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原點
不需要,你只要和人事說一聲,然後寫個離職證明,公司那邊就會跟你解除勞動關係的,至於合同上寫得有個時間的緩衝期也不會很久的,但是不需要招到新人才可以走。
2樓:盛年禎
那你要跟老闆商量好,一個月不來人,你就可以走了。
3樓:答疑解惑顧老師
當然不所謂啦,我覺得你現在馬上就去找新的工作吧,不然等到時候讓你離職的話,那你都找不到工作。
4樓:糖糖
沒有啊,一般的正常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根本就不需要等到找到新人才能走,如果說一直找不到,你就不能走人嗎?不是的就是說你需要提前一個月辦理好手續就可以了。
5樓:梅花鹿
你好,正常的辭職流程是提前書面申請30天,即可離職,如果你是為老闆著想,就等他招到人了再走也可以。
希望能幫到你。
6樓:網友
如果你在廠裡面的工作是唯一的 ,只有你一個人能做到,那就最好等到招到人以後再走 否則會給原廠帶來很大的損失。
7樓:鐸少好複雜
通常情況下是需要這樣的一個流程的,甚至有的要求要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吧,哈哈,具體是可以針對實際情況去處理的,區別對待,,謝謝,祝好,生活開心每一天!
8樓:網友
在一般情況下應該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的申請。這樣便於工廠重新招人來頂替這個崗位。
9樓:帳號已登出
廠裡就你一個人了,基本上這個廠也倒閉了,一般來說你去給老闆辭職的話,老闆也會批的。
10樓:加油小寶
是的,不能因為你的辭職導致店鋪關門。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先去辭職,問人事你什麼時候可以走,他們會告訴你離職時間。
我離職了,他們招到人了我可以提前走嗎?廠裡不讓我走
我在一個廠裡上班,後來沒辦離職就走了,請問這個如果還要進這個廠,能不能不辦理離職,直接報名進廠啊
12樓:濤聲海韻
在一個廠裡上班,後來沒辦離職就走了,如果還要進這個廠,無需辦理離職,直接報名進廠,但是要看原單位是否還會接受。
當事人今後離職一定要依照規定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3樓:匿名使用者
工廠肯定把你列入自離名單了,不一定再接受你……
14樓:網友
應該是可以的,不過要看你離開的時間,
愛一個人需要付出全部嗎,愛一個人 需要付出一切嗎
愛一個人 需要付出一切嗎 幸福不會時時等著你,愛你的和你愛的人不是隨時可以出現,請你學會珍惜。當一個深愛著你的人為你而改變,那是因為他愛你,當你遇到一個人,他為你收起他的頑固脾氣 也因為他愛你,他把你的興趣也變成是他的興趣時,還是因為他愛你。喜歡一個人是沒有理由的,無悔的付出,都認為是值得的,只要能...
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
男人忘記一個人要多久?男人要忘記一個人至少要花五倍的時間,比如說他和你在一起六個月,那他要完全忘記你要花30個月的時間。七秒到一輩子。看感情基礎和人的品性了,再者就是是否能及時切換到新物件身上。沒必要去留戀過去,電視是騙人的。生活很簡單,彼此平等尊重。你在別人眼中不值錢了,你為什麼還要拿人家當寶。放...
就我一個人覺得AJ 很醜嗎?
我覺得aj不是啊很醜,但是這個鞋穿起來非常的硬,根本就不適合日常穿,所以這個東西只不過是炒作炒起來的罷了。其實我覺得一直很好看,而且我覺得每個人可能追求東西不一樣吧,可能大多數人其實也並不喜歡aj的款式,可能就是覺得可能被人羨慕,就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吧!就我一個人覺得aj很醜嗎?其實我也覺得他不太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