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鞋廠裡貼底的員工,因找到了新工作需要辭職,可是找老大說了幾次就是不同意,還說我走了就沒人

時間 2021-10-14 23:25:48

1樓:如夢水雲間

你只要履行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以書面形式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如果你將辭職通知書直接遞交用人單位,應讓單位開具簽收條或回執單並加蓋公章;或到郵政以快件的形式遞發給公司,要保留快遞單號,復聯等證據。辭職期限屆滿工作的最後一天你可以找單位辦結工資及相關手續,如果單位不發工資或故意拖欠,你將蒐集能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書...

等,和你辭職手續的相關證件到當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免費)。

相關的法律法規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23年修訂)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樓:

你走無非是叫他長工資。直接見她像泥工資就行了。

3樓:沐浴的黎明

那就直接走吧,你已經和他說過了也算是對的起他了

一次性就業補助是辭職前拿還是後拿

事業單位辭職的後果!

4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你指的是,你辭職後是否可以通過考試再次應聘其他崗位嗎?

如果是這樣,是可以的。

5樓:追夢的人來了

禁考不一定,辭職可能批你,進了事業單位工資有保障,為什麼不要檔案呢?是真是假?沒有檔案工資怎麼算的?為什麼不籤合同,沒有合同沒有制約,沒有牽掛,可以直接走人,還用辭職嗎?

6樓:

我的類似的經歷希望可以幫到你。

2023年的時候參加省的三支一扶志願者活動,後來家裡有事情,就辭了,也是沒有檔案的調出調入。今年421公考考上了市裡一個轄縣的公職。現在一切正常。

7樓:碎月導師

事業單位辭職,最後卻後悔了?到底為什麼?看完這些待遇明白了

搜尋答案 >社會民生 >求職就業 簡短辭職報告怎麼寫 灰暗路過00092

8樓:美觀水晶

尊敬的領導:

我很遺憾自己在這個時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辭職申請。

來到公司也已經快兩年了,在這近兩年裡,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幫助,我非常感謝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這裡我有過歡笑,也有過淚水,更有過收穫。公司平等的人際關係和開明的工作作風,一度讓我有著找到了依靠的感覺,在這裡我能開心的工作,開心的學習。

或許這真是對的,由此我開始了思索,認真的思考。

但是最近我感覺到自己不適合做這份工作,同時也想換一下環境。我也很清楚這時候向公司辭職於公司於自己都是一個考驗,公司正值用人之際,公司新的專案的啟動,所有的後續工作在公司上下極力重視下一步步推進。也正是考慮到公司今後在這個專案安排的合理性,本著對公司負責的態度,為了不讓公司因我而造成的決策失誤,我鄭重向公司提出辭職。

我考慮在此辭呈遞交之後的2—4周內離開公司,這樣您將有時間去尋找適合人選,來填補因我離職而造成的空缺,同時我也能夠協助您對新人進行入職培訓,使他儘快熟悉工作。

能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會把好自己最後一班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盡力讓專案做到平衡過渡。離開這個公司,離開這些曾經同甘共苦的同事,很捨不得,捨不得領導們的尊尊教誨,捨不得同事之間的那片真誠和友善。

在短短的兩年時間我們公司已經發生了巨大可喜的變化,我很遺憾不能為公司輝煌的明天貢獻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願公司的業績一路飆升!公司領導及各位同事工作順利!

此致敬禮

辭職人:……

20 年 月 日

正常辭職為什麼還要扣兩個月的獎金

9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已經按照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和做好工作交接,但公司仍然剋扣兩個月獎金的,那麼反映到就業局解決,申請賠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辭職扣兩個月獎金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請執法部門幫忙維權。

11樓:冰心亦悠

根據你的描述你

是正常離職的,用人單位扣除二個月的獎金沒有法律內依據,但是容 是否違法就要看具體情況的。你可以先向單位詢問清楚是什麼原因扣獎金,如果是無故扣的,你可以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請執法部門幫忙維權。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職工辭職的,應該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因職工未提前通知而直接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職工賠償因此而給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我是一名鞋廠工人,廠裡經常加班很晚《12點多》。在去年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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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鞋廠上班我自離廠裡按百分之七十的工資結這樣合法嗎

這個,這樣的不合法,屬於違法剋扣工資的行為 現在國家 已經有法律規定,如果有拖欠工資剋扣工資的,勞動者就應該可以向 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告發,通過法律途徑拿回屬於自己的工資,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 公司 企業 私人老闆,等等 拖欠工資的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 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以違法方式對待勞動者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