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斜陽紫煙
安全駕駛是駕駛人員的基本責任。除非同乘人員發生事故時有危害駕駛人員安全駕駛的行為,否則沒有責任!
2樓:吳饒之
我國民事侵權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有過錯才承擔責任。
同乘人員僅在兩種種情形下需擔責,1、同乘人為車主,明知實際駕駛人有過錯仍出借車輛;2、同乘人為車主,未買交強險。
其他情形,同乘人若對事故發生沒有過錯,不承擔賠償責任。
3樓:網友
發生交通肇事是駕駛員的責任,應該由駕駛員承擔賠償責任,與同乘人員無關,同乘人員沒有責任。
4樓:網友
根據交通法規定,司機如果是酒駕同乘車的人員有一定責任,如果不是酒駕,同乘人員沒有責任。
5樓:網友
應該沒責任,主要是司機的責任。
6樓:網友
同乘人員沒有責任。
開車撞成植物人會如何判
7樓:彭宗輝
一、開車撞成植物人會如何判。
1、開車撞成植物人會如何判,需要根據情節進行確定。分別是:
1)開車撞成植物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什麼。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刑法上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為只蘆山有交通肇事併產生重大後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
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後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所保護的社會關係,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對於未滿16週歲,已滿14週歲的人駕駛機動車肇事,並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於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於發生事故的嚴重後陪叢中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於對違反交通運輸管鄭敗理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
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於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後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麼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開車把人撞成植物人怎麼處理
8樓:於青
法律分析: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根據交警隊的責任劃分比例進行承擔責任。
如果有保險的,儘快與保險公司聯絡。 其次,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
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鑑定。第三,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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