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憤怒的超級大鳥
認真回答,望採納。
先說奶奶放棄遺產的事情,只要他沒有說放棄,那沒有什麼等於放棄啊。按照《繼承法》司法解釋47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它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
第49條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後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 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如果沒有書面放棄繼承且財產沒有分割的,繼承人視為繼承。
不知道你問的是什麼意思啊,你說的意思是單獨你爸爸的那一份遺產嗎?那只有你和你媽媽可以繼承,你叔叔和姑姑不能繼承。
但是如果你叔叔和你姑姑要爭,那就難說了,因為你奶奶也是有繼承權的,現在奶奶過世了,那奶奶繼承爸爸的那一部分遺產,你叔叔和姑姑是可以分的,這一部分你們就不能分了。
2樓:牛律師9誠信
在這種情況下,你叔叔和姑姑們沒有繼承權。因為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無權繼承。相關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3樓:黃志光律師
你好,你叔叔和你姑姑各有你爸爸九分之一遺產的繼承權。
根據《繼承法》第25條規定,你爸爸去世後,你奶奶作為你爸爸的母親,有當然繼承權,她沒有表示繼承還是放棄,視為接受繼承,這點要注意啊。現在問題來了,你爸爸的遺產要分成三份,你有三分之一,你媽有三分之一,同樣你奶奶也有三分之一,你奶奶去世後,你奶奶繼承你爸爸的三份之一包括她個人的財產,你、你叔叔、你姑姑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繼承權。根據《繼承法》是十一條的規定,你是代為繼承你爸爸的那部分,綜上,你叔叔和你姑姑分到你爸爸的遺產各有九分之一。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關於家人去世遺產繼承的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存款:(1)之前銀行都是要求有繼承公證的公證書才給取,但2023年7月時司法部出臺了一個不再強制辦理繼承時的公證的通知,各地還地落實中,有的地區已經不再強制公證,但有的地區還不行。你可以打所在地的縣級司法局問一下是否廢除了強制公證的規定。
(2)如果不再強制公證:銀行可能要求你提供你父母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都已經去世的相關證明,包括:銀行存單或存摺或卡、你父母的死亡證明、你的身份證、你與你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其他繼承人死亡的證明或者放棄繼承的證明等。
你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你外公外婆、爺爺奶奶、你父母的所有子女。
關於房子:(1)現在已經是你母親的名字,就是你母親的財產了。同樣,繼承房子過戶時的強制公證,也應取消,具體什麼時候取消,請諮詢一下當地司法局。
(2)繼承比買賣的費用低。 (3)如果只有你一個繼承人,辦理繼承即可,不必考慮買賣的事。 (4)繼承的房產,你名下只有這一套住房的,滿2年後**就可以省下一筆稅。
(5)房子繼承並過戶到你名下的方式:如果要求公證,公證後持公證書、房產證、你的身份證到房管局過戶;如果不要求公證,你直接帶你的身份證和房產證、你母親的死亡證明、你父親先於你母親死亡的證明、其他繼承人已經死亡或放棄繼承的證明等到房管局辦理過戶;如果繼承人之間因為繼承房產有糾紛,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其他繼承人拿到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後到房管局過戶。
5樓:徐春豔律師
如果你知道賬號和密碼可以取出來當然可以,但如果不知道賬戶或者密碼,需要銀行協助辦理的話就需要公證或者法院判決、調解了;你母親已經去世了,無法通過買賣過戶到你名下了,只能通過繼承。
關於一個遺產繼承的問題。
6樓:李建成律師
奶奶的房產份按遺囑執行,爺爺的房產份額按法定繼承分割,孫子可以代位繼承遺產。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樓:康熙也無奈
一、區**是否成立與村民所立遺囑無關!一個是行政行為,一個是自然人行為!
