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正氣長春
打架致對方輕傷,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要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
除刑事責任外,依法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主動賠償受害人損失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2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是看法醫堅定是否是輕傷,有一個傷情鑑定標準,你具體可以看一下。
你這個事有正當防衛的性質,但關鍵看派出所怎麼處理,各地的情況有差別,如果你是外地人而對方是當地人,一般就不好處理。
如果派出所已經立案且對方屬於輕傷,看有沒有熟人瞭解一下是否屬於正當防衛,如果沒有這些優勢,最好的處理辦法是在派出所處理前與對方達成調解協議,不讓對方去做法醫鑑定,因為一旦立了案,且對方做了鑑定,派出所一定得有結果,如果不是正當防衛,那輕傷要移檢察院公訴的,雖然最終可能判個拘役或緩刑,但對你的榮譽有影響,如果你不是個體戶而是上班族的話。
若有幫助的話,msn:[email protected]
3樓:北京杜律師
我是專門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根據刑法規定和我的辦案經驗,我覺得你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如有麻煩,可以進一步聯絡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4樓:柚逆卡
他得去鑑定下受傷的程度,輕微傷的話,受點治安處罰條理賠人點錢就成,要是輕傷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你們的情況,他撐死也就是輕傷,你別擔心,給他賠點醫療費,我估計就沒事了
5樓:匿名使用者
感覺三樓「 杜永浩」說得有道理,應該與他聯絡。
6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和解,互賠醫療費、誤工費等。如果對方不同意,就準備同他打這個官司吧。即使他鑑定是輕傷,你的傷也應當鑑定,估計屬於輕微傷。大不了你拘役,他也應當被行政拘留。
(這種情況不應當屬於正當防衛,有些防衛過當了)
7樓:匿名使用者
要1審輸了你就上訴!~~
我還不信了!~這種人能這麼猖獗麼?!~~~
一定要得到懲罰!~~
8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打架致人輕傷,要負哪些刑事和民事責任?
9樓:華律網
打架鬥毆如果構成刑事犯罪的話,是需要坐牢的。那麼打架鬥毆一般可能常見涉嫌的罪名主要有以下兩種:第一種,是聚眾鬥毆罪,根據刑法第292條的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與的,應當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第一點,多次聚眾鬥毆的;第二點,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第三點,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都適成嚴重的社會秩序混亂的;第四點,持械聚眾。第二個可能涉嫌的罪名是故意傷害罪。
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上兩種犯罪,如果說想獲得從輕或者減輕的情形呢,需要有以下的量刑情節:第一點,自首的;第二點,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三點,犯罪過程中中止的;第四點,積極賠償獲得被害人諒解的。
10樓:qq的勾k先生
傷病程度需要由法律檢驗。如果經過法醫鑑定為輕傷,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事責任:向受害人予以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11樓:葉赫那拉聞多
一,傷害案件,要以傷害鑑定結論為準.
二,自訴傷害案件,是指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引用法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一款;【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4、侵佔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1、故意傷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的);
3、侵犯通訊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的);
5、遺棄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的);
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一節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智慧財產權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七節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8、屬於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對上列八項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於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12樓:四哥有法說
(注:此提問是2023年,此後法律作出修改,現對答案進行修改,請注意!)
1、傷情鑑定是專業性很強的工作,要由專業人員從業。不能以外觀傷來判斷的。
2、如果達到輕傷標準,既要承擔刑事責任又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是否承擔刑事責任,要以**傷情鑑定為根本根據。2023年實施的新訴訟法引進了刑事和解制度,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人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
4、輕傷標準已構成刑事立案標準,屬公訴案件。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13樓:匿名使用者
輕傷分為甲乙兩級,如果輕傷甲級的話屬於刑事自訴案件,如果當事人不提起告訴,不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所以要先傷情鑑定。輕傷以上才屬於公訴的範疇。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是否構成輕傷,要以傷情鑑定結果為準,若構成輕傷的話,你外甥要承擔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但若積極賠償,得到受害人諒解,且沒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作為犯罪處理,要求公安機關撤銷案件。
縱橫法律網 王玉琴律師
15樓:
如果是經法醫鑑定的輕傷以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可以判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罰。並附帶民事訴訟。你外甥已婚拘留了10天,如果是行政拘留,這可能就是對他的處罰,那就說明公安機關沒有給他追究刑事責任的打算,如果受傷者也同意和解,那就負責對方醫藥費等全部費用,並給予一定數量的經濟補償,就算了結了此案,不過,還是要由公安機關組織協調結案才是真正的結案。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經過法醫鑑定為輕傷,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1、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17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構成輕傷,這個要有法醫進行鑑定才能得知。如果構成輕傷對方可以追究你外甥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司法實踐中,故意傷害致人輕傷,被害人可以選擇要求公安機關立案,按照公訴案件處理。
也可以選擇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如果按公訴案件處理,在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前,如果和被害人達成諒解,人民檢察院可以相對不起訴。如果起訴到法院在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之前,和被害人達成諒解並撤訴,人民法院也可以不追究你外甥的刑事責任。
在公安機關和解也是可以的,公安機關和解後,被害人就不能就傷害提出刑事控訴。
縱橫法律網 黎成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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