,以顯示自己清正廉明,同時也用孝來維持君臣關係,維持社會的安定秩序。正因為如此,李密屢被徵召。李密則向晉武帝上此表「辭不就職」。
作者從法從理從情寫得娓娓動人,但他仍然清醒地、審慎地料到武帝不能滿足於「區區不能廢遠」的說法,還會採取一些相應的高壓手段。
作者又清醒地、審慎地估計到儘管上文已經有種種劉氏大限不遠的表白,但武帝還會認為「徇私情」跟「報國恩」的牴觸,作者仍舊不能提出「願乞終養」的請求,本段開頭就亮出具體的時限說:「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劉今年九十有六」。
四十四歲,是中年人,風華正茂,報國多日;九十六歲,古來稀有,風燭瓦霜,瞬息可滅,很自然地得出「盡節於陛下之日長,報劉之日短也」的結論,這結論清楚地陳述「報國恩」跟「徇私情」只有為時極短的矛盾,稍稍從長遠著眼就根本沒有矛盾,也是合情合理地提出解決盡忠跟盡孝暫時發生矛盾的措施的有力依據。
從武帝設想,可以把成全李密作為「以孝治天下」的一個範例,更可以達到李密出仕新朝的目的,冠冕堂皇,惠而不費,何樂而不為?!老練深沉的作者這才水到渠成地提出了「烏鳥私情,願乞終養」的請求。
「烏鳥私情」,是比喻也是比擬,它是「願乞終養」的根據,又回溯到這是動物本性所在,治天下的本性所在,完全符合「以孝治天下」的綱領;又是懇切、謙抑的天真流露,這種措詞委婉得體,曲折有致,連鐵石人也得回心轉意,武帝當然不能拒絕。
2樓:還能思考
狀語後置。
於,介詞,於星火,介賓短語,「比星火急」
介賓短語作為「急」的狀語
下列句子的句式不同於其他三項的是 ( ) a.是以見放。 b.至激於義理者不然。 c.州司臨門,
3樓:匿名使用者
c試題分析:本題考查理解與現代漢語不同的句式。c狀語後置句,「急於星火」應為「於星火急」a是被動句,被流放。b被義理激奮,d被人稱讚。對於特殊句式,平時複習要學分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