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英雄
女兒嫁出去了就是外人了嗎?當然不是的。
父母就是父母,女兒就是女兒,任何時候都是。女兒出嫁了,她依然是父母的孩子,在父母的家裡,不應該被看作外人。
可是,結了婚之後,兄弟姐妹之間就應該保持應有的界限。這跟是否外人無關,這是建立在家庭觀念之上的情與理。
如果是父母本身的事,那女兒是可以適當地管的,畢竟這世界上,沒有任何感情可以代替父母與子女之情,父母會真心為子女著想,子女也該真心為父母著想。但如果是兄弟姐妹家的事,那還是應該少管,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經營模式,我們既然結了婚,各自成了家,那就該尊重各自的習慣和模式。
所謂君子之交淡如水,我認為這句話放在親情當中也是一樣。不管你和父母也好,和兄弟姐妹也罷,其實都該有所為有所不為。並不是說,你不是外人,你就得什麼事都要管。
嫁出去的姐姐算家庭成員嗎
2樓:張豪律師幫幫忙
法律分析:姐姐們嫁出去了就不算家庭主要成員了。家庭成員,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共同生活,是指一定的時間共同居住,生活事務中相互扶助的行為。姐姐嫁出去了,不是共同生活了,自然就不算家庭主要成員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妹妹從姐姐家出嫁好不好
3樓:
按你們老家的規矩吧,或者在家裡跟親人商量著來也挺好,年輕人本來也不咋看重規矩…自己家的事,自己和家裡人覺得舒服最重要至於我的個人觀點…在我們老家這片,如果父母健在,女兒不從父母家出嫁的話,就給人一種孃家很弱勢的感覺…而且再怎麼說,姐姐已經成家有自己的生活了,給妹妹的婚禮幫點忙我覺得是人之常情,但是要說直接從姐姐家出嫁…哪怕只是借用一下姐姐的地盤,不用姐姐跑前跑後張羅什麼,我也覺得不合適。使喚外人好說,多給兩條煙就行了,但對自己親人…怎麼回報就挺不好衡量。而且這也不僅僅是怎麼回報的問題…個人觀點+我自己老家的思想習慣差不多就是這樣,有人槓就槓吧祝這個問題裡的姐姐和妹妹的家庭生活都幸福美滿。
嫁出去的姐姐回家能和姐夫睡在弟弟家嗎
嫁出去的女兒,是不是真的等於潑出去的水
在父母的眼裡孩子無論在哪,做什麼都是自己的孩子。嫁出去的女兒,真的就是潑出去的水嗎?重男輕女,是的。但是。我也是才知道的,在農村,是養兒防老的,真的是養兒防老!你父母沒有退休工資是吧。而你嫁出去後,那邊的父母也是這麼要求的,你經常補貼家用,那邊也會受不了。這邊你哥在家裡住,父母直接面對的就是你哥,人...
十三歲把女兒嫁出去父母是不是違法的?
13歲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婚姻法禁止包辦婚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 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 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第三條 禁止包辦 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
破壞別人家庭幸福的男人是不是該死
邸亭晚媯鸞 女人男人一樣的!嚴格說不是破壞!如果這個人懂得珍惜!懂得堅守婚姻,沒有人可以破壞的!一個巴掌拍不響啊!錯不是小三一個人的!錯在了這個視婚姻為兒戲的社會!錯在了人性的蛻變 屬於道德範疇,現在現實的社會婚外情之類遍地都是,自己想開想明白就好,想報復得策劃周密。 如,這個幸福的家庭,夫妻本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