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刑事訴訟賠償的範圍?

時間 2025-03-03 12:15:04

1樓:錦盾律所

刑事賠償的範圍包括:

一、在刑事訴訟中,錯誤拘留、錯誤逮捕、無罪錯判的;刑訊逼供、違法使用**、警械、毆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

二、違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造成財產損害的。

三、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證供、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2、依照第17條、第18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這主要包括:⑴不滿14歲的人;⑵已滿14歲不滿16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等罪行;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犯罪的。這些人之所以被無罪釋放,並非缺少犯罪事實,而是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豁免了其刑事責任,因此,國家當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3、依照第15條、第142條第2款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這主要包括:⑴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犯罪的;⑵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⑶經特赦免除刑罰的;⑷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⑹其他法律規定免於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愛聽歌的法律人

國家賠償法》規定了刑事訴訟賠償的範圍: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二)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刑事賠償的範圍是什麼

3樓:席貫明

包括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刑事案件賠償範圍有哪些

4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範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刑事賠償的範圍是什麼?

5樓:創作者

刑事賠償包括了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害賠償兩部分。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侵犯生命健康權的,還應賠償醫療費、喪葬費等。財產方面,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刑事賠償的範圍是什麼

6樓:許延慶

刑事賠償的範圍:(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2)對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梁和捕的;(3)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5)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6)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7)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橡灶盯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辯胡經執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刑事訴訟的中國模式的刑事訴訟的中國模式 第1版

第十四條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訴訟參與人對於審判人員 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第一條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一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侮辱 誹謗案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

什麼是刑事訴訟的說明材料

是訴訟中需要運用證據加以證明的事項。證明物件是與定罪 量刑及保障程式公正有關,從而具有訴訟意義的事項。在訴訟中,並非所有事項都需要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一般只有訴訟兩方當事人之間存在不同意見的事實爭議和法律爭議需要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解決的是審判過程中由誰提出訴訟主張並加以證明的問題。偵查人員 檢察人員在...

刑事訴訟中的,是指原告 被告嗎,刑事訴訟 中的 當事人 ,是指 原告 被告嗎

深圳王貝律師 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是指與案件真實和訴訟結果有切身利害關係,在訴訟中處於控告或控告地位並享有訴訟權利 承擔訴訟義務的訴訟參與人。具體包括 1 被害人。被害人是指人身 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被害人享有以下訴訟權利 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 對司法人員侵犯其訴訟權利和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