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冰雪百合
如果我要是回答這個問題,既然你的前夫和你離婚三年後把房子過戶給你,不相信你的前夫從嘴裡說出這句話去。那麼你就去法院起訴離婚,經過法院判決,那樣你才會得到房子財產。每個人想法都有所不同的,既然你和你的前夫提出分了手,那麼證明你和你的前夫就已經沒有感情了,不可能挽回局面了,又何必又去糾纏不清那,還要去復婚那,結果是八個月又重新離婚,這不是給自己帶來麻煩了,若是在去法院起訴離婚,即使再給房子判給你,那麼你也是被處罰得!
2樓:在紫蓬山張望的新月
那個房子是屬於你和他復婚之後的婚前房子,所以應該給你。
3樓:天上的雲在飄
房子本來就是你的啊,屬於你的婚前財產,不因為結婚了就不屬於你的了。
4樓:郭某某律師
有夫妻書面約定從書面約定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婚前財產就是個人財產
5樓:裔曲
這個老公是太不靠譜了。離婚了,房子可以判給你。
6樓:易書科技
要看住房是是在婚前買的還是婚後,首付是誰付的,登記在誰的名下。
一方在婚前已經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向房地產公司支付了全部購房款,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的物權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故離婚分割財產時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平。
對按揭房屋在婚後的增值,應考慮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補償。
7樓:劉輝律師說婚姻
房子屬於你復婚前個人財產,不會因為復婚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應該分割。
我與前夫結婚後買了一套房子,後來離婚了,我把房子給他了,現在我想要和他復婚,請問這房子會有我一半麼
8樓:匿名使用者
這涉及到該房屋是否已明確為其婚前財產,如果是,個人人為,你不會有一半;如果否,那就有可能。
9樓:回首凝星
看你前夫是否要公證了。
10樓:
不會。按照新婚姻法,這個房屋是你前夫的婚前財產。
我和前夫離婚兩年,去年和他聯絡他不同意復婚,現在我勇敢的又給他發了簡訊,可為什麼我卻高興不起來?
11樓:
不會復婚了,他不想和你在復婚,因為你的家裡人讓他感到不安全,他只想讓你生個孩子給你養老,算是憐憫你,你多大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兩個人在一起唄,復不復婚都無所謂。只要過得開心。
13樓:浩星辰錕
復什麼婚,又不是沒男人了。我能認識你嗎
我結婚三年離婚了有兩年了,前夫想和我復婚。我能再相信他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又想
抄復婚,這樣要看你們雙方是因為什麼情況下離婚的,如果是因為沒有原則性的問題,而是因為在為一點小事吵架,在氣頭上說離婚的,像這樣還是可以復婚的。這個要看你自己了,婚姻適合不適合你,在一起過得舒服不舒服,又沒有必要復婚你自己才能感受到,相信你能做出明智的選擇。
15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是什麼原因離婚的,不是原則問題你可以給他一次機會。
16樓:寧尚河與李秀雲
先看離婚原因,不是原則問題可以考慮,否則不復為好。
17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確認他的人品,如果人品沒有問題,可以考慮,另外,確認自己對他是否還有感情,如果還有感情,可以考慮,第三,確認跟這個人一輩子能否做到,如果還不確定,還是要慎重考慮,婚姻不可兒戲,避免再次離婚。
18樓:濤姐哥哥
這得遵從自己的內心,對前夫是否還有感情,是否徹底放下。如果內心還沒放下,可以再相信一次,給彼此一個機會。
19樓:大漠釣者
這個問題你得問問自己呀?問問自己對他到底有多瞭解,離婚的原因是什麼,是不是在你能接受的範圍內?我覺得現在的年輕人容易衝動,覺得離婚是件很容易解決問題的辦法!
沒能真正的理解愛情!婚姻大事不可兒戲!