二、你奶奶的遺囑處分了其他人的財產,遺囑部分有效,部分無效。
三、那間房還是要分家析產,才能分割清楚,當然法院訴訟是最好最徹底的途徑。
8樓:匿名使用者
遺囑是財產所有人對自己所有的財產的處分,區**無權干涉。你反映的情況,你的爺爺奶奶有一間房屋,88年你爺爺去世,他的財產開始繼承,首先分出一半是你奶奶的財產,剩餘部分作為你爺爺的遺產,由你奶奶、你大伯父、你二姑媽、你三姑媽和你爸爸繼承。你奶奶95年立下遺囑,把她的所佔的屋子都給你大伯父,屬於部分無效遺囑,因為你奶奶無權處分你二姑媽、你三姑媽和你爸爸應當繼承的那一部分。
你爸爸07年去世,你奶奶09年去世。你有權代位繼承即你爸爸應當繼承你爺爺的那一部分遺產。
9樓:
遺囑只要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就不會無效(以最新遺囑為準),所以那邊人的說法是不正確的。理論上你爺爺死了要分他的房子,50%分給奶奶25%,其餘25%四個孩子平分,奶奶死了之後她的75%都給大伯父。所以最後的結果是大伯父81.
25%;二姑媽6.25%;三姑媽6.25%;你爸(也就是你你)6.
25%。
10樓:匿名使用者
遺囑不會無效的,但是你奶奶的遺囑裡處分了部分不歸她所有的財產,那部分是無效的,要依法定繼承來處理。
最終的結果應當是你大伯父繼承房屋的70%,你代位繼承你父親的10%,兩個姑媽各10%
11樓:司化
該**的規定是違法的,我國憲法規定,**部門不得干預個人財產的分配問題。
12樓:匿名使用者
情況比較複雜,若需幫助可**聯絡我,詳細瞭解相關情況後,可為你進一步分析。
縱橫法律網 李雪波律師
提問一個遺產繼承問題
13樓:湯安吉
你母親是否是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兒媳,如果是那麼你奶奶的第一順序繼承是你(代位你父親)\你母親\你姑姑.但這房產還要看是否是你爺爺的共同財產,如果是那麼就要另外再計算過了.
問有關遺產繼承的問題 50
14樓:上海袋虎資訊科技****
遺產繼承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秩序。《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 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12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7條之規定,立有遺囑的遺產繼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一個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
15樓:好問手機律師
你爺爺和你伯公的是否健在,如已經去世,需要由他們各自的晚輩直系血親來繼承這兩套房產,而且對這兩套房產平等份額。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爺爺和伯公各自使用的房子已辦理產權登記,按登記情況確定,即登記在哪方名下即為哪方財產,不涉及繼承問題。
如仍在曾祖父名下,且繼承人間未簽訂書面財產分配協議,則為全體繼承人共有(不論兩套房屋的實際佔有者是誰),佔有價值較低房產一方是可以主張均分遺產的。
諮詢房屋遺產繼承問題,諮詢一個房屋遺產繼承問題
你好,如樓上所說,您需要給我一個資訊,就是92年您和您的姐姐是否成年?以下按照未成年來回答 首先要看你和你姐姐與繼父之間有沒有成立事實撫養關係,不一定要收養登記,只需舉證成年之前你繼父的收入是你和你姐姐接受教育 日常開銷的一部分即可。這是取得法定繼承權的前題。但是,有遺囑繼承的遺囑繼承優先。兩套房產...
房屋遺產繼承問題,房屋遺產如何繼承?
1.這首先要看當時你爺爺去世的時候有沒有留下遺囑,說明如何分房產。如果有遺囑當然是遵照遺囑來執行,如果沒有那就得按法定繼承的方式來繼承。2.老家的房子的處理,還要看你父母在老家的房子是你父母獨立蓋起來的還是在你爺爺奶奶的幫助下蓋起來的,如果完全是由你父母獨立蓋起來的話那完全沒有問題,你爺爺奶奶的房子...
遺產繼承的方式,遺產繼承有哪些方式,繼承遺產有什麼方式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 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2 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 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3 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