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一、首先你們沒有領取結婚證,在法律上你們沒有結婚,只是同居關係。所以想「離婚」也就簡單了,分開不再一起生活就可以了。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同居關係,分割共同財產、確定孩子撫養權。
也可以補辦結婚證後按離婚訴訟處理。 《婚姻法》解釋一: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二、婚姻是自己兩個人的事情,與父母沒有關係,父母的意見只是你的參考,不能妨礙你結婚離婚的權利。
2樓:無限風光
2023年2月25日之前,男女雙方已滿結婚年齡,未辦理結婚登記, 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的,可以認為是 事實婚姻。
怎麼沒人回答這個問題?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有6年了,並有了一個5歲的小孩,這樣能算事實婚姻嗎?
3樓:厚正初
不算,現在法律已沒有事實婚姻這個說法。只算同居,並列入道德範疇。
至於債務,得看債務是否源於兩個人,如果是單方面的,對方不必償還
在一起生活八年。生有一女兒七歲了。我們這樣算不算事實婚姻
4樓:手機使用者
沒有領證,女兒七歲厲害算事實。
5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婚姻是過去的說法。適用人群已經基本是老人了。
6樓:天涯過客黔北
事實婚姻,但新《婚姻法》,不保護事實婚姻。如果一方有結婚證,有結婚證一方的配偶可以告你們重婚罪。
7樓:環肥燕瘦
算也罷不算也罷,小孩都好幾歲瞭如果他要離開你就算是事實婚姻也沒用。
在一起生活了7年,生育一個孩子,沒有領證是事實婚姻嗎
8樓:匿名使用者
是事實婚姻,但是我覺的,生活了七年,而且有孩子,還有什麼理由不領結婚證。
那麼如果經濟緊張的話可以先不辦婚禮,但是結婚證應該先領了,這也沒什麼難度。
那麼你這是為什麼!!!
9樓:心情不佳
是,只要有事實婚姻就受法律保護!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沒有得到**的認可。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為什麼不結婚?
男女在一起生活了六七年,屬於事實婚姻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之後事實婚姻是不作數的。所以如果發生了什麼糾紛之類的,是要看有結婚證的。
我同我老婆一起生活了十八年了,還有兩個小孩,但還沒有領結婚證,算不算是事實婚姻呢?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了,同居兩年以上就算,並且你們還有孩子了啊。
14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算,現在沒有事實婚姻那種說法
15樓:蹇冪伒鍠勷煍
法不容啊,還是去領了好噢
請問離婚了兩個人還在一起生活算事實婚姻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了,兩個人還在一起生活,屬於非法同居,不算事實婚姻。現在已經沒有事實婚姻的說法。94年以前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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