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都在外地,協議離婚,一定要回戶籍所在地離婚嗎

時間 2022-03-28 18:05:20

1樓:不一樣噠社會喵

兩人都在外地,協議離婚必須到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離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顯示,若公民協議自願離婚的情況下,是必須雙方帶上有效的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結婚證原件,離婚協議書等資料到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的,無法異地辦理;若公民需要異地辦理離婚,一般只能通過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協議離婚要回戶口所在地嗎?

2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可以儲存醫療資料進行證明,不能回戶口所在地協議離婚的話,可以直接起訴。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3樓:匿名使用者

管 轄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在下述情況下,採用特殊的地域管轄: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3、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4樓:摩羯座貓喵

如果協議離婚,根據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按地域管轄原則進行管轄。

(一)《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五條 婚姻登記管轄按照行政區域劃分。

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二)省級人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三)省級人民**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轄區內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華僑、出國人員的婚姻登記。

辦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內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由省級人民**民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確定。

婚姻登記機關不得違反上述規定辦理婚姻登記。

第六條 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應當設定婚姻登記處。

省、市、縣(市、區)人民**民政部門、鄉(鎮)人民**設定婚姻登記處,應當形成檔案,對外公佈並報上級民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 省、市、縣(市、區)人民**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設定的婚姻登記處分別稱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婚姻登記處,××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縣(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縣(市、區)××鄉(鎮)人民**婚姻登記處。

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民政部門設定多個婚姻登記處的,應當在婚姻登記處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

5樓:達州律師劉江

協議離婚到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就可以啦

6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離婚只能在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起訴離婚可在居住超過一年的異地進行

7樓:匿名使用者

保留證據的辦法之一:報警,警察會給鑑定書,出庭時這就是證據之一。

保留證據的辦法之二:傷痕和人證

證據辦法之三:錄音。

相對後兩種,第一種可實現性更容易

雙方都是外地戶口可以在異地離婚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答案正在飛速整理中,請您稍等兩分鐘~您好,辦理離婚有2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話,那隻能到一方戶籍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在異地是不能辦理的。如果是訴訟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證明,然後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1078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更多1條

9樓:上海笙銘律師

1、離婚登記手續: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離婚登記。申請時,應持居民身份或戶籍證明和《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查明情況屬實,准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

(2)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雙方要求離婚但對於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2、如果在當地居住滿一年以上,可以在當地的法院訴訟離婚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異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

11樓:華律網

不可以。(1)如果是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到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2)如果是訴訟離婚,原告可以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進行起訴離婚;(3)如果雙方都在戶籍外的其他地方經常居住和生活,就算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也不能在雙方戶籍外的地方的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但可以通過訴訟在雙方戶籍外的地方起訴離婚,由原告到被告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一定要到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12樓:雲霧之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並無明確規定離婚一定要到戶口所在地辦理。

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關於離婚的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3樓:勵志師入

回答你好,離婚不一定要去戶籍所在地。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的,雙方需要到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如果雙方是訴訟離婚的,應當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基層法院起訴。

提問跨市可以辦理嗎?

回答必須到雙方的一方的護理地辦理

提問我們同村的

回答如果女方戶口已經遷過去了,就只能在男方戶籍地辦理跨市不可以辦理

提問男方戶口在女方那,一定要回本處辦理嗎?

回答是的

提問在當地民政局不可以代辦嗎?

回答必須在你登記的城市辦理

提問好,需要什麼證件?雙方協議離婚的

回答帶上戶口本和結婚證就好

提問弄丟了一本結婚證怎麼辦

回答這時發現結婚證丟了,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一起到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然後再進行離婚登記手續。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後再進行辦理離婚登記。

另一種情況是雙方矛盾比較大,協商不了,這時雙方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的可能性較小,一方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檔案保管部門查閱並影印婚姻登記檔案,加蓋有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印章的婚姻檔案影印件亦可以證明婚姻關係存在,當事人可持該影印件作為婚姻關係的證明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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