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not only ,but also 只需前半部分倒裝。
其它 here 等都是人家的故定用法呢!
2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外國人那麼用,記住就行了。
求助英語大佬!繼續幫忙!謝謝啦!
3樓:和與忍
in the young在句中作地點狀語,the young是典型的形容詞冠以定冠詞用於指同一類人的表達方式,in the young的意思是「在年輕人當中」。
2. 此處justification作主語屬於典型的there be sth.中sth.作主語的情形。題主可以將原句的後半部分按漢語習慣寫成。
justification is there for this feeling.
就不難理解justification為什麼是主語了。
幾道英語倒裝題不懂,跪求高手解惑。。。
4樓:
有兩種詞性,一種是實義動詞(dare+to do,有變化形式,如第三人稱單數形式),一種是情態動詞形式(dare+do,無變化形式),所以dare to do時,用do you ,而不是dare you (情態動詞使用)
整句還原就是all the mice fled off (when) hearing the cat mewing
3.不會。4.前面應該還有兩個詞no matter
這時選a意思是:不管你將要說什麼,我都不會改變注意的 ,應該不是倒裝。
5.應該是否定副詞放在最前面才倒裝的吧,這是正常語序。
我也不太確定,你在查查吧。
6.這個是對not until 的強調。it is/was not until...that...若前面用was,則後面不用過去時)
放句首用部分倒裝,come it是完全倒裝。
up與work 之間沒有什麼了嗎,好像不太順,是不是打錯了。
不懂9.為了表達生動,有時把介詞短語放句首,當主語不是人稱代詞時,用完全倒裝;否則,用部分到裝。
我寫了好長時間啊,給我分吧。
解決英語問題!7到選擇題!跪謝!
5樓:網友
這裡in church表示做禮拜,而不是單純的待在教堂裡。因此是固定用法而不是表示方位,因此不用加the。
morning evening 用時前面都要加the, 但是noon,night用時前面都不加the。
≈of which (有什麼什麼的的意思)
branch是tree的一部分。
原句=that tree, of which the branches are almost bare, is a very big one
was not until that
直到。。。才。。。
it is / was not until … that …」譯作「直到…才…」,它是「not … until …」的專用強調句型。
to sth 是「由於。。。它不可直接跟that從句。 而the fact這裡相當於sth。後面的that是同位語從句,指代the fact的詳細內容。
片語excuse somebody from doing something---原諒某人不能做某事。句中的"i"就是片語中的somebody.句意為:
我不能參加明天的會議,懇請原諒!
專業解答,保證正確率。
6樓:紫夜微寐
cb這道題應選b,因為糖尿病是一個專有名詞,前面得用定冠詞theabbb
b除了第二題,其他見解跟上面那位一樣。
希望能幫到忙。
英語問題解答!高分!急!!明天就要!!!
7樓:匿名使用者
1)arms 2)because 3)easy 4)boy 5)do
文章譯文是:小鎮上的一個男孩想成為一個汽車司機,但是他天生沒有胳膊(手臂)(依據his father taught him to use his feet as hands第一空填arms 胳膊(手臂)),他父親就教他用腳來代替手,他不能去學校,他花費所有的時間看來來往往的車,因為他住在車站附近(由第一段最後一句話意思可知,此處應為連詞,表因果關係 第二空應填because 因為)。
一天他看見一個空車,就上去了,對他來說用腳去啟動它是很不容易的(it is+形容詞 for somebody to do 句型 依據意思第三空應為easy 容易),他到了一個小站,那裡的一個工作人員看到了那個男孩(依據上下文 第四空應填boy),剛開始他非常生氣,但是他聽到那個男孩說:「我很喜歡汽車!
他笑了,(說)「(well有一點轉折的語氣),我更希望你喜歡飛機!」(本來like就是實詞「喜歡」意思 這裡用do加強語氣,起強調作用,第五空應填do)
8樓:網友
貌似第三空應該填個easy,應該是不容易吧,it was not e_(3)_for him to start it with his feet.用腳把車啟動起來的確不容易。
第一個空改成單數或許好一些,arms做單數名詞意思是**,鬥爭,這裡的意思應該胳膊或是手之類,填個hand或是arm都可以。
其餘樓上正解!
在一個小鎮上,有一個小男孩想要成為一個汽車司機。但是他生下來就沒有手(胳膊),他的父親教導他像手那樣來使用腳(來完成日常的工作),他不能去學校(殘疾人貌似要去特殊的學校),因為他住在一個汽車站旁邊,他把時間都花在了看著汽車開來開去上。
一天他看見了一輛空的汽車,然後就上車了(想要體驗一把)。用腳來啟動汽車對他來說很不容易。接著他開著車來到了一個小車站,一個工人看到了他,開始工人很生氣,不過當他聽到男孩說「我喜歡汽車」的時候就笑了,然後告訴他,「很好,我很高興你把汽車當飛機開。
好像是小型的私人飛機用不著腳來開,一對手或者腳都足夠了,但是飛機還是用得著手腳的,不知道這裡什麼意思)
請英語高手幫我翻譯一段話,不勝感激啊
涵太子 軟體翻譯的,太長 4。授權支付費用。簽名人意識到運動 職權並的費用可能包括授予使用者對學生和 或他的家長或監護人。下述簽署人同意有關的合理費用活動,但這些費用不超過量被指控給另一位 學生為同樣的行為,或者活動。任何的活動的費用超過 將不會被批准為學生mchs 本人同意事先。mchs概不負責 ...
C語言學習問題,高手進來解惑,不勝感激
同意樓上的觀點,很多初學者一位能聽懂就行拉,很少上機實踐,就像學游泳只聽理論不下水,學完之後還是不會遊啊。建議你可以首先把課本上的例子敲一遍,邊敲邊總結人家是按照什麼順序寫的,想想一個程式的流程。然後同樣的題目自己再做一遍,找找錯誤,總結經驗。然後找些簡單的題目來做,有簡單到容易。前提是語法已經掌握...
求專業律師解答勞動法問題,不勝感激
1 合法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 根據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 的規定,用人單位出資對員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員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