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把我的自行車騎走,使後還給你,屬於犯罪嗎

時間 2021-07-06 10:11:24

1樓:樹雷大皇

不問自取,謂之盜也

嚴格來說,當然屬於犯罪,不過如果是熟人,有時個人也就不介意了。而如果是不認識的人,但因為使用後還給你,那就要看他盜取自行車的動機是什麼,事後還給你又是因為什麼原因,才能判斷。如果因為他有急事,而取用你的自行車,並且使你的自行車壞到不能使用,這種行為屬於類似應急避險(比“正當防衛”的等級低),如果他能夠提供證明,確實是有急事,可能夠不成犯罪,不過賠償你的損失是一定的。

而如果你的自行車仍能使用,而他事後又還給你,這可能夠不成刑事案件,最多批評罰點款吧。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2樓:至尊林子聰

沒經過別人的許可擅自取走別人的東西可以構成犯罪行為,較輕者罰款或拘留,重者判刑,但騎走別人的自行車應該屬於較輕者,處以拘留三天以上的懲罰。

3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違犯社會治安管理條例的行為。社會治安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

4樓:重新出發

具體案件要具體分析,但通常就一般情況來說,不屬於犯罪。

只是盜用行為。

我的自行車放在路邊,沒有經過我的同意,被別人強行騎走而摔傷,責任在誰?我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40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你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要承擔,一,你是自行車所有權人,未經過你的許可的違法使用人侵權造成他人傷害的,所有權人不承擔責任,所有權人對造成的侵權有過錯的除外,以上是侵權責任法的法條依據,你是無過錯方,當然不承擔責任,三,對方相對於你來說是侵權方,對於給你自行車造成損害,你還可以要求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有責任,如果你願意可以告他搶奪!

7樓:張進

你不存在責任。即使是你同意把自行車借給別人用出現意外也不存在讓你擔責的問題。

一個朋友,我們兩有糾紛,她沒經過我的同意拿走了我的包,並且不還給我了,這算不算犯罪

8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糾紛?你欠他錢麼?他拿你包是什麼用意?是想抵債?還是什麼?不專會是直接想佔為己有那麼

屬簡單吧?

這要看你們之間的因果關係。

如果什麼事都沒有,就是搶奪。至於犯不犯罪,要看當時的情節(比方說當時是否威脅你、恐嚇你?你們之間是否發生撕扯等肢體衝突)和你的包的金額等等。

9樓:手機使用者

侵佔罪或者盜竊罪,包包的價值幾許?

一個認識的人,沒經過我的同意,強行把我包拿走了,是不是犯罪.

10樓:海警

認識的人強行拿走你的包不是犯罪,只能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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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你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要承擔,一,你是自行車所有權人,未經過你的許可的違法使用人侵權造成他人傷害的,所有權人不承擔責任,所有權人對造成的侵權有過錯的除外,以上是侵權責任法的法條依據,你是無過錯方,當然不承擔責任,三,對方相對於你來說是侵權方,對於給你自行車造成損害,你還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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