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繼承的一些問題,關於遺產繼承的幾個問題

時間 2021-06-12 06:47:57

1樓:健身**很簡單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係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房產繼承只是繼承遺產中的房產行為而已。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3、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

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

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繼承人的繼承權可以因繼承人的下列行為而喪失: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房產的繼承和分割與其他財產不同,房產雖然可以分割但這種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間房屋分成許多份。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繼承人共同繼承,作為共有的房產。如一定要分割時,可以採用作價分割的方法。

2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問題不清,建議面詢或電詢律師.

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縱橫法律網-福建力格律師事務所-葉奶錄律師

3樓:胡圖虎

首先,你母親與父親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次,根據繼承法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的規定,在你母親因車禍去世同時,你已經繼承了你母親遺留的房產,沒有實際分割,不影響繼承的權利和應得份額。第三,你母親單位賠付的18萬元,扣除喪葬支出後,餘額按法定繼承原則分配。

最後,您有權請求對母親遺留的房產和單位賠付的錢款進行分割,但如果能夠通過協議將自己的份額確定下來而不進行實際分割,做到既保護自己合法權益又不傷害父女親情,即不分家最好。

4樓:匿名使用者

有法律問題可以給律師**

縱橫法律網-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於平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直接找律師面談、諮詢。

縱橫法律網-福建成毅律師事務所-周趙平律師

關於遺產繼承的幾個問題

6樓:北京劉瑛律師

這個是遺產具體分配方式的問題,爺爺的遺產在法定繼承且繼承人只有abc三個子女的時候,三人均分這個房子。具體的分割方式可以是:1,房子賣掉三人均分賣房款;2,登記三個繼承人共有這房子;3,一人享有所有權並且給另外兩個人補償。

因此,b說房子歸他,給另外兩人補償費,這個分割方案是可以的,具體的補償多少錢可以三人一起協商,或者現在去估價(因為房子現在的價值相比去年可能會**)。

有兩點需要注意的:1,a不能寫放棄繼承的書面檔案(或者說就是不能承認放棄繼承),因為以上說的是在三人都有繼承權的情況下具體分割遺產的方式,如果a表明放棄繼承,那她就得不到遺產(或者相應的價值補償)了;2,三人已經分割完遺產之後,如果房子的價值又繼續**,那ac二人不能就**的部分再要求b補償,因為遺產分割完畢(房子已經過戶給b)後,曾經的繼承權已經轉變為b的所有權了。因此在協商分割方案時,ac可要求b多給一些補償費。

7樓:康語彤

如果用你老公的名字買的一套底商如果是在領結婚證前買的,你有繼承權。和公婆平等地位,各三分之一。如果是領結婚證後買的,有你一半加另一半的三分之一。

孫子雖然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但有代位繼承權。也就是在他奶奶爺爺沒遺囑的情況下,可以代他爸爸繼承他爸爸的那一份。繼承法裡有,可能你沒看懂。但如果孩子爺爺奶奶有遺囑就完了。

孫子畢竟是爺爺奶奶的親孫子,血脈相傳的關係在,保持聯絡,相信他們不會不考慮孫子的份。

8樓:

廣東胡律師:

1、那套房屬於你丈夫婚前財產也就是說是他的遺產,你作為配偶可以和你的公婆及孩子平分繼承;

2、因為你的丈夫去世在你公婆之前,所以你們的孩子可以代替他的父親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

9樓:厲初彤

答:關於底商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2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因此,底商視為父母對您丈夫的贈與。

現在,您丈夫出車禍死亡,您有權繼承其所有合法的個人財產(包括該房產)。

在分配遺產的過程中,您需要注意:

1,區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數量,其中的一半歸您所有,另一半屬於丈夫。

2,確定丈夫遺產的數量,包括其所分得的夫妻共同財產和其個人財產。

3,由丈夫的繼承人(包括妻子,父母,子女)來共同分配遺產。

關於孫子對爺爺奶奶財產的繼承

如果爺奶先於您丈夫去世,那麼您的獨生子有權代位繼承其爺奶的財產,如果爺奶後於您丈夫去世,那麼您兒子有權轉繼承爺奶的遺產。

總之,孫子在父親去世時,有權繼承爺奶的遺產。

如果需要幫助,可以進一步聯絡。

10樓:匿名使用者

1該房子你有繼承權

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沒遺囑說明遺產誰來繼承,他的遺產償還債務後由法定順序第一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你作為配偶你有權繼承,同樣你的孩子同樣有繼承權

1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首先房子是婚前所買的,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所有,所以你該房屋屬於你公婆的;其次根據繼承法,你丈夫先於其父母死亡的,你們的孩子相對於你公婆享有其代位繼承權,即你丈夫應當繼承的份額應當有你的兒子繼承,在法律上稱代位繼承權。當然關係好的話你也可以與公婆協商將遺產贈與給你的孩子這樣更好。

12樓:知小小

1、一般來說,婚前財產都不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可以證明房子是由你出資建造的,或者你有出資購買的,你就可以訴求相應的補償。

2、你與你老公所生的孩子可以代位繼承你老公的父母的遺產,但只可以繼承你老公應該所繼承的份額。

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

你好,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房屋為你姥爺姥姥的夫妻共同財產,你姥爺只享有一半財產的處理權,即可以通過合法有效的遺囑對此作出處理,根據他的遺囑房屋的一半已經歸屬於你母親所有。另一半屬於你姥姥的個人財產,她可以在生前以做出贈與或做出遺囑的形式將財產歸屬於你的母親。法律同時規定,遺囑繼承的也的為沒有生活能...

關於遺產分配法律方面的問題,關於遺產繼承的相關法律問題

華律網 份額均等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這裡的 一般 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遺產分配達到均等很難掌握。但經各繼承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體現養老育幼的原則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即多分點遺產。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多盡義務者多分...

關於繼承分配的一些問題

書面形式公正一下。父母並未過世,兩姐弟寫的東西是無效的,要看父母怎麼立遺囑,父母的房子也只有他們自己才有權處分,立遺囑後還不保險就去公證處公證一下,公證的遺囑法律效力比不公證的大。對父母好一點,因為決定權在父母。只能做遺囑解決了。只要是父母親自書寫的遺囑都是有效的,但後作的遺囑效力高於前者,公證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