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女兒能爭取孃家財產嗎,作為出嫁的女兒有權利爭取孃家的財產嗎

時間 2022-02-28 08:15:20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你諮詢的女兒能爭取孃家財產嗎,這個從法律講也有權利繼承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 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樓:愛我就是馬大帥

法定繼承,你是有分的,有法律依據的。如果是遺囑繼承,遺囑上沒有你,是不可以的。

作為出嫁的女兒有權利爭取孃家的財產嗎

3樓:ri火

有。如果你父母死亡,你可以爭取遺產,你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你的收入全部交給孃家,你也可以和父母兄弟分家獲得財產。

4樓:實在生存不下去

不要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你有什麼權利來爭,除非父母醫囑給你才行,必須要有法律權利。。。。 不過老人免考了很好哄,看自己本事了

5樓:玩命de小豬

詳見關於繼承的相關法律條文

有遺囑走遺囑

沒遺囑先配偶,子女(看清楚包括女)然後其他什麼巴拉巴拉的。

如果你是女兒,你會爭孃家的財產嗎?

6樓:荒誕不經

女兒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繼承財產的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章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樓:臣本布衣

我想問提問者,嫁出去的女兒要不要贍養父母?當然我覺得子女都需要贍養父母,問題來了,既然贍養父母了,如果父母有遺產,是不是有自己應得的一份。不一定是平均,或多或少總該說的過去吧!

8樓:法工

父母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

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

如果父母把財產給他人,或者立遺囑給他人

子女就沒有權利爭議

9樓:擎天柱卡丁車

你說的前提應該是這家也有男孩,兒子女兒如果都照顧老人承擔責任的話,應該一視同仁,都分。如果老人主要由一方照顧的話,這方不論是男孩還是女孩都要多分財產。

10樓:潘增飛

爭別人家的東西沒意思。見錢眼開、見利忘義,為什麼不連老祖宗也爭。

11樓:淡默

如果兒子孝順尊重善待父母,作為女兒的我就不會去爭家產。但如果兒子辱罵虐待父母,作為女兒的我就會抗爭到底。

12樓:八哥

我也是當女兒的,我也有哥哥,我想都不想分孃家的家產,從小社會家庭就灌輸了土地房子存款都是兒子的,但我有3個大姑姐想分孃家土地房子的,天天賊心不死。

13樓:冰麒麟的眼淚

我是女兒,可是家裡沒有兄弟,如果我是有兄弟的女兒,我覺得自己大概率不會的,畢竟兄弟是繼承家族姓氏的人,把家產大部分留給他也很合理。自己只要照顧好自己,如果孃家願意給自己那也好,如果不給也不能去爭奪。一家人還是以和為貴比較好。

14樓:勞司倩辭詒儔

女兒對父母的財產有法定繼承權,不是爭財產。n兒媳本來也沒有對公婆財產的繼承權,有繼承權的是兒子。n如果兒子有能力贍養卻不贍養:不喪失繼承權,但應當不分或少分遺產。n

15樓:錢言萬語

如果你作

為女兒盡到

了應盡責任

當然也應爭

一份財產,也

不必和兒子

平分,但也

得分一點

16樓:在水之湄

那是你沒碰上那樣的家庭,沒有到走投無路的地步,如果,哪有那麼多如果

17樓:匿名使用者

女兒有法定繼承權,除非有遺囑被排除掉,否則可以按照法定繼承順序取得自己的一份

18樓:南紫玉

看你現在的生活,比如你家吃飯都吃不上了,孃家天天吃燕窩魚翅,你說呢?

19樓:

關鍵是你沒兄弟,有了再來這裡發表言論吧!

