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時光可斷
可以的,繼承權是你的權力,可以自行放棄。
如果實在確認的話,可以對放棄財產的生命進行公證,這樣可以增強效力。
2樓:
我覺得。任何事情有不合理的一面,當然也不排除有合理的一面。如果一概而論也不一定是最明智的。還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好。
3樓:揚州王晶律師
你要是想捐給紅十字會的話,還是要繼承的後才有處分權。不繼承,就不是你的財產,由別的繼承人繼承。所以,可以先繼承,然後再贈與給紅十字會。
4樓:葉曼林
咱們倆差不多,我也不想看父親臉色活了,該盡的義務我都會盡,但是財產我一分都不想要,全都給我母親或者姐姐就行了。我自己活成什麼樣算什麼樣,我自己賺的將來會全部給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我不要我媽的遺產的話,我能不能把她的遺產全部給我的初中同學?
5樓:張維良實習律師
繼承權不能轉讓,它具有強烈的人身性,你可以放棄繼承,但是不能將其轉讓給他人;即便是你繼承遺產之後在轉讓給他人,那也是財產所有權發生變動,與繼承無涉,例如繼承遺產之後將財產贈與他人。
6樓:在荊竹山拍手的青花菜
我覺得你的想法就有問題 ,遺產不是能隨隨便便就給 別人的,你現在的想法也太簡單 了,你才上初中 ,這也不是你這個年齡段應該考慮的事 情,你現在的問題就是要好好學習 天天向 上,不要東想西想
7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是心態。
如果你想這麼做,首先得繼承她的遺產,然後才可以轉給別人。你沒有繼承之前,你無權處置。
8樓:萌大大大神
孩子,你怎麼這個傻,你以後以什麼方式生存,你有足夠的能力養活自己嗎?你給你同學他也不敢要了,在法律上也不允許啊!你也是初中生吧!還是先長大在考慮問題吧,這個不在你考慮的範圍內。
9樓:大王山的月亮
你要了再轉唄。但是你為什麼要給你同學?
親戚為了合謀劃我家財產不擇手段,甚至想方設法想把我悄無聲息的弄死? 30
10樓:崔水平
親戚為了得到bai你們家的財產,利用du不擇手段,甚zhi至想方設法想把你dao悄無聲息的版
弄死,這是什
權麼親戚,你又是怎麼知道旳,像這種小人千萬不能讓他得智,那你和他相處過程中,處處時時要小心慎重,千萬不能大意,既然你知道他有這種想法,最好不要和他單獨相處,並且應該在大眾化場會見面為好。
11樓:菜豆
你可要好好保護自己,現在是法制社會別人不敢亂來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都是些什麼親戚,簡直豬狗不如。勸你先用法律保護自己,第一先讓父母把遺書寫明確,死後遺產歸你。第二再去公證處公證。第三遠離這種親戚永不往來。第四學會自己獨立。
13樓:自己努力吧射手
具體情況不瞭解!
但是現在的社會只要自己有辦法保護自己!抑或有人在你身邊!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家父母可以先立下遺囑,以後財產歸屬在你的名下。
你家這些親戚心術不正啊?表怕,可以和他們鬥智鬥勇。鬥不過可以報警,讓他們陰險狡詐的嘴臉先**。日後再敢使壞,派出所走起!...
15樓:匿名使用者
已感覺那bai麼糟糕,如果真那
du樣,遠離他們防著zhi,保護自己,並因dao此做出一些改變回,也許,答
他的家庭就不會遭此厄運。
可這世界上從來就沒有如果,只有後果。
據說,人在死亡的一瞬間,會回憶起自己的一生。那一瞬間,他可曾後悔?可曾請求命運再給他一次機會?
可惜,開弓沒有回頭箭,殘酷的現實是:錯過的就永遠錯過了,失去的就真的失去了
16樓:米修米修
這也太可怕了吧,你要遠離他們。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叫你抄父母立下遺囑,指定bai你是唯一繼承人,若du你不在了財產全zhi部捐給某機構,這dao樣他們謀害你就沒有意義了。純屬我自己想的啊,不知道能不能幫到你。可以叫你父母立下遺囑,指定你是唯一繼承人,若你不在了財產全部捐給某機構,這樣他們謀害你就沒有意義了。
純屬我自己想的啊,不知道能不能幫到你。
18樓:吾拉依木律師
如生命健康受到威脅,及時報警。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叫你父母立下遺囑,指定你是唯一繼承人,若你不在了財產全部捐給某機構,這樣他們謀害你就沒有意義了。純屬我自己想的啊,不知道能不能幫到你。
20樓:匿名使用者
富貴人家還真是可怕,最好只能讓你父母立遺囑,要請律師事務所公認的,唯一繼承人是你,如你有不測就捐給國家,讓你的親戚朋友都知道,這樣她們就不會害你了,只會討好你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首先要收集證據,用法律保護自己,其次讓你的父母,把所有的財產立下遺囑。最好遠離他們。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肯定是不行的
copy。因為你才是你父母的財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這樣的情況,你應該諮詢律師,或者讓父母先把遺囑立下,說明死後的財產分配情況。斷了親戚的妄想就好了
所以還是得小心,必要時可以報警尋求幫助。總之一切都得注意安全。所作所為都得遵紀守法。
有關遺囑繼承的問題,如果某人把他所有的財產用遺囑贈與別人,那他的親屬是否一點也繼承不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某人把他所有的財產用遺囑贈與別人,那他的親屬是否一點也繼承不了?」:
(1)只要遺囑符合《繼承法》的規定、是合法有效的遺囑:他的親屬就真的「一點也繼承不了」,而且:他的親屬還得照樣對他盡贍養義務。
(2)但是,如果他的遺囑不符合法定要求,是無效的、或者是部分無效的遺囑,那麼:他的全部遺產或是無效部分的遺產,就仍然由他的所有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他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不是「一點也拿不到」了。
(3)請你注意:他的「親屬」與「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範圍是不同的,法院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他的兄弟姐妹也是「親屬」,但只能算第二順序繼承人,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
2、「遺囑上把自己名下的(非共有財產)給了某個外人,那父親的親屬,比如兒子妻子其父母是不是一點也拿不到?還是有最低限度的一定份額 」:
(1)只要遺囑有效:妻子和兒子就一點得不到,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在遺囑之外有什麼「最低限度的一定份額」。
(2)但是,如果妻子和兒子、父母中有人是喪失了勞動能力、又沒有經濟**的人,父親的遺囑又沒有為這樣的人保留應有的份額的,應在按遺囑處分遺產前,給這樣的人留下相應的份額。
3、「我記得國外電影上有寫即使用遺囑讓別人繼承,但親人仍然有微小的繼承份額,請問這是哪國的法律」:
(1)這個俺不太清楚,和你一起期待有朋友來回答。
(2)可不管是哪國的,拿到中國的法庭上也是不管用,只要你在中國境內,就只能適用中國的法律。
