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反悔怎麼辦

時間 2022-01-13 20:25:13

1樓:華律網

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不存在無效情形,買賣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買賣雙方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過戶等合同義務。房屋沒有完成過戶之前,想反悔,實際是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能解除合同,要看《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是否成立;如果沒有約定,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法》第94條的法定解除條件,根據合同的履**況,如果對方存在根本違約,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約定交付定金一方可以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收受定金一方可以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則願意承擔定金責任的一方,可以反悔不賣或不買房屋。

2樓:

賣房買房過程中可以反悔嗎?

3樓:yk有生活小妙招

回答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糾紛應責令出賣方繼續履行合同。

對於確實不能繼續履行的,出賣方應當返還買方的購房款並賠償因違約而給買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更多1條

4樓:

什麼合同都沒有,錄音也沒有就難辦了,建議找專業律師教你怎麼重新收集有利證據,錄音等等。

如果單純依靠收據估計也就只能得回該款,沒有違約金什麼的

5樓:楚人亂彈

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可憑收據起訴

6樓:螞蟻在吵架

這個只是說收到了錢,沒說這錢是買什麼房的錢

7樓:_白房子有抱負

一、如果賣方籤買賣合同後反悔,屬於賣方單方面違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法規進行分析:

1、若買方上訴法院,可能判決強制過戶給買方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若買方不接受協商,可以上訴至法院要求賣方必須履行購房合同。當買方滿足以下5個條件時,也可主張強制過戶:

a. 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效;

b.購房人具有購房資質;

c.購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貸函已下發,部分法院也會支援過戶;

d.售房人構成根本違約,即售房人明確表示不賣的證據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證據材料;

e.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

但是,法院是否會判決強制過戶,需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定,並且如果法院支援買方訴訟,買方還可以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儘管違約金酌情承擔,但屆時真是得不償失了。

注意事項:

①繼續履行必須建立在能夠並應該實際履行的基礎上。如果此時賣方已經將房屋另行**給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經完成過戶的情況下,售房人已經無法實際交付房屋了,在此情況下,買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賠償違約金及其他損失了。

②法院只可能判決強制過戶,但是並不能由法院判決或裁定戶口遷出。

2、買方解除合同並要求賣方承擔根本違約責任

一般情況下,房屋買賣合同中都會有一條補充協議:"拒絕將該房屋**給乙方(買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的,則甲方(賣方)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於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所以,如果賣方在簽訂定金協議以及房屋買賣合同之後違約,那麼雙方可自行協商違約金數額。協商不成買方可以以訴訟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擔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且違約金數額多少是根據實際損失而定。在訴訟過程中,法官會根據以下(但不限於)因素來綜合判斷違約金的具體數額:

a.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核心);

b.違約方的惡意性程度;

c.合同履行的程度;

此外,購房人也可同時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其已向居間方支付的**費用。

3、雙倍返還定金

購房人可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要求售房人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根據《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條:"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

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若法院判決的違約金數額低於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若房屋****部分已經超過房屋總價款的20%,那麼超過部分的金額也是購房人的實際損失),那麼守約方還可向違約方主張賠償其損失;否則,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是不能同時適用的;但違約責任和定金罰則只能二選其一,不可同時適用。

說句實話,買方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需求而定來選擇追究違約的方式,**人作為違約方是無權選擇解約的,所以還要看買方會怎樣想。

賣房子已經簽訂了合同,但是現在賣房反悔了怎麼辦

8樓:華律網

已經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反悔,首先要和買方協商,如果對方已經支付房款需要退回,然後可能需要按照協商結果給付對方補償金,但如果協商不成,那就要按照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支付違約金。通常情況下,合同文字符合法律規定,雙方已簽字,那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將依據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簽訂協議後,一方反悔,建議儘量和對方協商,減少違約金支付的金額。

當然,也會存在一些特殊情況,反悔方可以在法律的範圍內儘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合同並非一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系受對方欺騙或者脅迫而訂立的,這種情況下,受害一方可以以此為由要求撤銷合同。總之,簽訂合同之後,如果想反悔,通常情況下只能與對方協商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但因特殊情況,可以通過其他理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9樓:築家易

建議上訴到法院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房屋買賣沒過戶房產證在我這,現在賣房的想反悔,怎麼辦?

