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合夥開公司,我佔50,另外一人佔40另外一人佔10。那法人代表應該是誰啊?如果經營不善,債務

時間 2021-08-30 11:04:04

1樓:匿名使用者

合夥制下,沒有法人代表。每個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都有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企業舉債逾期未還,債權人可以找你們3個人中的任何一人要求償還全部債務。當然,你們三人可以根據企業成立時訂立的協議、章程,明確每人最終承擔的份額。

也就是說,如果欠債100萬,對債主來說,找你們誰都可以,都可以要求他來償還100萬。然後,你們三人再按協議分別承擔。這個比例可以是50-40-10,也可以是其他比例,只要是你們都認可的就可以。

如果不是合夥制,法人代表可以根據協議或股東大會指派,一般都是由大股東擔當。債務的承擔,也是按股權比例承擔,各位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在出資額內承擔有限責任。

2樓:戚靖瀅

是你或者你們商量啊!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個人合夥開公司,我佔股40%,另外兩個人佔股40%和20%

3樓:葛姥爺

如果你們對經營權沒有其他約定,只是三個人的共同控股關係是40%、40%、20%,那麼因為你們三個版人中任何一個權人的股權都沒有超過51%;所以你們的合夥公司若有重大事項需要決定必需召開董事會會議,若只是一般非重大事項普通經營範圍之內的業務只需企業經理或執行董事決定即可。若無法判定需決策事項大小,只需你們之中任何兩個人決定即可,事後報備董事會,但是任何一個董事(除執行董事以外),誰都無權決定重大專案決策。

之於,你們合夥人之間為公司決策事宜發生的矛盾如沒有什麼不妥就讓其生效。總之好說好散,還是和氣生財。

4樓:匿名使用者

40%的那個人有決定權他們兩個可以共同決定

可以重新約定佔股比例謝謝

5樓:亂碼詞典

當然不可以了,如果嚴重影響到了你的個人利益,可以考慮撤資。

6樓:無聊答答題

股份制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是分開的。你說公司做了決議,那你應該是同意了的。執行,那就應該是經理的事了。原來約定執行是誰的事呢?

7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們是如何議定的,在協議中你佔了股份但承擔多少決策權。

8樓:果子

你們當初制定章程的時候就該規定清楚。公司法說的很明確。

9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看股權的結構,還有性質。如果你是隻作投資不參與公司實際運營的話,一般無太多實權,你若是實在不想合夥做該專案也只能退股。如果是參與實際運營,可以動議該專案停止

10樓:flora珊

看你們的股權是怎麼設定的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三個人,有兩個人同意就可以執行,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12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看股bai權的結構,還有

du性質。如果你是zhi只作投資不參與公司實dao際運營的話內,一般無太多實權容,你若是實在不想合夥做該專案也只能退股。如果是參與實際運營,可以動議該專案停止主要看股權的結構,還有性質。

如果你是隻作投資不參與公司實際運營的話,一般無太多實權,你若是實在不想合夥做該專案也只能退股。如果是參與實際運營,可以動議該專案停止

三個合夥人開公司,我是法人佔40%,另兩**東各佔30%,我不想跟其中一個合作了該怎麼辦?

13樓:寶貝馬龍福

實際上這種情況。我認為是很好辦的。也就是說。

你只有多出錢。購買他們的股權了。別的沒有什麼先招。

比如一股十元。你可以出十五元。他們認為為合適會賣給你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和對方商量,購買他的股權。但**就是雙方談判了。

15樓:最愛只是當時

按公司copy章程規定辦,沒有公司章程的話,要麼你買對方的股份,要麼你把自己的股份賣給對方或其他人,賣給股東以外的人需要股東大會同意,至於**自己協商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現在我們公司有三**東,我佔20%的股份,另外一個10%大股東佔40%的股份,產生分歧

16樓:

要麼退股退出,要麼自己加碼成為第一大股東,那他也得聽你的,不過從他現在行事作風來看,退出比較靠譜

不過我比較好奇你們三**東股份合計是70%,還有30%是誰的?

17樓:納博萬

散夥吧,這樣的合夥人不行

18樓:湛英睿

兄弟可否留一個****,萍水相逢。

19樓:來自巴比倫虛懷若谷的星光寶石

退出後,股金還能怎麼收回?大股東不讓你退出,又怎麼辦?

我是公司法人代表,公司股東三人,我佔百分之三十股份,另外兩個一個人百分之四十,一個人百分之三十,公

20樓:匿名使用者

銀行只認章一公章和法人章。你看好法人章,誰取都得你加章才行!

人合夥開公司,我佔股40,另外兩個人佔股40和

在西安的小豬仔 股份分紅不會少 但是如果你沒有在公司有實際的經營權利,那你也只是享受分紅,至於你會不會被踢出,那如果公司有意願 你的股份,這樣你就算被踢出了。 潘美樂 看誰在做總經理,如果三個人都在公司的話,公司決策權就不在你手上了,但分紅不影響,是多少就是多少,除非他們倆故意不分紅,最好定期查賬以...

兩人合夥開公司,他是法人佔百份之五十一股,我是監事佔百之四十九股,他要求解散我同意,他股份又不轉讓

1,公司解散,需要代表公司表決權2 3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也就是說,你如果不同意解散,是沒辦法解散的。2,股東在碰到以下情形時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該公司。1 公司連續2年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召開了無法達成任何有效協議。2 公司董事會長期衝突。3 公司經營遇到了其他嚴重困難。3,公司股東之間可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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