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幫忙看看,懂法律的幫忙看看?

時間 2022-03-23 21:00:00

1樓:可靠的

數額較大的,涉及人數較多的,可以認定為詐騙。如果有組織,應認定為團伙詐騙。

2樓:寧心法律

1.看金額,根據金額大小來定 2.法律講究證據,如果發生在你身上,建議留好轉賬憑證 3.

這個是新型的詐騙手段,如果金額較大可以直接立案,有專門的經偵部門 4.對方也叫不當得利,不過你只能追究民事責任,也就是所謂的賠償 5.老百姓講的判多少年是刑事責任,只有國家部門也就是檢察院起訴的才能追究刑事責任,判刑

3樓:

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對統治階級有利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為目的的行為規範體系[1]。

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強有力的**,也是捍衛人民群眾權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

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4樓:澤皖傲易

很難改變,但不是不能改變。

首先不要太以自我為中心,要學會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問題,多考慮別人的感受,自己再來做判斷該怎麼做。「他什麼都給我好,我怎樣都比不上他」那麼他是怎麼想這件事呢?弄清楚對你是有好處的!

其次,弄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麼。「所以我很怕再輸給他」你為什麼怕會再輸給他?朋友取得成績不應該祝賀嗎?

而且,只要你自己盡力了,你就算比他強或者比他差又能證明什麼嗎?你如果在這個問題上都想不通,只能證明你思想的侷限性。

最後,「他什麼都給我好,所以我非常怕無一樣東西給他好,所以我非常怕輸給他,」這是嫉妒心理,由於這種嫉妒感讓你在很多時候做出不理智甚至是心口不一的想法。你需要改變的是:和朋友相處應該平心靜氣 ,否則你就會失去最基本做人的原則

懂法律的朋友幫忙看看

5樓:閒雲馬紅

一 宣告失蹤: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一般情況為二年)的人宣告他為失蹤人的一種制度。

同樣的,宣告死亡就是,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一般情況是四年;因以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2年)的自然人為死亡的一種制度。

申請宣告死亡的利害關係人有先後順序之分,一次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其他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人。

另外,法院在受理了該案件後,應當發出尋找失蹤人的公告,公告期一般為一年--因以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確實不能生存的,公告期間為3個月。公告期間屆滿後,失蹤人還未出現的,這時法院就會作出宣告死亡的判決。被宣告死亡的人,法院判決宣告之日為其死亡日期。

二 在這個案件中,法院應依照趙某姐弟的申請作出對趙某的死亡宣告。不需要先宣告失蹤後再宣告死亡。在法院作出趙某的死亡宣告後,他個人應得的繼承財產的份額部分,可以由他的姐弟代為保管,如就這個問題與趙大爺發生爭議,可以申請法院由法院指定的人來代管。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這個問題有專門的解釋:「宣告失蹤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經程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符合申請宣告死亡的條件,利害關係人可以不經申請宣告失蹤而直接申請宣告死亡。

但利害關係人只申請宣告失蹤的,應當宣告失蹤;同一順序的利害關係人,有的申請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則應當宣告死亡。」此案中,趙某的姐弟和趙大爺不屬於同一順序的利害關係人,即便是同一順序的利害關係人,法院也應當按照趙某姐弟的申請作出趙某的死亡宣告。

如果趙某以後回來,關於財產的問題,我國《民法》作出了相關規定:「第二十四條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或者確知他沒有死亡,經本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撤銷對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依據《民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依照繼承法取得他的財產的公民或者組織,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給予適當補償。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請求返還財產,其原物已經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以返還。

再者,被撤銷死亡宣告人的配偶在其被宣告死亡後尚未再婚的,夫妻關係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如其再婚後又離婚或再婚後配偶死亡的,法律上則不得認定夫妻關係自行恢復。

就說這些了,未能全面,因為每個案子都具有它的「複雜性」,這裡說的都只是些理論上的。因為鄙人曾經就遇到過也是這樣的案子,有一小小小法院他就沒按照「書上說的」來做。

如果瞭解根多,建議你去掃描一下《民法》、《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6樓:一千年以後

