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7年了,丈夫對我很不信任,是因為我婚前有過性行為,現

時間 2022-03-18 10:55:16

1樓:匿名使用者

接受這個現實,女人的幸福往往把握在自己手裡,自己總要為自己的犯的錯誤付出代價

2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就更加的愛他唄,讓他覺得你沒他就活不下去,你已經為你的錯誤付出了代價,你現在只有你老公了,你要用你的行動,你的魅力來拴住你老公啊,整天自怨自艾的,於事無補

可以從生活的細節上來讓他感受你的溫柔和愛意,比如每天上班的時候親吻你老公,晚上的時候可以擁抱你老公,做的時候還可以換著花樣來取悅你老公,有時候,你也可以送點小東西給你老公,當然,你老公要不是木頭人的話,是會為你感動的,有孩子的話也是可以挽回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媽媽告訴我,就是一代有一代。就是這麼回事。**********===戀愛了後如果可以當然要結婚啊.

一個人的感情是有限的.

一個人的感情就好像一瓶水,談一次給女朋友分點,多次戀愛後,能剩下多少給自己的老婆啊.何況你們女孩給的少了,就說他不愛你.都給你了,你都沒想和他結婚,到時你說分就分,那男孩能給和自己的結婚的女孩多少啊?所以無論一個男孩無論有多愛你,都不會把所有的感情都給你,除非你讓他覺得你會和他結婚.

我和我老婆結婚七年了,有一兒一女,老婆現在要離婚,原因是我不信任

4樓:楓中失落葉

好好跟你老婆談一下,先跟她道歉,說自己不信任她,是太在乎她怕失去她,,如果還是不行的話,可以叫岳父岳母和她的朋友勸勸她,你再保證以後絕對會信任她,看在孩子的面上,一般都會沒事的。

5樓:

指責別人時要講證據,更何況是關乎自己老婆的清白,既然你說她外面有別人,是自己親眼所見還是捕風捉影。親眼所見有實錘,那就沒的說,如果是故意這麼說的話,那也太傷人心了,而且這個還是自己的老婆,為自己育有一兒一女,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兩個人在一起難免會有磕絆,吵幾句無所謂,但是拿這種莫須有的罪名往對方頭上扣的話,這是對你老婆的侮辱,也難怪她要跟你離婚了。

如果是假的,那就趕緊跟你老婆承認錯誤,併發誓永遠信任她,再也不提別人。

6樓:92chenchen小鋪

非得離那興許就是有人了。要不有倆孩子。不至於因為這點事離婚吧

老公要跟我離婚,不想離怎麼辦?我們結婚7年了,結婚過後經常會吵架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來離也要看還有沒有自挽回的機會,兩個人生活在一起不是為了無休止製造痛苦和麻煩,在頻繁吵架的關係裡,大家都會身心疲憊,對婚姻的期望也會降低,我想你們的關係就是如此。你不能總被動等待他讓你如何改變,然後,你就動一下,這樣做肯定解決不了問題。你應該自己冷靜的反思一下,自己的不足在**,如果真正為了自己去做出轉變。

8樓:找不著就算了

這樣子,什麼男人,嫌棄矮就當時不要在一起

9樓:匿名使用者

離啊 灑脫點 沒了他照樣過得好

我們結婚七年了,現在準備離婚,男方要拿回結婚時候給的彩禮錢,我該不該給他 40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主張法律應該不支援

但夫妻財產離婚是平分,所以看你們婚後房產現金等到底有多少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這法院是許可分的,該怎分就怎分就完了

如夫妻共同財產還比彩禮錢少那就沒辦法了,對方可法院起訴如未成年孩子跟你生活可要求多分及要求男方按月給撫養費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雙方有協議約定的話,按約定;如果沒有那就按法定:不該。

你們已經結婚七年,意味著你們不僅辦理了結婚登記,還說明你們共同居住滿七年,他想要拿回彩禮的說法根本不會成立。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16081256

12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要給他?如果當初你收了他家彩禮但不同意和他交往結婚,那退回彩禮給他是應該的;問題是現在你們領了結婚證後共同生活了七年,他臉可真大還問你要回當初的彩禮錢!

