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適用問題?? 45,刑法適用問題??

時間 2025-03-14 09:25:26

刑法適用問題??

1樓:九五先生

如果在犯罪過程中沒有對相對人的人身實施暴力或者其他類似的強制行為,而是隻針對財產,再如你上述所說,那麼就應該定性為搶奪罪,當然不適用關於搶劫罪的加重情節。

2樓:良旻宰父鵬

酒駕行為不區分故意與過失,行為人對酒駕行為一定是基於故意,不可能基於過失。就目前刑法來說,定交通肇事罪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依據的是犯罪後果的嚴重性程度,目前正在討論酒駕是否入刑的問題,如果通過則適用醉酒駕駛罪。

關於適用現行刑法的情況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和刑法的時間效力有關,具體的你可以翻看刑法學(上冊。刑法總論)

1、刑法的生效時間,要看觸犯的是那一條刑法,生效時間有兩種,一是公佈之日生效,二是公佈之後經過一段時間再實施。

2、刑法的失效時間 如果新法廢除了舊法的那個條款,而啟用新的,那就是使用新的。

3、刑法的溯及力。一是從舊原則,即按照行為時的舊法處理,新法沒有溯及力;二是從新原則,即按照新法處理,新法有溯及力;三十從新兼從輕原則,即新法原則上有溯及力,但舊法不認為範澤或者處罰較輕的,則按照舊法處理;四是從舊兼從輕原則,即新法原則上沒有溯及力,但是新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罰較輕的,按照新法處理。

重要的看下面:

我國刑法規定。

一、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而新刑法典認為是犯罪的,使用當時的法律。即新刑法典沒有溯及力。

二、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但是新刑法典不認為是犯罪的,只要這種行為未經審判或者判決尚未確定,就應當使用新刑法典,即新刑法典具有溯及力。

三、當時的法律和新刑法都認為是犯罪,並且按照新刑法典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原則上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即新刑法典不具有有溯及力。

四、如果依照當時的法律已經做出了生效判決,該判決繼續有效,即使按新刑法典的規定,其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處刑教當時的法律要輕,也不例外。

以上的是刑法時間效力的原則,希望有幫助。

4樓:匿名使用者

1:從舊從輕!

2:從新從輕!

求教刑法問題,求教一個刑法問題!!

言達律師洪軍 ad 刑法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 存在著 二人以上 均承擔責任的共同犯罪和 二人以上 中僅有一部分人承擔責任的共同犯罪。二人構成共同犯罪,對李某適用詐騙罪。李弟構成詐騙罪,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承擔刑事責任。求教一個刑法問題! 你好甲的行為屬於防衛過...

兩道刑法的小問題,一個刑法問題

1 甲方與銀行之間的抵押權成立。理由 a 按照貸款的規定,為了保障將來借款人能按期 足額歸還借款,對於擔保物設立了抵押權登記制度,所以說,對於用於貸款擔保的抵押物,原則上應該辦理抵押登記手續。b 但由於一些特殊原因,導致抵押權登記手續沒及時辦理,但只要借款人出具的擔保物是屬於自己能佔有 使用 收益 ...

關於刑法的問題

師傅沒有殺人的故意,有過失是過失犯罪,無過失是意外事件,有沒有過失看具體情況,就是師傅應不應該認識到那是個人不是野豬。如果是案例題,應該會再詳細一點,顯得師傅是不可能認識到那是人,答案就明確了,意外事件。 犯了過失殺人罪。過失殺人是指非故意或預謀的殺人 由於疏忽造成的殺人 是指由於普通過失致使他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