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下了聘金,女方不需要寫收據嗎

時間 2022-06-08 04:50:04

1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寫,再說你也不好意思讓人家寫吧,要讓人家寫說明你誠意不夠,最好的辦法就是在給聘禮的時候多叫幾個人,親戚朋友什麼的,到時成不了,人家不認帳的時候,他們就是證人

2樓:個人危機顧問

這個只是形式問題啦,沒必要這樣

退彩禮,怕對方到時候不承認.需要寫收據嗎

3樓:小雨

退彩禮的時候,談話錄音或錄影,或者找見證人都行。都可以作為證據。

如果對方願意,寫個收據最保險。

收據今日收到??退還的彩禮??(數字+大寫)元整。

簽字:日期:

見證人:

4樓:濟南程律師

為了固定退還彩禮的事實,可以寫收據,也應當寫收據,針對實際情況書寫,儘量簡潔全面無爭議。

給女方的彩禮還需要收據嗎?

5樓:塞景勝

給女方的彩禮一般不需要收據,但你要想要也行,給人的感覺不舒服。因為目前因為彩禮鬧出的官司也是越來越多的,畢竟彩禮是在沒結婚之前送的,這時候男方的利益是得不到保障的,雖然很少出現悔婚卷錢走人的比較少,但是也是有這種情況的,所以很多男方的家長就願意讓女方的手一份收據,證明收到了這些東西,一旦悔婚可以全部要回。婚姻是雙方的事情,結婚之前要慎重考慮,情投意合就不會出現後續追要彩禮的事,如果協商不好或因為其他原因而結婚,婚姻大事要慎重。

6樓:匿名使用者

過彩禮的時候,可以錄影,作為證據。當然要說,錄影是為了錄下喜慶的過程。

根據民俗,最靠譜最常見的收據,是老婆肚子裡的孩子。

這年頭,如果結婚前,你老婆沒跟你上過床,那太稀有了,你甚至就要當心是不是騙婚騙彩禮。

7樓:飯添腹地

其實理論上是要的 但情誼上說不過去

8樓:vq2510330207詢

一般都不要的,但是你要也行

9樓:go壯壯

不需要吧,難道你還想要回來?

10樓:小魚兒山下人

你覺得女方會給你收據嗎?

訂婚禮金的收據怎麼寫?

11樓:匿名使用者

定婚下的禮金可否要求退 懸賞分:20 - 解決時間:2008-6-3 18:

22 定婚下的禮金可否要求退還我是河南商丘的·08年過年回家初經親戚介紹,我與女方見過兩次面總共不到30分鐘,家裡父母急欲求成在便在第二天送現金彩禮11000元rmb,未辦理結婚手續,後經過5個月的只是簡訊**聯絡男方感覺與女方性格不和,無共同語言.但女方卻對男方有愛慕之意,可男方提出分手,男方向女方要回定金彩禮,女方是否應將彩禮退還男方?(因民俗說是訂金:如果是男方先提出分手就不退還,如果是先女方提出分手就要退還。

這樣的民俗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提問者: wocaolimama - 實習生 一級 最佳答案 應該可以,但這就像是給別人借錢沒打收據一樣。

定金應該是有人可以作證的,但就是道德上有點說不過去。

聘金可以拿回來麼?懂法律的進來回答下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拿回來。婚姻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3樓:姜三喵

可以根據婚姻法第七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登記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由此可見,只有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才能結婚關係。李大兵與張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他們之間不存在婚姻。

他們之間的關係只能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李大兵與張琦二人雖然舉行了婚禮,並共同生活了一個多月,但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根據婚姻法第七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女雙方自行訂立婚約的行為雖然不予禁止,但不承認婚約具有法律約束力。李大兵給張琦的10萬元聘金是自願的,可視為贈與,但是這種贈與是有條件的,即兩人結婚,這種附條件的贈與的意思表示在收據中有明確的表示。據此可以判定,10萬元是附條件的贈與物。

附條件的贈與,只有在所附條件成立時生效。如果所附條件未成立,贈與不發生法律效力,贈與物應當返還。由於李、張二人從法律上看並沒有婚姻關係,所以贈與所附的條件沒有成立,結婚不能實現,為結婚而贈與的財物應當返還。

而且,張段坤因無法舉證摩托車是李大兵無償贈與的,李大兵要求返還時,應該返還。最後,法院做出判決:被告張段坤、張琦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給原告李大兵返還聘金10萬元和摩托車。

14樓:匿名使用者

聘金,又稱聘禮或彩禮,在我國許多地方特別是農村習俗中大量存在。然而在男方向女方下聘後,並非婚姻關係必然成立。往往會基於很多原因最終男女雙方無法完婚,或雙方婚後不久即離婚。

在此情況下,男方所付聘金可否主張返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8條之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回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合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合上述法律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按農村習俗給付給女方的聘金,可以要求女方返還聘金。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根據不當得利要求返還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你沒有憑證說是別人收了你的聘金啊,難道對放收聘金的時候給你了收條?

17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如果符合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要由聘金。

女方與收男方彩禮證明收據怎麼寫

18樓:應夢晨

1全部彩禮就是禮物 收禮物還要寫證明 也是呵呵了

19樓:卟懂

寫什麼? 他愛你就不用寫啦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若男方要求女方寫收條,會影響男女雙方關係嗎?

20樓:江慧2鵬

我覺得會有很大的影響,現在的女孩子普遍的心裡會以男生願不願意在自己身上花錢為衡量標準,如果男生給女生錢還得要收據,那這段感情懸的很。我是一個崇尚aa制的女生不願意花男生的錢,但是如果自己男朋友願意大方花錢在我身上我會很開心,不過也會找機會在他身上花錢,但如果說出現你所說的那種情況,我自然會覺得他不夠愛我,望採納。

21樓:liao妹子

這樣做會影響感情的,給,為什麼還要寫收條呢

22樓:匿名使用者

是女方向男方借的嗎?如果信得過女方,覺得她可靠就不用寫,如果男方提出,會顯得小氣。如果是男方自願給她花的,那肯定不能要求女方寫啦。

23樓:初來乍到

又不是借,贈送為啥要寫收條,不管怎樣心裡總是彆扭滴!

會讓人覺得交往不真誠

24樓:皇室愛戀

不應該寫,一旦寫了你們就不是戀人,

25樓:匿名使用者

他自願給的為什麼要寫條子?除非他想有一天分手了問你要唄!如果是這樣幹嘛還跟他戀愛啊?倒不如說是一場交易

26樓:叫什麼名

這個問題就跟做婚前財產公證會不會影響夫妻關係是一個道理,個人覺得還是有影響的

27樓:微雅楓霖

會,如果說,男的跟我在一起,連這點錢都給了都還要寫收條。那何必還要在一起呢!情侶之間分的那麼清楚,那到以後,結婚了,豈不是每花一分錢,都要算的很清楚咯!

那這樣的婚姻,是長久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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