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獨資 合夥公司老闆的工資不屬於expense裡的管理費用?

時間 2025-02-13 18:35:11

1樓:網友

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一千六百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附加減除費用,指每月在減除16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3200元。(合計減除4800元)

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範圍,是指:

一)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二)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三)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僱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四)財政部確定的其他人員,五)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二十九條、三十條)

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免徵額。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按月減除1600元的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

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確定為19200元/年(1600元/月)。

財稅[2006]44號)

其他稅目費用扣除標準及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未作變化: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樓:網友

你可以反向理解,如果計入管理費用,合夥人是按照企業稅前淨利潤和自己的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即,應稅額=ebit-管理費用+工資(管理費用)=ebit(簡化了其他費用),可以看出,這一塊合夥人的管理費用不用納稅了,肯定是不符合商業實質的。而如果按照利潤分配來反映的話,之前沒納稅的部分也能納稅了。

為什麼公司管理人員的工資計入管理費用,而不是應付職工薪酬?

3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都要記入的,計提時管理人員工資借方記管理費用,貸方記應付職工薪酬,發放時借方記應付職工薪酬,負債減少,貸方記現金或銀行存款。

4樓:匿名使用者

各個公司的管理方式和發工資的結算方式不一樣。這是公司自己定的,每個公司是不一樣的哦!

為什麼公司管理人員的工資計入管理費用,而不是應付職工薪酬

5樓:網友

是借方記入管理費用,貸方也要記入應付職工薪酬。就象生產工人的工資記入「生產成本」一樣。

企業管理部門人員工資為什麼屬於管理費用

6樓:儒雅舍瓦

因為原來設定"管理費用"這個科目時,就已經定義了它是企業管理部門所發行的各項費用。如下:

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是指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 為組織和管理 生產經營活動 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屬於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益。

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諮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壞賬損失、公司經費、上繳上級管理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會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其中公司經費包括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董事會會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公司經費;

勞動保險費指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補貼、醫藥費(包括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易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卹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待業保險費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

董事會會費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交際應酬費用,在下列限額內據實列入管理費用:

7樓:漫爆王

企業管理部門人員工資屬於管理成本的一部分。

8樓:網友

管理部門不明思議就入管理費用咯。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也就是老闆)的工資允許稅前扣除嗎?

9樓:網友

可以稅前扣除。

依照財稅[2000]91號檔案:

第四條:個人獨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後的餘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專案,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徵個稅。

稅前扣除專案主要包括:

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投入現金購買某種資產以期望獲取利益或利潤的自然人和法人。廣義的投資者包括公司股東、債權人和利益相關者。狹義的投資者指的就是股東。

在金融市場中,所謂投資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購入金融工具融出資金的所有個人和機構,包括存款人,出資人在驗資時稱為投資者。投資者一般具有個人傾向呈保守型交易以基本分析為主風險負荷小、對資訊的依賴較小等特徵。

10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依照財稅[2000]91號檔案:

第四條:個人獨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後的餘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專案,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徵個稅。

第六條第一款明確規定:投資者個人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另財稅[2011]62號檔案修改為「個體戶業主的費用扣除標準為42000元/年(每月3500元);個體戶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工資允許稅前據實扣除」。

11樓:網友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投資者的工資可以稅前扣除嗎? 2011-10-25 22:25:

28| 分類: 稅收業務學習 | 標籤: |舉報 |字型大小大中小 訂閱。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規定:凡實行查賬徵稅辦法的,下列專案的扣除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一)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參照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專案的費用扣除標準確定,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企業從業人員的工資支出按標準在稅前扣除,具體標準由各省相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參照企業所得稅計稅工資標準確定;

三〕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費用混合在一起,並且難以劃分的,全部視為投資者個人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四)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資產,難以劃分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型別、規模等具體情況,核定准予在稅前扣除的折舊費用的數額或比例;

五)企業實際發生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在其計稅工資總額的%、的標準內據實扣除;

六)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2%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七)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以下規定比例範圍內,可據實扣除:全年銷售(營業)收入淨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淨額的;全年銷售(營業)收入淨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 ;

八)企業計提的各種準備金不得扣除。

2011年9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投資者個人費用扣除標準為3500/月,即42000/年,工資不得再扣除。

12樓:糊塗難難糊塗之

個人獨資企業支付給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

為什麼我們公司會計直接將員工工資計入管理費用?

1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不得賬外建賬,企業設兩套賬屬違法。會計人員是要承擔責任的!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企業只能有一套賬。

管理人員工資不應該是應付職工薪酬??為什麼記入 管理費用??

14樓:太陽之鳥哦

是,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15樓:樹陰下的羊

發放時,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月末要轉入管理費用或成本科目(計提工資或者說工資分配)。

為什麼管理費用的工資不包括質檢和市場部門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公司內部的費用細化激此情況瞭如果貴公搏祥司把費用要明細到每個部門什麼的話,那管理人員的工資計入管理費用,而市場部人員的工資就要計入經營費用,而質檢人員屬於產品生產中的期中成本,生產企業會計入生產成本,最後再把這部分生產成本分攤到產品成本或者攤到經營費用或管理費用明銀迅。

17樓:匿名使用者

質檢部門可以是管理費用或製造費用而**公司也可以記入銷售費用,市場部屬銷售費用,看你公司細化情況。

18樓:匿名使用者

質檢和市場部門應屬銷售部門。列銷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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