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娛樂k代表
有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2樓:念憶
對於業主:將損失期限利益,承擔部分物業費的違約金。
新版合同第十五條第(二)款對此作出了規定:「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理交接手續的,雙方同意按照如下約定處理。
視為買受人已認可該房屋驗收合格,並承諾辦理入住手續,簽署物業協議,按期支付物業費。未按期支付物業費者,從應付之日起至實際繳費日起,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就是說如果是業主自身的原因不收房,就會預設業主同意收房,並開始收取物業費,就是還沒辦理入住手續入住這一段時間還是要支付物業費的。
對於開發商:承擔在房屋未交付前這一段時間的損毀、滅失的風險。對買賣合同標的物的風險承擔,《合同法》142條做了如下規定:
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後由買受人承擔。
擴充套件資料:
交房條件:
通常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住宅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定條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2、約定條件-達到預售合同約定的其它交付條件。
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檔案;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3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是開發商通知你辦理交房手續,尤其是書面通知,如果你不辦的話一般不會有什麼違約責任,因為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履行完畢了,對你的影響是在物業方面,已經通知交房,你不辦的話,物業會從通知你的那一天開始計費,其他沒有太大問題。望採納,謝謝!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子不急著賣就沒什麼影響,因為房產證辦的越早,後期交易的稅費會低,具體參照滿二滿五的政策。
5樓:蝸牛淘房
有影響。已經通知交房,你不辦的話,物業會從通知你的那一天開始計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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