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商標法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商標法》規定了下列七種情形:(一)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 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 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實施了以上任一種行為的,均構成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 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 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2樓:魚爪網
一、是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又稱使用侵權。
二、是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即屬流通領域的商標侵權行為,又稱銷售 侵權。
三、是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又稱為商標標識侵權。
四、是未經商標註冊人的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在國外稱為反向假冒行為。
五、是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3樓:學戒智慧財產權
商標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該條款確立了銷售商在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為表述方便,下文簡稱侵權商品)時免除賠償責任的要件。
由該規定可以看出,《商標法》對銷售商的侵權認定採用過錯推定的歸責原則,即銷售商若銷售了侵權商品,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法律上推定其具有過錯,須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責任;在適用過錯推定的情形下,舉證責任發生倒置,即當銷售商銷售了侵權商品時,其負有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舉證責任。根據《商標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銷售商主張自己沒有過錯的,應舉證證明兩方面內容:一、不知道銷售的商品是侵權商品;二、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即具有合法**。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有哪些?
4樓:解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規定了七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擴充套件資料:
商標專用權具體內容
1、專有使用權
商標經過商標局核准註冊後,商標註冊人可以在核準註冊的商品或者服務類別中使用該商標,其他人不得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與該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
2、處分權
主要指商標使用許可權和商標轉讓權,其中商標使用許可權指註冊商標人可以通過簽訂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持有的註冊商標,被許可人則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商標轉讓權指註冊商標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可以依法定程式將其註冊商標轉讓可他人。
3、收益權
主要是指通過商標許可他人使用而被許可人獲得相應的報酬權利。
4、續展權
5樓:華律網
商標法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商標法》規定了下列七種情形:(一)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 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 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實施了以上任一種行為的,均構成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 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 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6樓:牛牛幫財稅
商標法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種: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裡所稱的同一種商品是指與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類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銷售渠道、消費物件、生產經營者等方面,易使消費者難於辨別其**而產生誤認、誤購現象的商品;相同商標是指在視覺上無差別或差別甚為細微的商標;近似的商標是指對商標進行整體比較,不易辨別,使消費者產生混同的商標。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是指作為商品的銷售者不應當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如果銷售就是一種商標侵權行為。但是要使每一個經銷商品的人,弄清數以千計、數以萬計的商品的使用商標的狀況,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要考慮實際情況,正確地理解和運用這項法律規定。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裡應當強調的是,商標作為區別商品**的標誌,它的有形載體是商標標識,商標是通過商標標識發揮識別商品的作用。商標標識包括帶有商標的包裝物、標籤、封籤、說明書、合格證等物品。
正是由於商標標識是體現商標專用權的一種載體,所以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這些商標標識的行為是商標侵權行為。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項侵權行為的產生是由於在經營行為中未經商標註冊人的同意而更換商標,所謂經營行為是將商品更換了商標後再投入市場。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也屬於是商標侵權行為。這一項是概括上述四項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標侵權行為,從這一項規定中表明瞭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最基本的特徵,就是給他人的商標專用權造成損害,可以說,是否造成損害是是否侵權的重要標誌。
7樓:行之智慧財產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了五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該條又可分成四種商標侵權的形式:
a、被控侵權的商標與註冊商標相同,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屬於同一種類。
b、被控侵權的商標與註冊商標相同,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類似。
c、被控侵權的商標與註冊商標近似,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標與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屬於同一種類。
d、被控侵權的商標與註冊商標近似,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註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類似。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這種行為又稱之為「反向假冒」。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1)、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2)、複製、摹仿、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3)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註冊為域名,並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8樓:中融合眾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2、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 .這種行為在理論上也稱為"反向假冒 "行為。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結合《商標法》第56條第3款的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
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為是需要銷售者主觀明知為要件的。
4、偽造或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須注意的是,這種侵權行為是商標標識的侵權行為,包括"製造"和"銷售"兩種行為。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簡述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有哪些?
1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標的。2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3 仿造 擅自制造或者銷售仿造 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4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5 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有哪些
可樂零七 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規定了以下七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種類 一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
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管轄怎么確定
ll you connect this wire to the televisio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因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商標法第十三條 第五十二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 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