20樓:美女晚上好

不會,因為那是孃家的財產。

21樓:

不會爭,但多的話孃家願給可留些

22樓:love李佳欣

不會,因為我是獨生女

財產父母財產不給女兒怎辦女兒能爭取孃家財產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的財產,父母有支配權,想給誰那是他們的權利,子女不能爭。

女兒有繼承權,在父母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女兒可以跟兄弟一起繼承

24樓:匿名使用者

嫁出去的女兒也是合法繼承人有權力獲得遺產的繼承權

女兒可以分孃家財產嗎? 20

25樓:戚廣利

1、你公公婆婆有對其財產的處分權利,你們不能干預的;

2、如果是你公公婆婆去世了,他們留下遺囑把他們財產都贈與你的小姑,在法律上是允許的。如果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你們都分得一半財產的。

26樓:楊柳脂硯齋

《遺產法》規定兒子與女兒具有同等的繼承權利,但前提是女兒也要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

27樓:平安

女兒是可以分孃家財產的。

你在問題中提到的公婆應該是都健在的吧?這樣不涉及遺產的問題。處置老房產的權利要看老房產的所有權人的意願。

28樓:泉州律師服務

女兒同樣可以繼承遺產。

祝賀樓上兩位為我國制定了遺產法。

29樓:快樂的阿雅

她的東西,她願意給誰就給誰,沒辦法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法律是女兒嫁出去什麼都有分,不用贍養照樣分,媳婦是什麼房呀地的啥都沒份,只有贍養老人的份,這就是中國法律。

女兒可以回孃家分財產嗎

31樓:華夏精神

法律上有明文規定應該給女兒,所以可以分,樓主應該據理力爭屬於自己的那一份。婆家拿一份,孃家再爭一份,多好,勢利鬼。

32樓:鄧生

不可以,女兒嫁出去了,正常結婚都會把戶口遷到男方了,剩下一些沒遷戶口到男方的估計是為了其他什麼原因才沒遷

3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現在的繼承法是可以的,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得到的不一定都是一樣多。

34樓:匿名使用者

懂事的女兒不會做麼做 法律面前嫁出去的女兒是有繼承權的

35樓:陽光的佛祖在世

從人情道理上講,

女兒最好不回孃家分財產。

因為你已經分婆家的財產了

這樣避免一家財產百家姓氏來分

會非常亂

從漢武帝推恩令開始兒子們分財產

法律支援!!!

現在的法律支援兒女們分財產

你既然問了,在你心中錢最重要……

好男不吃分家飯,好女不爭嫁妝衣

希望你姐妹多多,都帶著老公去分你父母財產……

36樓:

一般情況,孃家有兄弟的,還是不要去分吧,不要**都要

37樓:胡秀蘭

當然可以的,父母財產的分配不分男女

38樓:給愛滋患者手術

你盡善養義務了嗎,盡了可以

39樓:百聞不如一教

可以,就別打仗啊!哈哈哈哈

出嫁的女兒有權利繼承孃家的宅基地和土地嗎

根據中國法律是可以繼承宅基地和土地。農村住宅地是有條件的,只能本地流通,只要保留你本村戶口就可以。但根據中國目前國情,宅基地和土地全都留給兒子 農村嫁出去的女兒,能繼承孃家的宅基地嗎 權秀穎 除依照以上朋友們的回答外,我再補充一點供你參考 根據 繼承法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

遠嫁孃家親戚還上禮嗎,出嫁的女兒孃家親戚有事該隨禮嗎 次次出錢

若邀請您參加婚禮,理當禮尚往來需上禮呀!這是一般禮節! 寶典寶貝我愛你 你要通知孃家親戚並請客,那麼孃家親戚就要上禮。 風沙怒吼 看你自己了,還有當地風俗 哎,遠嫁的姑娘,請假也要上禮的,這樣才是對。你發的尊重清剿的尊重 沁寶奶奶 這個嗎親戚分近遠的,至親的不管你嫁多遠,該上禮的一定要上的,一般的可...

出嫁的女兒戶口在孃家,拆遷分房有份嗎

三經天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是可以享受該待遇的 1 只要當事人的戶口未遷出本集體的,就屬於該集體的經濟組織成員之一,就可以享受相應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待遇 2 由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認定標準,存在地方性差異,當事人可以具體諮詢戶口所在地的集體負責人,以對方的答覆為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定辦法 的規定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