和前夫離婚一年多了我淨身出戶,和他住一起,但他不想復婚,問他當我什麼人,他說不知道,他最近房子裝修
20樓:陳金華
傻。離婚時讓你淨身出戶,這樣的男人不就一點情面。你居然還和他住一起?
他又不想復婚,你居然還想幫他?
你有點聖母附身了
21樓:黃阿達的海角
確實傻。不久以後他帶個女朋友回來你會怎麼樣?
22樓:匿名使用者
說明你對他有感情,但他對你卻不這麼樣。
23樓:
覺得傻還做?-_-||
24樓:紅葉麾下
為什麼離婚了還住一起
我和前夫離婚快兩年了,離婚非常後悔,期間他一直有找過我說復婚,可到一年都沒結果,後又叫我不可以找其
25樓:夏日清風
你真是很幼稚,說的好
聽點,所以才被你所謂的老公這樣的推來推去。你愛他,還是他愛你?這叫愛嗎,你有點腦子吧。
唉,也許你一時半會也不會想明白我為什麼這樣說你。否則你早就成為一個獨立並且很成熟幹練的女人,不會依賴男人了。其它的你還是自己去想明白吧。
別的我不想說了,我只是想告訴你,孩子這件事情上,現在孩子判給了他,而他沒有管孩子,是你在接送,這點不要計較了,因為孩子是你生的,他父親沒有責任心,你就不能再排斥孩子了,所以,即使對方再怎麼騙你,首先你要對孩子負責。其次,自己趕快有自己的計劃,是找個物件好好相處,還是有份工作好好去表現,總之不能這樣被動著了,做些自己的事,你所謂的那個你愛的人,他的話就當是一陣風,散了就完了,別再去沉醉裡面了。好自為之吧。
26樓:執著
你不要走不出來了,我現在也和你一樣後悔死離婚了,全部都是孩子有牽掛,居然你前夫找過了女人了,你就忘記他死心吧
27樓:活著真好
斷絕一切聯絡,這樣男人不值得等
28樓:百度使用者
既然他們交換**用,為何你不能。
29樓:久有狗友
弄清楚這個女人是誰再說
我再婚後前夫讓我離婚和他復婚?
30樓:法工
再婚過的不好
交流溝通一下
不行就離婚
找前夫領結婚證
31樓:在開元寺笨豬跳的北極狐
有人說過好馬不吃回頭草、也有聖人說過一女不侍二夫,在我看來、說讓別人去說吧、自己的路還得自己走,利益永遠高於一切,誰能讓你精神物質能得到最大的滿足、那麼這就是你的選擇、雖然有失良知…
32樓:匿名使用者
別看女人少,家就這一個!人生就這一回!
感情經歷越少,事就少 日子也就過得輕鬆幸福!
推薦你去和原配復婚!我們小區90後小夫妻離婚的十幾對!剛開始女方很強勢,有的也是都二婚了,甚至生了孩子一樣離婚再跑回來求原配丈夫復婚。
因為二婚並不是你想的那麼完美!
二婚婚後的矛盾要比原配多得多!家庭成員多了,家裡人際關係也就複雜,每天都要耗費精力去面對,根本沒有辦法輕鬆幸福的生活!所以有的人都是離幾次婚......
但絕大多數都會復婚!
我推薦你復婚,對你對孩子都好,這是正道也是大義!
我和前夫離婚房子判給我了我們要復婚房子算我婚前財產嗎?
33樓:張偉傑律師
只要雙方沒有簽訂協議約定歸屬,就是個人婚前財產,不是共同財產。
見:《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律規定,你們離婚了,房子判給了你,就是你的個人財產,現在復婚也就相當於結婚,這個房子屬於你現在的婚姻的婚前財產,是屬於你個人的財產。如你怕結婚後有糾紛,你可以婚前去公證處進行公證,確定是你婚前財產,沒有婚後就沒有任何爭議了。祝你幸福。
3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房產證上已經是你的名字;復婚後房子是婚前財產。
36樓:王元頁
復婚前過戶到你名下,就是你的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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