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如果你能拿到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們同居三年,你們就是事實婚姻(我記得法律規定是2年,你可以查查),就可以申請分配財產。
2樓:
只要能夠證明是你的,例如身份證啥的證件可以要回,只需要在民警的協助下就能要回,如果是財物你不能證明是你的,畢竟空口無憑的,是要不回了,你們的關係又不受法律保護,自認倒黴吧!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就不是法律承認的婚姻,最好是協商解決,如果解決不成可以提起訴訟,把自己的要求踢出來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的婚姻本來就不受法律保護,單你有權拿回屬於你自己的東西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權利的 女人只有在有結婚證的情況下 才是對自己***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沒有登記結婚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啊
7樓:
當然有權,你可找村(居)委會的領導和雙方有權威的代表協商解決,並簽好協議,參與人員簽字為證,你們同居後的財產同樣是共同財產,他不給是沒有道理的,你同樣有權維護自己的權利。
8樓:扣扣
有權和他談財產分配的事,找你的親戚幫你出面吧,最好是和他好好溝通,沒懷孕也不是你的錯呀,還可能是他的問題呢,你最好是先去醫院檢查做個證明。即使是你的原因,你有得到一半財產的權利。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婚姻不受法律保護的。但是自己的東西,本身就是屬於你的,他沒有權利阻止你去拿。
10樓:匿名使用者
啥叫結婚了但沒有結婚證?沒有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婚姻,法律不保護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權利的,你們沒有登記法律上是不會保護你的,你們屬於同居的關係的
12樓:
你有權和對方談任何事情,這個確實是你的權力,只要對方同意就可以。但你這個情況屬於同居關係,法律沒有規定同居財產分配問題,也沒有什麼同居補償問題,只能作為一般財產糾紛。是、
13樓:天朗
沒有結婚證。只能是同居,你可以提起訴訟。解除非法同居。以維護你的權利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2023年司法解釋的規定,自那一年後,同居關係不再被認定為事實婚姻。
因此,你們分開能否按照離婚處理,就得看你們同居是不是在那一年之前了。如果是,可以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否則,自行協商處理。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不是夫妻關係,沒有結婚證就不受法律保護的。你們只是同居,去諮詢有關律師
男人和你結婚三年了,不去拿結婚證是什麼原因呢,你是那個男人你怎麼想的
在護珠塔坐第一排的蜀葵 那麼,你個人相信他的說法嗎?如果你們感情牢固的話,你其實可以相信自己相信他的啊 如果你覺得必要呢,那就和他再懇談一次呢,或者說是否可以借外力給他一些壓力?畢竟,如果這個事情他說只要很少的時間,那就抽時間回去辦了,不過你們都結婚三年了 結婚證是唯一法定的結婚證明,光舉辦結婚儀式...
一起生活了三年,而且有了孩子,但沒有領結婚證,那算不是算夫妻
不算,因為很久以前就不承認事實婚姻了。現在只有領了結婚證登記了才被法律承認是夫妻。這樣只能算是同居。 算事實婚姻。但兒子享有跟婚生子同樣的權利。 按照 婚姻法 你們現在是 事實夫妻 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最好快領證吧,相信孩子現在還沒戶口吧。 不算,只有領了結婚證才是合法的夫妻,受到法律的保障 剛查了些...
我和我前夫沒有結婚證都分開兩年了,我都結婚生孩子了他還來纏我,該怎麼辦
你們原來分開,還有女兒,你們應該協議分手,現在又結婚了,有家庭了,他糾纏你,他肯定不幹心 堅強 要是前夫沒有錯,而你又這山望著那山高,作為一個男人,確實有一點不甘心的。現在的女人也不好,怎麼能隨隨便便呢?今天你再嫁個有錢人,明天怎樣誰都不知道?多少要講一點道德的! 沒結婚證能叫前夫麼?明明還只是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