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是自己願意拿出來的就不是詐騙,如果是採取手段的就是,ok?
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 好兒戲 好土啊 哈哈, 送都送了。 男人如果計較這麼點,以後怎麼賺大錢,發展事業呢! 就當 愛情路的 一個坎坷了, 沒什麼大不了的。
呵呵。我想下當時的情況, 喂*** 我送的手錶,手機。。 還給我。
這時候女方 大吃一驚,男的就說,分都分了,還不還給我 ,我還要送下一個女朋友呢 -- 你說好笑不好笑, 這時候女的 馬上來個 耳光, 小氣鬼,手上脫下手錶來 ,扔在地上,還給你。哼一下 ,走了。這時候圍觀人很多在看,你檢起手錶,
跑了!!嘿嘿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男的願意的,給了女的了,就已經是女方的財產了,這部算騙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很難說了,誰讓你送時不小心點了,哥們,算了吧,下次記住不就得了嗎?
5樓:孤
是呀,如果你沒想好這個男人是不是你的伴侶,那麼你為什麼要男人的貴重物品呢?真感情不是交易,不是用錢就能買到的.不是自己的東西還是還給別人吧.
6樓:鬆佳惠
什麼男人???自己願意給女朋友買的~~分開了還想要回去!
這也太小氣了~!女朋友又沒把刀架在你脖子上 讓你買~!
7樓:7不恥下問
這樣的問題也問啊!
別人送東西給你,又沒有再向你要回的啊?就算你有這樣的朋友,你不給,他會上法庭告你嗎?
更何況是女朋友!
8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警察不會管這些事情,如果有糾紛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
彩禮和贈送是有區別的,如果是在戀愛期間男方贈送給女方的禮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詐騙是指行為人利用騙術使受害人自願處分財產,並且要想達到詐騙罪,數額上是有規定的
1 你上邊寫的是:“男士自願意送女士千元以上的貴重禮物,而女士也很樂意收下。”“男士為了讓女士高興,同意送這些財物。”
那麼可以看出,女士沒有使用騙術使男士自願處分財產,那麼自然算不上詐騙,女士可以合理取得財務,但是根據第一款的規定,男士如果有證據的話,可以要回
2 法律是要講證據的,男士自己說自己是被騙的是要有證據的。在我國戀愛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戀愛期間的男方給女方的財產,只能按照《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來處理,是自然人之間的贈送關係,如果想要要回的話就要有證據,能夠證明《合同法》192條第一款的規定的,可以要回,個人認為,什麼是否被騙都是無稽之談,沒有證據什麼都不是,呵呵
9樓:
這怎麼是詐騙啊.是他自願的 他後悔了是他的事,與你無關 與法律無關
又沒拿槍逼他去買,
10樓:總管埋員
現在的女生特徵就是:好吃懶做、見錢眼開、愛佔小便宜、謊話連篇、愛慕虛榮、搬弄是非。她們找男朋友的目的就是為了找一臨時的錢袋,能男方兩袖清風之時就是她們跟您說88的時候
11樓:
當然不算了,是禮物啊.
12樓:橘子雪
男方的彩禮,如果婚約不成,是可以要回的。戀愛時的禮物應該不能要回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認為大家都是成年人,都要對自己的的行為負責,雙方既然出自自願而送東西,你想再要回來,當然也要看雙方願不願意,是吧。只要你當初的動機不是懷著著要財物為目的,我想在法律上是不會構成詐騙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只要能證明對方及其行為符合詐騙罪的主客觀要件就可以成立詐騙罪,所以兩者都存在詐騙的可能,只是在實際操作中要舉證對方有詐騙的故意,並實行了詐騙的行為卻有點難度。畢竟戀愛的時候,誰有空收集法律上的證據證明對方是否真正地愛著呢,尤其要證明對方的主觀故意?!
1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都不算吧,個人這麼覺得
談戀愛是好事還是壞事啊,多談戀愛是好事還是壞事?談戀愛真那麼重要嗎
純潔小歪仈萅 1.愛情是一種朝三暮四的變化不定的情感,他狂熱衝動,時高時低,忽冷忽熱,把我們繫於一髮之上。愛情不過是一種瘋狂的慾望,越是躲避的東西越要追求。愛情是以快感為目的,一旦佔有了,就不再珍惜。2.執子之手,白頭偕老。愛是用心的體悟 用心的經營 用心的承受。愛就是一個 半 字,有 伴 人就不孤...
大學裡不談戀愛是好事還是壞事,大學不談戀愛是好事還是壞事?
大學裡面不談戀愛,專心學習是好事,可以為以後得發現打下堅實的基礎,以後找一個更好的男女朋友。不過碰到喜歡的,談戀愛早點結婚也是好事,但是要真愛真心適合自己,以後結婚早成家立業,以免工作了沒時間和心思,最後成了剩男剩女,甚至一生不結婚。看你對未來的走向有什麼想法沒,如果只是想活一個不後悔的青春,可以玩...
女生專答題 你是在校談戀愛還是畢業後談戀愛?為什麼?談談你的想法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我認為,只要把握好尺度,在校期間談戀愛並不影響學習。相反有好處 1.在校期間,戀人之間在學習上可以互相幫助,共同提高。因為夫妻倆本身就是互相幫助,共同奮鬥,創造財富。2.為成家立業爭取了時間,也爭取了主動權。如果畢業後再談戀愛,使必拖延了時間,延遲了結婚,甚至會耽誤了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