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和學校好好談一下,如果後來學生表現良好,這個處分是可以撤銷的,並且不會記入檔案,徵兵考學都不會受到影響。
並且,我認為(本人也做過高中教師),你兒子的違紀情節輕微(只是口角,並未真正打起來),這個留校察看處分應該是學校出於嚇唬學生的目的而給出的,有處分過重的嫌疑,一般而言,像這種未遂打架事件,班主任、政教處口頭批評教育一下,大不了書面檢討(保證書)寫一寫、當事人雙方相互道歉和解一下,就完事兒了。畢竟都是小孩子,冤家宜解不宜結,沒啥打生打死的矛盾,很好化解的。
既然處分的目的是嚇唬學生,當時並沒有家長的確認,那麼解除起來也就很容易。說白了,這個處分就是學校內部象徵性的、非正式(對學生來說是正式的,但在學校官方開來就是非正式的),解除就是政教處一句話的事兒,不會記入檔案。只有學生嚴重違紀(甚至達到違法程度),才會給出嚴重處分乃至記入檔案。
建議家長及時到校,和老師以及學校政教處好好溝通,好好解決。
如果孩子後來表現良好,學校還是不肯解除處分,對孩子的考學當兵造成了影響,這個是可以申訴的,教育局那裡是可以講理的。
當然,不建議鬧大,還是那句話,家長和班主任以及學校政教處好好談,一定可以圓滿解決的。畢竟,學校都是出於教育學生的目的,不可能將某個學生一棒子打死不給機會。
2樓:快樂育兒健康成長
這種情況肯定是需要告知家長的,因為給孩子出去了相關的處罰,一定要告訴家長,否則的話,家長是不知道的,你讓孩子在犯了共生的錯誤就要開除的話,家長是需要知情的。
3樓:網友
當然需要簽字啦,這個我相信是需要監管的。
關於留校察看處分需不需要本人簽字,是否有書面通知
4樓:網友
需要的。必須要本人簽字確認,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很多學校會把這個步驟省略,以既成事實即已被確定留校察看為準,籤不簽字都被察看了。
大家好:高一孩子和同學打架了,不過不嚴重,學校勸退!請問有沒有挽回的餘地?
5樓:鬱金香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問題。
孩子因為打架被學校勸退。
您首先不要著急。
找學校校長溝通一下。
要非常誠懇的道歉。
然後據理力爭。
為孩子的前途考慮。
如果可以找到與校長能很好溝通的人。
最好不過了。
相信讓孩子讀書是沒有問題的。
建議教育好孩子保證不犯錯誤。
6樓:林辰
你到學校,把孩子帶上,向老師和領導道歉,孩子承認錯誤,保證以後不重犯,並寫乙份檢討書。徵得他們原諒,應該有挽回的餘地。
7樓:藍雪氏
問題不大的。
家長陪著孩子一起找老師認錯,特別是請老師帶著向被打同學認錯,不行,就帶著禮物上門道歉,真誠一定會打動對方的。
被打孩子那裡不鬧了,事情就好辦,學生犯錯誤時難免的,吸取教訓,努力改過就行,學校不會勸退孩子的。
我是一名高一的學生,由於打群架被學校開除了,請問學校有權開除嗎?如果上訴能成功嗎?
8樓:藝心藝宸
性質極其惡劣,本來就應該被開除,本來就是你的錯啊!還想上訴。
我是高一學生因在校參加打架被學校勸退,還想回去讀書,回得去嗎?
9樓:網友
如果你當初參與打架的責任或後果不嚴重,你或者讓家長帶上你到學校找班主任和校領導好好溝通,講清楚你想返校好好學習,並向學校和班主任作出承諾,在校期間認真學習,不再違反任何校紀校規,請班主任和學校給你機會。!
10樓:老夫一
問問校領導,像我們學校勸退=開除,沒有談的必要,但你們學校可能不一樣。
學校打架怎麼處理?
11樓:網友
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年滿16週歲以上的學生打架致人輕微傷或者輕傷,應當依法處理,並且承擔賠償責任。而學校作為學生的臨時監護人也需要對打架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報案後,公安機關應當受理,如果造成輕微傷,應當對打人者治安管理處罰。如果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並且判處**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
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果群架過程中有**的情況就需要找家長後通過法律的形式來追究刑事或者其他方面的賠償責任,具體的處罰一般都是學校處分或者刑事和民事上的賠償。
12樓:布達拉的王子
輕的要處分,無理取鬧的,造成嚴重後果的,要開除,退回原藉。
我的弟弟在學校的時候被打傷了誰來負責?