公民下落不明滿4年,意外事故滿2年,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法院宣告其死亡,從而發生繼承等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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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協貸網

還是催收的發的資訊。法院立案後會有法官和你聯絡。保持手機暢通,積極想辦法還款。

正如你說明知道法院不支援高息,他們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走法律程式,只會對你進行催收。欠債還錢,主動想辦法解決問題,如遇到暴力催收可以報警。

8樓:微笑淚傾城

是不是網路平臺貸款了?這好像是第三方催討公司的催債簡訊!如果沒有就不用理會!

9樓:匿名使用者

閃銀不知道是那個平臺提供的,還是個人的貸款。

1、如果逾期了第一次應該有簡訊提醒**提醒,書面函之類的通知書。

2、逾期超過一定的期限,可能會催繳並處一定的罰息。

3、個人貸款貸款的依據憑證,比如抵押,比如資質之類的應有相關的償還能力的界定。

4、超過多久以後才會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5、無償還能力,可申請延期,不能超過之前的時間。

10樓:掌梓璐

欠了多少,我可以幫你解決

懂法律的給幫忙看看!急!**等!跪謝!!

11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如果是這樣,只能起訴要求返彩禮。

完全可以贏,但前提是要證明你們已經給了彩禮。

12樓:

如果還想結婚,就去公安局報案,就說對方長輩非凡干涉婚姻自由,然後帶著女人私奔即可。如果不想結婚,那就起訴返還有條件的贈與,只要有證據這種官司穩贏,不過說明你和你女人之間的感情也就那麼一回事罷了。

13樓:元一律師事務所

您好:據您所述,還看不出你是否已經給了「12萬彩禮錢」,給了嗎?

14樓:楊文戰律師

沒結婚可以要求退彩禮,只要有證據證明你給了彩禮就行。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你可以要回彩禮錢,但是你必須提供向他家送了彩禮的證據。

雖然你們沒有領結婚證,但是你們的關係肯定是被周圍群眾認可的,就算你們發生了婚前行為,也是雙方自願,她就算去告你,公安機關也不會立案。

現在關鍵的問題是你的這個她是什麼態度,如果你們之間有感情,想結婚,那是你們自己的事情,她的父母沒有權利干涉。否則將涉嫌干涉婚姻自由。

16樓:軒轅錘

按婚姻法規定,因為沒有結婚證,應當退回彩禮,如果不給退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

17樓:哐哐廣告

你們的同居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是是雙方身份關係的不受保護,現在根本不是問題,現在的問題是你想要回彩禮,你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他父母的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你的彩禮給予屬於贈與問題,根據民法和你們的具體約定是可以追回的,你們以後結婚屬於身份問題,和財產是兩個概念,但是感情是不能用錢衡量的感情是不能用錢衡量的現在你明白了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確實如你所述,你可以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起訴要求退回彩禮錢,勝訴的機會也非常大。但關鍵是要求證據支援。建議請個**人訴訟到法院,在這裡大家都不能從實體上幫助你。

19樓:草榴潛水者

你給了多少彩禮錢?12萬嗎?你可以報警

懂法律的幫幫忙,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要看捅成什麼樣子。如果捅死了,最高可判死刑。刑法 規定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只是輕微傷害的話,也有可能治安處罰,拘留或罰款。小刀捅人,要看導致的傷害有多大...

求救懂法律的朋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違約金...

欠條問題,跪求懂法律的朋友幫忙看看

他從什麼時候開始不支付450的2年內不起訴,你就喪失勝訴權。判他敗訴,執行還款,若他沒有固定資產及存款,那麼還款額應小於等於其正常收入扣除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費,若450大於這個數,法院會對其更改。這個有點難搞,他實際上又沒借他錢,所以法律意義上該欠條是不能作數的。一樓說的對 欠條不能成立 至少不是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