13樓:dan_nan_1生

我覺得男的能開口跟你要這個錢也真是挺臉大的。七年了咋的,錢都讓你自己花了啊?再說你上班掙得錢他沒花?搞笑呢,這東西七年了誰能說的清。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不是要問該不該,而是應該問要不要。如果你要給,法律不攔你。如果你不想給,在法律上的說法就是這個錢已經用於共同生活了。沒有了。

如果是協商離婚,就看你自己的態度。如果是去法院,你不同意的話,不支援對方的要求。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不給他彩禮錢因為法律規定如果你已經與他辦了結婚證不是騙婚可以不歸還彩禮錢

16樓:莉寶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引者注:此處十

七、十八條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你說的彩禮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是他們想要就可以要回的!

17樓:穆溪菲

為什麼要給?那你向他要嫁妝他給不給?強勢硬氣點,大不了去法院,不該你給的錢別給,該給你的別鬆手,你這七年的青春多值錢啊,無價的。這個男的竟然還有臉要彩禮,真的,服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僅不該歸還彩禮錢,而且在這七年間的所有財產都應該平分。這時候就別整那些虛的,錢在自己荷包才是錢。

19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不支援彩禮的。法律叫贈予的財產。這個是贈送的,如果女方不同意,是不能收回的,哪有送出的禮物,要回來

20樓:yj滴小尾巴

結婚七年了,法律上來說,這筆錢是要不回的,如果他不離就起訴離婚就好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沒天理!離婚不是一個人造成!如果要還那就清算一下好了,小氣的男人計較的男人

22樓:匿名使用者

有結婚證就不用,法律自有公正。

23樓:溫柔的那些話

還是雙方商量著來吧!過了七年時間,很多事和金錢都混合一起了,差不多行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怎麼說呢,看你們的情況,七年了,你也付出很多,都給他,你怎麼辦呢?

25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想不想還咯,不想還就不要理他了

26樓:q是122298519愛

幼稚的人和幼稚的人

在一起沒什麼問題,成熟的人和成熟的人在一起也沒什麼問題,成熟的人和幼稚的人在一起問題就多了。不要為了寂寞去戀愛,時間是個魔鬼,天長日久,如果你是個多情的人,即使不愛對方,到時候也會產生感情,到最後你怎么辦?我每天都在面對這些問題,所以要改善應該沒問題,但是你要花時間努力。

27樓:slemce_旋_淚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按照上面的法律規定,對方如果符合該三點的話,對方是可以要求返還的。但是,你們已經結婚七年了,建議還是協商一下,彼此交流彩禮的這個問題,你可以先和他商量一下自己的想法和要求。

16081123

我們結婚快半年了,婚前只有過兩次性行為,我以為他緊張,可是

28樓:搶閘吃貨

你確定沒法醫治了?醫學界的神奇用錢就可以開發出來

29樓:匿名使用者

即然這麼好個人!我建議一定培他到大醫院進行全面檢查!一定有辦法治好他這病的!

30樓:土燉土鱉

他一點也滿足不了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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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胡亂懷疑,任何事都得要真憑實據。夫妻之間,信任當先,生活才會幸福。夫妻之間,要是沒有了信任,那你們的婚姻走到了盡頭 我老婆不信任我總是懷疑我怎麼辦?我和樓主遭遇相同bai,du也不知道怎麼處理。這樣的女人 zhi確實沒素質還多dao疑。一天版到晚還不讓人活了權。你看過 想靜靜 的段子沒有,是對我的...

我們結婚十年了老公一直對我不信任無論我這樣做都沒用他還一直把我當賊一樣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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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欺騙過男朋友他現在很不信任我,對我偏見很大我們還有必要談下去嗎

感情的事還需要兩個人的磨合,時間在一起久了總又會發生小矛盾的時候,你還是和他繼續交往吧,你應該取得他的信任才是最主要的,在以後的生活中特別要注意這方面的一些問題。如果他一直耿耿於懷的話還是不要繼續了吧,這樣以後矛盾太多。就算你們沒有必要談下去了。你喜歡他,他現在在他的內心裡就是再不信任你了。你們在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