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航救生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出 處1: 《野叟曝言》第六七回:“眾人都道說那裡話,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這是因姦殺命的事,既犯到官,還有活命的嗎。”
出 處2:《史記·商君列傳》: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令行於民朞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實際上是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的變種,意思一樣。只是黔首百姓的一廂情願罷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古人說的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因為王子很多,且有實權的非常少,但天子只有一個,殺誰都是他說了算。最早這麼辦事的人好像是戰國時期的韓非,當時秦國王子犯法,韓非又不能真治王子的罪,就割了王子老師的鼻子。最後韓非因此而喪命。
3樓:王藥師
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先秦是沒有“皇帝”的,最高爵位就是王,那時“刑不上大夫”,講“王子犯法與民同罪”已經是相當有想象力滴了。
秦朝以後有了“皇帝”的稱號,但是封建君主**又君權神話了,皇帝是天之子也,“金科玉律”怎麼可能犯法滴泥?法就是他制定滴,法的最終解釋權也是他滴!在這個邏輯上講“天子犯法與民同罪”就完全通不過了,“王子犯法與民同罪”還勉強。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必拘於這個,這些只是熟語,熟語有時是有出入的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是哪一個古代政治家使用的,他有什麼作為
5樓:匿名使用者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是不可能的。古代強調王權的神聖性,天子之言,即是法律。在中國古代,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說法,一般認為出自《史記.商君列傳》。是商鞅使用的。
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樑莊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
商鞅通過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商鞅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織,軍事上商鞅作為統帥率領秦軍收復了河西。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其子秦惠文王繼位。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誣陷謀反,戰敗死於彤地,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
出處:《史記.商君列傳》
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衛鞅曰:「疑行無名,疑事無功。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愚者暗於成事,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
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孝公曰:
「善。」甘龍曰:「不然。
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
「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
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杜摯曰:
「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衛鞅曰:
「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
」孝公曰:「善。」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
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
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於民朞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
6樓: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名言,應該是出自《史記•商君列傳》
歷史上有這樣的說法:
西漢文帝時,張釋之任公車令,主要負責皇宮司馬門的警衛。漢時宮衛令規定:出入殿門、公車司馬門者,必須下車,步行入內,違令者罰金四兩。
一次太子劉啟與 樑王劉武同車入朝,不顧法令,置警衛於不顧,趕著馬車長驅直入。宮門人員見是太子與樑王的車,不敢上前阻攔。張釋之見狀,立刻追上去,嚴厲地把車攔住,並 以“不下宮門不敬”的罪名奏請文帝處治。
劉啟與劉武見張釋之剛正不阿,只好聽候處罰。
這種情況說的不是天子,說的是太子。
另一說法是:
雍正四年十月十六日,八旗滿洲蒙古都統等奉上諭:爾等?同九卿奏稱,滿洲蒙古漢軍竝包衣佐領下人等,有犯軍流罪者,皆應與民人一體治罪之處, 甚屬得宜。
夫王公犯法與庶民同罪,何況滿洲閒散人等。但滿洲蒙古漢人等生理回別,念其發往漢人地方較之漢人更苦,是以暫不準行,以觀眾人之情狀。
這種說法,也並不是說的天子。
所以應該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下一句是什麼?
7樓:匿名使用者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的的原型其實是“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他的出處呢,一直以來被認為有兩處。
出 處1: 《野叟曝言》第六七回:“眾人都道說那裡話,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這是因姦殺命的事,既犯到官,還有活命的嗎。”
出 處2:《史記·商君列傳》:
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衛鞅曰:「疑行無名,疑事無功。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愚者暗於成事,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
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孝公曰:
「善。」甘龍曰:「不然。
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
「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
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杜摯曰:
「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衛鞅曰:
「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
」孝公曰:「善。」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
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
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於民朞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
8樓:匿名使用者
釋 義: 王子犯了法,和老百姓一樣處以罪刑。指王法對於王子、平民是一樣的。
出 處: 《野叟曝言》第六七回:“眾人都道說那裡話,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這是因姦殺命的事,既犯到官,還有活命的嗎。”
9樓:輕若薄荷
《野叟曝言》第六七回:“眾人都道說那裡話,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這是因姦殺命的事,既犯到官,還有活命的嗎。”
蔡鍔將軍有一句名言,好象與小鳳仙有關的,是什麼啊
蔡鍔贈小鳳仙聯 1.此地之鳳毛麟角,其人如仙露明珠。作於1915年,北京。嵌字聯。2.不信美人終薄命,從來俠女出風塵。蔡鍔與小鳳仙是什麼關係?蔡鍔於小鳳仙結識於青雲閣的普珍園。蔡鍔與小鳳仙的故事被許多野史所記載,也曾多次拍攝為影視作品.對其真實性各自說法不一。結識 蔡鍔將軍曾在青雲閣的普珍園結識名妓...
弱弱的問一句 偽娘到底是什麼意思
夲來是男生,說話做事都喜歡女性化!男性身體,女性心理 男扮 無條件的想這樣,和 中的需要矇混別人不同 可以參考劉著。弱弱的問一下,能當的了偽孃的是不是都是富二代 白的性別一直很有爭議,不過,無論白的性別是怎樣的,白始終是那個像雪一樣純潔的少年,這是白的性別所決定不了的。所以不要憑藉個人的喜好 無論是...
有一首歌裡面有一句歌詞是要愛就愛到底是什麼歌
ti 要愛就愛一輩子 ar 林勝天 孟揚 al by 蕭蕭暮雨 00 00.00 要愛就愛一輩子 00 02.15 00 03.15 詞 林勝天 00 06.28 曲 凡間精靈 00 09.61 編曲 馮丹 00 12.83 混音 蘇州 00 15.71 演唱 林勝天 孟揚 00 18.71 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