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鄭芬多老師
領導剋扣獎金,在矛盾只是發生在公司與你之間,且你認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的情況下,應當據理力爭。
如果協商未果,那麼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領導全額支付你的獎金,畢竟這是你通過勞動獲得的,所以理應給你全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樓:網友
這個也很簡單,關鍵是必須掌握分寸。如果錢不是很多,能夠忍受,就找個機會給他提個醒,這樣的事好多單位都有,一般的領導還會打擊報復,所以你必須要有證據,如果他不改,而且變本加厲,那你就去上級領導那告他,如果數目太大,而且有恃無恐,那你就得去法院起訴了。
3樓:導師
很高興為你服務有苛扣獎金的情況,那麼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領導全額支付你的獎金,畢竟這是你通過勞動獲得的,所以理應給你全額支付。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工作後會發現企業有時候會推遲發工資,或許是因為真的困難期,但是如果企業遲遲都還沒發工資,作為勞動者應該怎麼做,怎麼可以要回自己的工資呢? 公司推遲發工資在每個企業都有的現象,作為員工應理解公司的暫時困難,但如果公司沒有困難而故意拖欠工資,而且是長期、多次拖欠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予公司溝通,要求公司及時發放工資,如公司仍不發工資可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4樓:網友
這個問題要分二個情況分析,首先獎金與加班費是有區別的,獎金屬公司的一種福利,不受法規保護,或多或少,甚至很多私企都是沒有的,獎金是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態來定,營利高老闆高興給大家發放一定數額的獎勵,沒營利公司一般是不會有這種獎勵措施,有,也只是個別的中高管。而加班費其中也有三種方式:月薪制,時薪制,件薪制,這三種其中月薪也是很難拿到加班費的,通常只有時薪制可以把加班時間算到薪酬當中,不管釆用是那種薪酬機制模式,凡納入薪酬計算當中的都是個人勞動所得,受法規保護,任何單位都得足額髮放,如有不是足額髮放,可以以不足額髮放工資要求當地勞動部門介入協調,仲裁。
5樓:來自上庸古城誠懇的袋鼠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工作積極主動,能力突出,按時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務並且還經常幫助別人一起完成他的工作,但是在發放績效的時候被領導無故剋扣,這時員工要保持良好的心態,在適當的時候找領導當面談談,不要直接衝進領導辦公室就大發雷霆。
6樓:酸的橘桔
您好,這個可以直接和領導反映的。如果是領導惡意的剋扣獎金,那麼就要選擇是否換一份工作了,因為在這個領導下面工作是沒有發展前途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先找出原因,看下是哪方面的問題,然後再和領導溝通協調。
公司以各種理由剋扣我績效獎金逼我走,我該怎麼辦?
8樓:阿米愛文學
您好,我是阿米老師,很高興您的問題。
公司以各種理由可口您的績效獎金,您要分析是什麼原因,然後對症下藥:
1、如果您確實違反了公司的相關規定導致公司對您心懷不滿,而你呢恰好對這個公司很滿意,那您應該積極的與您的主管溝通解決。
2、如果您沒有什麼過錯,還是被剋扣績效獎金,或許公司需要裁員了,又不好趕您走才出此下策,您應該離開,不然影響您的收入。
9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堅決不要辭職,收集好相關的證據,以後向法院申請勞動仲裁。
在職場當中,上級為難下級讓下級主動辭職,而免去一部分因為違反勞動合同的賠償,這種行為對於工作者或者是勞動者來說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們承擔者的是自己失業的風險,還有在合法勞動內規定的工資損失,我國的勞動法就明確規定企業要對勞動者實施合法合規、一致民主的程式評定,這個顯然是違反了我國所規定的勞動法的相關要求,另外在職場生活當中,你應該時刻的收集好自己在職場。
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對待,還有領導故意刁難的相關證據,特別是在績效考核方面有很多的制度和框架,因此在這方面拿到較為有利的證據是比較容易的,特別的在每月發工資的時候,因為績效的不準確,導致自己的工資被苛扣,可以直接向公司問出相關的原因,並且全程做好錄音或者是拍照準備,在收集好以上的相關證據,以後千萬不要辭職,你可以直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或者和法院申請相關的支付令,讓公司支付你應得的報酬、損失。
第二,必須是被迫辭職,然後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名義,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般來說在職場上遭受到不公平對待,公司一般就是想要辭退某些人,因此在有足夠多的證據的情況下可以主動辭職,但是在辭職以後可以向勞動局或者是法院申請勞動支付決定,這樣可以追回自。
己在事業當中應得的報酬;另外一方面自己也可以在找好下家公司以後再進行辭職,這樣有利於降低自己在辭職期間遭受到的失業風險,當然上面所說的一切都是要在自己有充分證據掌握了足夠多的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後,才能做出相應的決定。
10樓:菜籃子
第一:你可以繼續在這個公司工作,而且找出各種理由說明自己能夠勝任的理由。
第二:簽訂合同後,公司無理由讓員工自己提出離職,公司可以辭退你,當然,辭退是有很高補償的,所以要逼迫你們自己辭職。辭退必須要公司開具辭職通知書,蓋公章。
第三:如果不喜歡就算了,還是走吧。讓公司給你開具辭退證明,讓他補償,否則就不走,公司堅持不了一個月,在這一個月期間內,你趕緊找新的工作,請假面試等等。
公司已經宣佈不留你了,留下也沒有意思。
11樓:綿城小蔡
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工資(包括績效工資、補貼、加班工資等)的行為是違法的噢!建議你可以。
1、與公司進行協商(這點看來是沒用了,你領導做法很明顯了啊)2、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吧(太麻煩,一般人也不會做,而且浪費時間)3、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這是最多人選擇的方案,不過大多數人都是委託第三方平臺的)
4、對仲裁結果不服,你可以在收到結果之日15日起到法院起訴。
12樓:笨笨的老吳
慢慢收集證據,等公司來辭退你。順便查一下公司有沒偷稅漏稅!
13樓:情感解析花姐
如果自己有能力,有足夠的實力,就用行動證明自己,要不就選擇離開,有能力還怕找不到下一家公司嗎?
14樓:思考
如果你確實知道自己在公司不受歡迎,晚走不如早離!晚走你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反而耽誤了你有可能在其他公司的熟悉和發展。其實,要想做出成績,個人努力和環境適合同樣是非常重要的!
15樓:網友
如果公司想不要你,可以通過各種理由,你留在那裡也沒有意思,還不如另外找合適的公司和崗位。
16樓:網友
公司要裁員,留著沒意思趕緊找下家,而如果是得罪領導那你更要走。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證據可以起訴公司,只要想要績效獎金只能撕破臉。
18樓:在橫店影視城搖頭的鸚鵡
如果你現在不適合離開,那就忍著,如果你能找到別的公司,那就辭職算了。
19樓:蘇晨陽
這個時候可以走勞務程式 或者直接找老闆談話。
20樓:生存不等於生活
這種公司不走還留著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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