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完全不會被控制,但是請你考慮一個事情,美國陪審團組成為,大陪審團一般只運用於刑事案件,通常由23名陪審員組成(美國聯邦訴訟規則規定,可以低於12人,但不能低於6人)。還有法官和司法工作人員在旁邊,可能還有公訴人。而且陪審團和法官在職責上是職權分立和相互制約的,如法官負責法律問題判斷,最終都是提出方案如一級**罪、還是二級**罪讓陪審團做選擇題。
所以如果想威逼利誘或者賄賂的話,可能一方當事人要最多賄賂30人左右,比起中國搞定一個院長等於搞定整個法院,哪個會更容易受到控制和出現腐敗的問題。制度永遠會出現漏洞,但權力分離、相互制約的制度永遠是解決他的最好方法,但不可能完全杜絕。
這個問題我也想過,但是仔細想想陪審團制度的優越性和中國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合議庭制度誰優誰劣不言而喻
2樓:車掛怒感嘆詞
一般來說,美國的陪審團是不會被控制的,但是美國的陪粉圓都是隨機抽取的,所以飛機抽到一些種族分子白人至上主義者,一些亂七八糟的人的機率是比較高的
在美國,什麼才人可以進陪審團?
3樓:南京邵律師
美國法律規定,每個成年美國公民都有擔任陪審員的義務。但是不滿18歲、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曉英語及聽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沒有資格充當陪審員。挑選陪審員,先由法庭用抽籤的辦法,抽出若干名有本州身份證的居民,作為候選人。
之後他們每人都必須填寫一份有關本人情況的調查問卷。得到法庭通知後,再到法庭接受詢問和下輪挑選。
為什麼美國陪審團權利這麼大
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是陪審團代表了主流民意,代表了社會的基本道德,所以權利很大,中國其實也應該設立陪審團制度
在美國陪審團權力比法官權力大嗎?
5樓:匿名使用者
由於兩者的權利無交集
所以不存在誰和誰權利大的問題
陪審團的權力是判斷事實
法官權力是專業,決定判比如徒刑多少年什麼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陪審團只管認定事實。怎麼判是法官的事。
美國的陪審團司法制度
關於美國法律陪審團的兩個個疑問:1.美國選出的陪審團人員是如何隔絕外界資訊的? 2.被選出來的陪審
7樓:匿名使用者
法官通過隨機方式在本轄區居民中抽出至少60以上名額,被抽中的人無正當理由必須出庭,否則就是犯了藐視法庭罪,和當事人是親戚熟人朋友同事這些情況都被淘汰,**前法官會提問如你被搶劫過沒有 如果回答有,嫌疑犯被控搶劫,法官認為你對嫌犯有偏見,會取消陪審團資格,控方和辯律師 可以無理由各自淘汰10個,直到雙方當事人和律師法官都認可的留下24人,每個律師根據當事人意願各挑六人共12人組成陪審團其中12名替補不能發表任何意見,一般情況下陪審團人員**之前並不知道是啥案件,被告原告是是誰也不知道,如果一個案子非常重大,可判處重邢,經新聞**報道,已經人近皆知,法官已經認識到陪審團人員可能已經猜測到具體案件和當事人,那隻能派出警察天天跟著陪審團人員,限制接觸與案件有關的新聞或者與人討論案件。**前通過問話看誰愛看新聞,淘汰掉資格,儘可能讓陪審團不受**影響,陪審團人員12人一致同意可以判死刑,11人同意可以判終身監禁,9到10人同意可以判有期徒刑,8人同意4人反對錶示審判失敗,9人以上同意也可以判決嫌犯無罪。法官根據陪審團票數判決有罪或者無罪,如果有罪法官告知陪審團可判刑期,如5年或者7年,陪審團經討論6年合適,法官宣判,陪審團工作結束回家。
過幾天會收到幾十美元做為誤工費。以上為小陪審團流程。
在美國,什麼才人可以進陪審團,在美國陪審團權力比法官權力大嗎
南京邵律師 美國法律規定,每個成年美國公民都有擔任陪審員的義務。但是不滿18歲 不在本土居住 不通曉英語及聽力有缺陷的人 有前科者,沒有資格充當陪審員。挑選陪審員,先由法庭用抽籤的辦法,抽出若干名有本州身份證的居民,作為候選人。之後他們每人都必須填寫一份有關本人情況的調查問卷。得到法庭通知後,再到法...
英美法陪審團制度公平麼,英美法系的陪審團制度是怎麼形成的?
不公平.我目前在美國學法律.美國的法律系教授事實上並不推崇英美的陪審團制度.建議你看看 twelve angry men 以及 a civil action 分別是不同年代的電影。說的就是陪審團制度和due process。英美法系推崇common law,其核心就是同樣一個問題,一個a third...
陪審團制度是誰最先創立的,陪審團制度是誰最先創立的?
一般認為英國是現代陪審制度的發源地。但英國的陪審制並非土生土長,而是從法蘭克移植而來。諾曼征服後,這種制度被帶到英國。1166年,亨利二世頒佈 克拉靈頓詔令 將陪審制正式確立下來。詔令規定,發生刑事案件後,必須由熟悉情況的12名陪審員向法庭控告並證明犯罪事實,這就是所謂的起訴陪審團,即大陪審團。但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