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卡經常被老闆經常轉賬有什麼危害?

時間 2025-01-07 21:10:15

1樓:帳號已登出

農民工向老闆惡意討要工資,勞動者需要承擔的責任通常需要根據勞動者惡意造成的後果進行確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六鴻卓

報警就可以了,包工頭和他小舅子已經涉嫌犯罪。未經持卡人同意取款,屬於盜竊罪,利用銀行卡犯罪涉嫌信用卡詐騙罪。違規佔用你們的工資款涉嫌職務侵佔罪。大案子啊,警察會管的。

本科培養方式填:統招統分。

培養方式分四類:

1. 統分:統分是由國家下拔培養經費、畢業後在就業政策的指導下另行擇業的培養方式,攻讀期間需轉人事檔案、組織關係、工資關係等到培養單位。與定向培養相比較,統分也稱為非定向。

2. 定向生:定向培養是指由國家下拔經費、畢業後回原定向單位就業的培養方式,攻讀期間可不轉各種關係和材料。

3. 委培:委培即委託培養,通常指學校或者培訓機構接受單位的委託,對學生進行培養,由單位支付費用,學生畢業後必須回到原單位工作的一種招生培養制度。

4. 自籌:自籌與其他型別的區別只是工作和學費的問題。自籌的就是要自己交學費,是和公費相區別的,公費的是計劃內的,自籌的就是計劃外要自己繳納學費的。

一般來說,本科生的培養方式就是定向和非定向兩者之一,這個很好區別。普通的學生按照正常入學方式入學,在入學時沒有籤合同或協議,學制也是全日制的,那麼你就是統分的了。定向生在入學時就與某單位簽了合同,畢業後必須去那裡工作。

如果說定向和非定向是國家招收計劃內的,那麼委培和統籌就是國家招收計劃外的了,且委培和統籌一般是針對研究生。兩者的區別是經費**問題,委培生的培養經費由委培單位負擔,自籌經費生的培養經費由自己負擔。

3樓:光水藍

有關工資拖欠的法律條文有:《勞動合同法》第30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勞動合同法》第38條: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91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4樓:l小澤澤

農民工工資卡經常被老闆轉賬有什麼危害?你的工資卡讓老闆轉賬了,密碼又洩露了。工資也就沒有了。

我是一名農民工,我的工資被老闆打給別人銀行卡了,現老闆不管怎麼辦?

5樓:慶帥老師

你是一名農民工,你的工資被老闆打到別人銀行卡里了,相當於沒有給你發工資,現在老闆不管的話,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老闆給你發工資。

討要工資,這樣去做。

工作中,你是否遇到過老闆不發工資的情況。遇到這樣的情形,你是如何解決的呢?或許很多人在遇到這樣的情況時都不清楚自己要怎麼辦,怎樣才能要回自己的工資。

接下來,就來告訴你老闆不發工資的解決辦法。

一、無故拖欠工資的情形。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此處的「無故拖欠」應理解為,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故意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針對「無故」作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不包括: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

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二、解決方式。

1、對於這種違法行為,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首先肯定一點,老闆不發工資肯定是違法的,這個時候職工可以通過一些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比如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提起勞動訴訟等。不管通過怎樣的手段討要工資,各位職工都一定不要衝動行事。

6樓:網友

你要弄清:老闆為什麼將工資打到別人的銀行卡上,是由別人代發?還是你家人有交待?否則,老闆不給工資,可找勞動部門反映,也可起訴法院解決。

7樓:連鎖便利店

收集證據,直接到法院告他!別無他法!

8樓:235哦默默

他應該可以追回來,是他打錯了,不是你給錯銀行卡,那你就報警。

9樓:網友

自己解決不了就收集證據就去找勞動局幫忙。

10樓:娜麼娜年說電子

就找老闆呀,給他乾的活,工資怎麼能發給別人?

老闆拖欠民工工資不給該怎麼辦,老闆欠農民工工資不給怎麼辦?

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怎麼辦。最簡單的方法,是 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向用人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勞動監察大隊 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

老闆跑了農民工工資該跟誰要,外資老闆跑了,拖欠農民工工資我們應該找誰管

書生之見是我 建議與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資的工友們一起,蒐集和保留對方拖欠工資的具體事實和確鑿證據,派代表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請他們幫助你們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

工地老闆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給,已經幾年了,每次去問都是諸多借口

蓋普希金 勞動糾紛的仲裁時效是1年,超過1年勞動局不受理。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