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千葉初代
那要看你們當時在借條上寫了各自還多少沒有,如果約定了,那麼你只還你承認還的數目,如果沒有寫各自的還款數額,那麼兄弟,你就要負連帶責任,即你要負責把這四萬元還完,當然,我也知道說到這裡,你心裡不服氣了,別急,如果你找到了那個一同借錢的傢伙,那麼你就可以讓他還兩萬元給你,不過前提是,你必須要有原先的那張借條,所以,如果你把錢還完了,一定要債主把借條給你,因為這可能是將來要債和打官司的證據。
另外,如果你每年都確實是在還錢,那麼你只要向法院說明情況,比如自己確實經濟困難,但絕不賴賬,分期還款之類的,那麼法院應該是不會為難你的。
2樓:璃龐
1、只要有歸還行為。
2、法院一般不會行駛司法拘留權。
3、你可以追索你的朋友,要求對方承擔一半。
3樓:紙喬粥
您好,我是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您好,還請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問題。
借款單上有倆人簽名,最終責任是雙方共同還款責任。
在現實生活的借貸關係中,債權人一般要求債務人找到乙個共同還款人來保證自己借出去的資金能夠有保障的收回。
那麼所謂共同還款人的連帶責任,就是說在還款的時候,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乙個債務人要錢,也可以找所有的債務人一起要,所有的債務人都負有償還全部債務的責任。
共同之債雖可準用連帶債務之規定,但這僅是因為給付不可分,而非實質上有連帶關係,因此,當給付變為可分時,即成為可分債務。
4樓:網友
你也太不像人咯,~~4萬元還了這麼多年。
借款合同裡2人簽名,給錢時 借款收據裡1人簽名,另外一人沒有簽名也不在場
5樓:
合理,合法。
1、只要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那麼借條合法,受到法律保護。
1)意思表示真實體現在是否雙方簽字畫押,是否出現受脅迫或其他不利因素。
2)內容合法體現在不違反法律規定,不如賭債不受法律保護;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基本要件,不合法部分不生效,合法部分生效。
3)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體現在當事人的精神狀況是否正常、當事人是否有能力簽訂借款合同,比如若該借條簽訂的當螞缺事人一方為未成年人,那麼該合同的效力待定,有待未來能使之效力確定的行為作出以確定其合同是否生效。
3、若將來發生糾紛,最好能夠陳述並證明借款事實,方能有更大勝訴概率。
4、(1)最好能在借條裡明悶脊辯確還款期限,《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一般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訴訟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收到侵害起計算兩年。也就是如野老果借條約定了還款期限,期限屆滿後債務人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那麼訴訟時效自還款期限屆滿後次日開始計算,超過兩年不起訴則喪失勝訴權。
2)若沒有約定還款期限,訴訟時效自權利收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兩年。即債權人主張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拒絕履行或不履行,訴訟時效自此計算兩年,超過兩年沒有起訴,喪失勝訴權。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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