24樓:清涼石板
第一個問題:
我國繼承法第16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這一規定說明,我國遺囑繼承人的範圍,僅僅限於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數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等。
被繼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財產留給上述法定繼承人和代位繼承人中的任何人,但是不應違反繼承法第19條的規定,即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任何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除此之外,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繼承人繼承他的遺產,也可把遺產的一部或全部不給有勞動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遺留給兄弟姐妹,也可以越過其子女,把遺產直接遺留給孫子女或外孫子女。
同時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6條第3款的規定,公民也有權把自己的財產遺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這種人可能是與被繼承人無任何親屬關係的公民。但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為受遺贈人,不能作為遺囑繼承人。
我國民法規定,公民有處分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的權利,被繼承人在死亡之前對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進行處分,在其死後生效,充分體現了我國法律對公民個人財產的保護,但是,這種處分應符合法律的規定,應充分考慮老人、婦女、兒童、胎兒及殘疾人和無生活**人的利益,違反法律規定的遺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數人繼承。」規定了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其法定繼承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而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卻盡了贍養義務,使被繼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顧,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盡了贍養義務人(法定繼承以外的)繼承其遺產,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第二個問題:
我國繼承法就有相關的規定:《繼承法》第十九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高法意見」第三十七條規定:「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應按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
」上述規定屬於強制性規定遺囑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不能有效。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處理遺產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才能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上述規定的立法宗旨是保護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的權益,以求法律的公正和社會財富分配的公平,並防止遺囑人通過立遺囑的方式將應當由家庭承擔的義務而推向社會,其積極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國外也有通過「特留份」這樣的規定,以防止被繼承人將全部遺產通過遺囑繼承而剝奪了其他法定繼承人的相關權利。如:
《義大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條規定:「特留份繼承人是那些由法律規定為他們的利益保留一部分遺產或者其他權利的人。他們是:
配偶婚生子女、私生子女以及直 系尊親屬」,第五百三十七條規定:「如果父親或母親只留一個子女,或婚生或私生,則該子女可以獲得遺產的半數,本法第五百四十二 條規定的情況除外。在留有數名子女的情況下,他們可以獲得遺產的三分之二,並且按照相同的份額平均分配給全體婚生子女和私生子女。
」大陸法系的德國、法國和日本等國均有類似的規定。以「特留份」的形式對遺囑自由加以限制,已成大多數國家民事立法的通例。
25樓:銀色佳期
比如父親去世了,遺囑上把自己名下的(非共有財產)給了某個外人,那父親的親屬,比如兒子妻子其父母是不是一點也拿不到
是的,一點也拿不到。
26樓:鼓落的風箏
我國的繼承處理依據主要是繼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法院在審判實踐中一般來說是先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才是按法定繼承。當然在繼承法中也有專門的規定,保護哪些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親屬的合法權利,分得多少,由法院酌情考慮。
國外的法律我就不清楚了,但它對我國處理此類案件沒有任何意義。
財產繼承公證問題,遺產繼承公證怎麼辦
繼承找公證處幹什麼?繼承是自己直接到房管局去辦產權手續,但房管局是要要家庭關係證明的,而家庭關係證明正規是派出所出的。有的地方簡化了就是居委會出了就可以了。而兩家都不出,居委會是可以不出的沒辦法,但派出所必須出,不出你就去找公安局或人大或紀委告他們。遺產繼承公證怎麼辦 小雨手機使用者 公證程式規則 ...
關於繼承法我要怎麼分財產,財產繼承法是怎麼規定的?怎麼繼承財產?
由於兩個老人都沒有留下遺囑,所以適用法定繼承 王某後父的財產先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然後剩餘的財產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如果後父和王某及他妹妹沒有撫養關係的話,王某和他妹妹就沒有權利繼承後父的遺產,如果有的話則和後父的子女及王某的母親一起平分遺產 同樣的道理來分王某母親的遺產,如果後父的子女和王某的母親之間...
愛人過世後財產繼承,配偶和子女怎麼分配
華律網 1 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2 夫妻死亡一方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