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月了每天八小時每小時11塊錢公司以小時工為由不籤勞動合同不上保險我該怎麼

時間 2022-03-20 19:30:22

1樓:六和尚

應當向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投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非全日制工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所謂小時工,由此可以看出你不是所謂的「小時工」。小時工,正確名稱為「非全日制工」,非全日制工仍然屬於法律認可的勞動者勞動用工行為,用人單位也應當為其並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2樓: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務關係一個月內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社會保險法》規定,單位必須按時足額繳納社保。

可以憑工作服,工作證,考勤卡,出勤表,帶有你簽名的工作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與領導的談話錄音等證據,到當地人社局下屬的勞動監察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和賠償6個月的雙倍工資。

3樓:蒼洱白子

你們可以反映到勞動局解決,申請雙倍工資賠償,或者提請仲裁委員會處理。

4樓:在領袖峰架遊艇的金心球檜

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諮詢

5樓:不盼柳

按勞動法規定然後通過法律來爭取。

公司上班時間7✘11小時正常嗎?福建泉州?

6樓:翹翹他爹

肯定不正常,如果沒有加班工資的話,公司安排的這種工作時間,明顯的違反勞動法規定了,員工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向公司索要加班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一下 上班十四個小時 不做了 辭工又不讓 像這樣我應該怎麼做才能最快的離開啊?

在公司工作11個月了,入職第七個月才簽訂勞動合同,(1這是否違反勞動法?前七個月未籤勞動合同能否得

8樓:如夢水雲間

之前未籤合同bai可要求每月雙du倍工資差zhi額賠償;

未交社保可dao到社保局投回訴補交,答

如果單位不補交,可以要求一個月的工資補償金;

如果你沒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沒有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情況,單位這種做法是違法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一年賠償2個月的工資。

9樓:墾丁大哥

7個月裡只有六個月能得到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對「小時工」有何規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一次通過法律的形式對非全日制用工進行規範,第68條對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義: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勞動合同法》則對勞動關係的概念進行了全新的詮釋。它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仍為勞動關係,雙方可以訂立勞動合同。因此,從一定程度上講,「小時工」的法定化,突破了《勞動法》意義上勞動關係只能在一對一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從法律上確認了勞動者可以同時與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合法性。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作為「小時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同時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勞動合同。這裡,與其他單位建立的勞動關係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勞動關係還是非全日制用工下的勞動關係,法律並未進一步作出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69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因此,作為「小時工」可以與用人單位通過口頭約定的方式,建立和確定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而與此不同的是,全日制用工下的用人單位則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70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因此,作為「小時工」,即使同時與多個單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係,各單位均不得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三個月以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其他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試用期。

11樓:周律師說

你好,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12樓:可憐的小俊俊

你所說的小時工應該是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所稱的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13樓:一生何求

沒有規定,只要簽了勞動就會得到合法權益

14樓:甄舒呼

回答您好,這邊已經看到您的問題了

根據《 勞動合同法 》68條至71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人們通常所說的鐘點工、小時工,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叫做非全日制用工。

根據《 勞動合同法 》68條至71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人們通常所說的鐘點工、小時工,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叫做非全日制用工。

提問你好 我在京東上小時工是10個小時 老闆說 小時工超過8個小時以上扣除一個小時的休息時間 合法嗎

回答每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不僅包括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也包括勞動者從事生產或工作的準備時間、結束前的整理與交接時間,還包括工間休息時間、人體自然需要時間(如喝水、上廁所等)、女職工哺乳時間以及依據法規或行政領導要求離開工作崗位從事其他活動的時間(如工會活動時間、行政活動時間、出差時間、履行社會職責的時間等)。

提問還有他說小時工8個小時以上沒有加班費不給加班費 合法嗎 我可以去投訴嗎

回答8個小時以上已經不屬於小時工了,您這邊可以主張勞動關係了

提問我還沒有成年 我不懂這些法律 我們廠裡面老大說一些東西我也不知道違不違法的

回答那您這邊具體想諮詢什麼呢

提問那我8個小時不算小時工了 還會扣我一個小時的吃飯時間嗎 我正常上班就10個小時

還會扣除我一個小時吃飯時間嗎 我該怎麼跟我老大說

回答8個小時不算小時工了,你要去和老闆主張勞動關係才可以哦,不會扣一個小時的吃飯時間

提問我跟老大說了他要是把我開了怎麼辦

回答你今年多大了

是何種工作單位

更多13條

我在一公司做了6年,每月按時發工資。要他籤勞動合同他不籤說是小時工,請問這合法嗎

15樓:王元頁

非全日制用工或者屬於勞務關係(退休後再工作)可以不籤書面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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