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love檸檬萌主
離吧,捨不得女兒你就帶在身邊
2樓:一燈法師
他提出來,就離吧,不離對你也不會好了
3樓:機年
你離開他三年,他是不是以為你和別的男人好上了
4樓:握右手←不棄
每個人都有猜疑心,離開家三年或三年不回家,拿給很多人應該都會是猜疑的態度吧,適當的距離會產生美,長久的距離就會產生誤會!條件不好你應該是開導他,而不是任由他去賭!
5樓:匿名使用者
再堅持堅持,不行就離婚。之所以堅持是為了將來女兒問起為什麼離婚的時候,你說我已經努力過了,但是還是不行,至少她不會責備你。這樣的家庭環境不一定對女兒就好
6樓:匿名使用者
不怪他亂想,不想離婚就回到他身邊上班
7樓:手機使用者
男人賭博改不了,年齡還不算大,再找個該不算太大
8樓:豔豔
順自己的心,有的時候堅持是要看有的人值不值得
9樓:永遠愛自己
耗死他,你也別生氣了
沒離婚他自賺錢自己用微我應該怎麼辦
10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11樓:美人魚的天使心
那你們沒結婚之前你就不能自理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也可以自己賺錢自己用啊!為什麼一定要依靠他呢!
13樓:
你是男的還是女的啊?
我出軌了,我多次向他提出離婚,可是他就是不離婚,我該怎麼辦
14樓:對面來了個誰
如果你們之間有小孩子的話,應該是為了孩子,如果沒有的話,可能也是真的愛你吧
老公不管出去外面打工,家和孩子都不管,倆個小孩我帶著,我還要賺錢養小孩,已經三年了,我和他提離婚他
15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這樣的男人,沒有擔當,你該是放手吧,可以單方面提出離婚申請。
16樓:軒蓮棟
要是這樣的話,就離吧!趁自己還年輕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單方面申請離婚的
我和老婆結婚三年,因為吵架她提出離婚,我不想離婚,她要走法律程式,我該怎麼辦?
18樓:淮安浙江人
1、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第一次訴訟離婚時,如果一方當事人堅決不同意離婚的,法庭一般認為:雙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應當給予雙方一個冷靜處理問題或彌補修復感情的機會,因此,法庭一般不會准予離婚;
2、如果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原告又堅持起訴,堅決要求離婚的。法庭一般認為:已經給了6個月的矛盾緩和處理期,雙方仍然不能和好或矛盾稍有緩解,一方仍然堅持起訴要求離婚,畢竟離婚是自由的,法律也不能強人所難,因此,法庭一般就准予離婚了。
附:《民事訴訟法》第124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19樓:渴望真愛
我和老婆結婚十四年,這次因為吵架她跑了,打**說要離婚,我不知道她到**了,我不想離婚,兒子十二歲了,我該怎麼辦呢?
你好!因老公出軌,還家暴!我們分居3年多了!我提出離婚他不肯老拖著,我該怎麼辦?
男方要求離婚,因為他外面已經有人了,我不想離,家裡還有一兒一女, 我該怎麼辦?如果說他起訴離婚是不
20樓:那妞劫個色
起訴離婚是有條件的,分居2――3年以上可以申訴強制性離婚的,你們沒有分居那就申訴不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i如果你老公對你不好,真要離,你是挽不回他的心,希望你考慮一下我,我今年三十一歲,未婚:之前談過:我一定會讓你開心:我想有過家:我在杭州一個人:我老家是安徽的i
22樓:斂憶曼
婚姻法對婚姻事件的判定我覺得比較人性化,也就是說會充分結合具體事實與具體情節。比如你這,首先他錯在先,所以應該向著你說話!
23樓:
起訴離婚,法院還是要調解的,確實調解不好,法院就要判決,望採納
結婚三年男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要賠償嗎
你好,關於你說的離婚賠償問題,一般情況下是沒有的,除非有以下原因 民法典 中明確規定了5種情形,分別是重婚 同居 家暴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以及其他重大過錯。但如果雙方均有過錯情形的,就都不能請求了。其次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以及精神損害賠償。而且其不同於一般的民事精神損害賠償,侵權人 很少因此...
結婚三年,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有沒有義務提出賠償
謝邀。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所以誰先提出離婚都不會導致另一方理所當然要求先提出離婚的一方因此要進行賠償。但若一方婚記憶體在婚姻法上規定的過錯,比如有重婚的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等行為的,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訴訟中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的主張。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46條 損害...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己經分開三年多了,我提出離婚,他不肯,我現在外省打工,不和他聯絡。請問我可以委託律
纓鳳 你好 1 您可以委託律師辦理有關事宜 起訴 聯絡法官 收取判決等 2 但是由於離婚屬於有關於人身的案件,不是財產類案件,當事人由其是原告必須出庭 3 由於您已分居達兩年以上,已符合感情徹底破裂的離婚條件,理論上,只要您起訴,法官應該會判決離婚 創咖派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的當事人訴訟離婚應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