13樓:
仔細看了lz的事情經過的敘說,我覺得事情應該這麼看待。
第一,事情主要責任人應該是高二的小塗,因為他沒理由將沒人使用的椅子強行佔據,即使是想為同學留位子,他當時可以這樣處理,和高一的小黃說,現在先借你,等我同學來了,再把椅子拿回來。小黃去拿椅子,完全不需要經過小塗的允許,因為這是公有財產,而非小塗的私人財產。在小黃拿走椅子後,小塗又去威脅想拿回椅子,只是看到對方人多才退避。
這又證明小塗的出發點錯誤,有傷人恐嚇動機。
而你弟弟在去飯堂的時候,他的動機也一樣是威脅恐嚇對方的,甚至是教訓對方,所以你弟弟是次要責任人。而到了飯堂後,見到了同鄉,提議不用物理解決,並不能減少你弟弟的責任。
在雙方動手打架的時候,你弟弟遭受了誤傷(我暫時這麼說),他如果沒動手,完全可以置身事外,或者在見到不能勸解的情況下,應該及時去叫老師或者值班人員過來處理,他為什麼沒這麼做?再者,他如果沒動手,我覺得對方的人也不可能把他傷的這麼重,所以,有沒有動手這點需要慎重查明。
再乙個,學校的處理有過錯,但是學校派老師送你弟弟去醫院,已經表明了學校的立場,並不是一定要校長親自送的。學校的過錯在,事情發生後,應該及時同時**和雙方監護人,並且應該蒐集在場當事人的言詞證據。
你如果對學校處理這件事情的態度不滿意的,可以到公安局報案,由公安局立案調查,這樣一來,事情的性質會完全轉變,會變成蓄意傷人案,如果參與的人滿18週歲,會被要求承擔刑事責任。
你同時可以帶你弟弟去大醫院,就他現在的病情開出醫院的診斷書,同時去鑑定傷殘級別。這是為以後著想。
再乙個,我們也不是專業的法律人士,所以具體事項你還是需要去諮詢相關的法律專家。
補充:改變動機不代表不用付責任,那隻能減少責任。
還有,你可以對學校提出民事起訴。這需要另案處理的。
14樓:寬久青護暖
我覺得學校做出如此處理結果欠缺妥當,沒有站在主觀的立場上去考慮問題,如果換成是他自己的子女或是親朋好友,我想他也不是如此般處理問題,當事人雙方的監護人未知的情況下,我認為學校有義務有責任通知當事人雙方父母或相關監護人,然後採取積極的態度去組織雙方共同協議解決此事的最佳方法,同時督導雙方監護人對雙方的當事人進行教育和引導,畢竟高中時代是孩子成長中最重要的乙個環節,稍加不慎,便會誤入岐途,當今社會的悲劇實在是太多了!……
這種事情既然已經發生在你弟弟身上了,建議你找到該校的負責人,站在巨集觀的立場上,闡明你的觀點和看法,與其協商處理好此事,如實在協商不成,可運用法律手段維護你弟弟的合法權益,以示法律的權威性。
15樓:羽毛鞦韆
誰打的誰負責,小黃和小小塗都有責任,他們打傷了人還不敢承認了啊。如果打人的不承認,就讓他們都賠償。還有那個校長,是不是怕花錢啊。自己學校沒管好,醫院也不帶去。
沒人性!
16樓:網友
打你弟弟的人和學校都有責任。
17樓:帳號已登出
學校太不付責了。
你們自己也不能做什麼的。
學校又不幫你們。報警。
18樓:網友
我覺得可以由學校負責啊。
這學校的校長也太垃圾拉。
我都不想打擊他。
19樓:網友
我爸是搞法律的,和解不行就去當地打官司,我認為打你弟弟的人肯定要負責的,學校可能也有一定的關係!~!
20樓:小黑
我們都應該相信法律,
急!十六歲,打架鬥毆,輕傷,會不會被開除學籍
21樓:受北
同學之間打架這個程度上公升不到刑事案件,好好的跟人家溝通,道歉,再跟班主任,校長,學校好好的溝通,溝通,再不要犯這樣的錯誤,不至於開除學籍的!
22樓:五分天下
你要和被打的一方溝通這個是非常重要的,要處理好所有嘅事情包括賠錢,賠錢這個是主要的,對方只是想要錢,如果錢夠多就沒有事如果錢少的話肯定會開除學籍,所以一定要畀多一些錢,和對方溝通要道歉,下次不要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了。
23樓:網友
不會開除,但是打架鬥毆造成傷害、肯定會被學校處理的、但是不至於被開除。希望你以後能以此為戒、把精力放在學習上。
24樓:雨季淹了城
這個你們要去找校長溝通的,並不一定會被開除,如果校長同意不開除的話,處分或者通報批評就可以了。
25樓:墨憶文
十六歲的年紀。還處在懵懂無知階段,只要和對方家長,還有學校領導溝通好,應該不會被開除,可能就是處分通報批評教育。同時你也要好好教育一下孩子。
26樓:丁雪玲的聯通
打架鬥毆,16歲,經教育如果能好好改正,我想可能是不會被開除的吧!
27樓:網友
輕傷會有法律責任的,不是開除不開除的問題了,最好妥善解決,不然會對人生產生影響,靜快協商解決問題。
28樓:來自植物園幽默的蕙蘭
不會,畢竟是未成年人,而且也是輕傷,所以不會被開除,但是作為青少年,還是動口不動手好一點。
29樓:後妍秋梵
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參考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第二款規定「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30樓:58460卡卡
看學校如何處理這件事情和事件影響是否嚴重,還有環境問題,多方面判斷是否嚴重。
31樓:過去焦慮時
應該沒事,開除學籍應該沒那麼簡單,如果是九年義務教育你沒有精神問題就沒事。
32樓:戴雅素
會的,送到少年管教所去服刑。
33樓:東海崔
主動寫個悔改書給老師,就沒事了!
34樓:網友
那要看你和學校的關係。
一起打架事件我同學被拘留了我想問問律師
你同學有敲詐的嫌疑和動機 如果判敲詐和故意傷害罪也無不可 但未成年人從輕處理 可能會在3年到6年之間的有期徒刑 從我目前學習的情況來看a的性質屬於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情節惡劣,應當從重處罰 依照刑法234條,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官職 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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