10樓:華律網

如果《房屋買賣合同》不存在無效情形,買賣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買賣雙方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過戶等合同義務。房屋沒有完成過戶之前,想反悔,實際是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能解除合同,要看《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是否成立;如果沒有約定,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法》第94條的法定解除條件,根據合同的履**況,如果對方存在根本違約,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約定交付定金一方可以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收受定金一方可以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則願意承擔定金責任的一方,可以反悔不賣或不買房屋。

11樓:衝浪**優化

如果沒有過戶,房屋產權沒有交易成功,可以按照合同規定,要求房主承擔違約賠償。

房屋買賣中,以下六種情況屬於賣方違約的責任問題:

一、交付不能。當出賣人不能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時,則構成根本性違約,除非出於不可抗力等免責事由,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交付遲延。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出賣人的給付,實際應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將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產權過戶手續。此兩種的給付遲延,只是給買受人造成某些經濟損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這些一般可主張違約賠償即可獲取補救,所以法律不應提供直接解約權。

買受人只有在行使催告後,方可行使解約權。在此中,出賣人可主張某些不可抗力事由為抗辯。

三、商品房的質量瑕疵。《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2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3條第1款規定: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四、商品房面積短少的責任承擔。依照《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4條的規定,如果雙方當事人未有約定,對於依據計算房款的面積誤差超過3%部分,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即超過部分,買受人無需另行支付費用,不足部分,則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這樣處理,是將出賣人交付面積誤差超過3%的房屋視為瑕疵給付。這樣規定,一方面能促使出賣人規範開發、銷售樓盤,另一方面給買受人比行使解除權獲得更多的優惠,通過經濟手段來促使合同有效,避免出現房地產逆向流轉的後果。

五、關於房屋朝向、間距、位置不符合約定或規定的違約責任承擔。對於景觀房而言,如果房屋朝向、間距、位置的誤差直接導致**風景遭受嚴重影響,都使買受人贏利的合同目的受到極大損害,買受人可以行使解約權。對於一般商品房而言如果朝向、間距、位置位置的改變導致日照、通光受到嚴重影響的,買受人可以行使節約權。

六、關於綠化、配套設施以及裝潢不符合約定或規定的責任承擔。出賣人為吸引買受人,在預售時都會對綠化率、配套設施等作出承諾,但許多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往往不能兌現允諾。一般認為,這些違約並不導致生命財產遭受危險,也不嚴重影響生活質量,因此不能認定為根本性違約,不應行使解除權,買受人可以就此主張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2樓:青春主力

首先,我很同情您的遭遇,也能理解您現在的心情。我也遇到過這種事情:

06年底,我買過一個83平的房子,還是頂樓,也是親戚代賣的。買賣雙方、中介一起簽了購房合同,買賣雙方各付了2000元定金。由於到了年底,我們商量了一下,打算年後過戶。

年後,房價升的挺快,賣房的那小子反悔了,而且很有底氣:「我不賣了,並且已經諮詢過律師,最多雙倍返還定金」。當時也想起訴,但是由於手頭事情太多,老婆懷孕呢,我又要準備出差,所以沒有在這事情上再追究。

您的情況和我還不一樣,就是升值後以最初的房價,差額太懸殊了。建議您走法律的路子,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支援你在此,也提醒要買二手房子的朋友,選擇負責任的中介,簽定合同後盯緊點,只有房產證到了自己手裡,買房子的過程才算結束。

13樓:西山甲一號崔偉

打官司吧,要看他當時親戚是否有公證委託,以及寫委託責任承諾書,等一些檔案。若都成立,法院可以判強制過戶給你。。

14樓:天降飛星

你買的是什麼性質的房子,如果是商品房就好辦了,不但要賠違約金,還要補償差價。就是房子現在的價值減去你買的時候的**。如果是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管理的除外)就比較麻煩,一般也就按照約定的違約金支付。

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子和商品房一樣。如果是集體產權基本上就不會有什麼違約金了。

房產證在你手上也沒用。如果他去房管所做一個掛失,你手中的房產證就是廢紙。諮詢一下律師吧。先做一個房屋凍結狀態。在你們的事情沒有解決的情況下,房管局也不會給他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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