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板弟弟
可以提出重新分割財產。
離婚後可以向法院起訴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有兩種:
一種是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虛假的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離婚後才發現的;
第二種是夫妻協議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反悔,向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
對於第一種情形需要注意的是:
一、必須是在離婚後才發現一方有非法侵佔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如果離婚時已經知道但是沒有提出的法院不會受理。
二、不能超過兩年的訴訟時效,從發現之日起的次日開始計算;
三、上述事實必須要有相應證據予以證明和用以證明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
第二種情形需要注意的是:
一、必須在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起訴;
二、要有證據證明一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對財產分割存在欺詐、脅迫等違反公平、信用的行為。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可以向法院起訴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有兩種: 一種是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虛假的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離婚後才發現的; 第二種是夫妻協議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反悔,向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 對於第一種情形需要注意的是:
一、必須是在離婚後才發現一方有非法侵佔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如果離婚時已經知道但是沒有提出的法院不會受理。二、不能超過兩年的訴訟時效,從發現之日起的次日開始計算;三、上述事實必須要有相應證據予以證明和用以證明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 第二種情形需要注意的是:
一、必須在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起訴;二、要有證據證明一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對財產分割存在欺詐、脅迫等違反公平、信用的行為。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一年內發現未經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可以重新提出分割要求。可以起訴,也可以協商
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律規定,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行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時效為2年,自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離婚時沒進行財產分割,離婚幾年後還能分割嗎
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沒有對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離婚時財產沒有分割,離婚後沒有分割的財產始終處於共有狀態,因此這個問題不是債權,而是財產所有權,屬於物權範疇,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與離婚時一方隱藏財產的情況不同。 也就是說,財產的一方可以在任何時候要求分割共有財產.
簽訂離婚協議後反悔的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即雙方協議離婚的,且對於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協議的,如對該分割協議反悔,認為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則可以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對離婚協議變更或者撤銷。
6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情況下,是離婚之日起一年內可以要求分割。
7樓:靖爽律師
回答您好。
提問您好
回答離婚需要協定離婚協議,任何一方對離婚協議存在異議的,必須在一年內提出,否則只能按照協議執行,拒不執行可以到法院起訴。事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提問我的一個朋友,她老公入獄服刑了,她離婚時沒對財產進行分割,等前夫出獄後可以再次訴訟嗎
回答離婚協議可以反悔,但要在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但同時要符合訂立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援。
建議在簽訂離婚協議之前必須要好好的看清楚裡面的內容,如果離婚協議裡面並沒有財產分割的條款一定要重新進行分割。離婚協議上沒寫財產分割離婚後怎麼樣處理之前沒有分割的共同財產。
離婚後財產分割的訴訟時效是三年。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侵佔共同財產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訴訟時效3年就可以
提問她前夫入獄18年
回答在獄中,也可以提出訴訟請求
提問好的謝謝您
回答更多12條
離婚時沒有對財產進行分割,現在還能分割嗎
8樓:華律網
夫妻離婚時,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分割。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後仍可要求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也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9樓:曰法三章
現在能不能分割取決於是否符合法定情形、是否超出法律規定的時效。
如1、2、4情形下發現兩年內可以申請分割,超出則不能。
在3的情形下,離婚後1年內就要求分割,超出1年則不能。
1、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對於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
2、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婚姻關係結束後,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的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
1、2、4適用。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從另一方發現之日起,兩年內都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再次分割,一方有過錯的,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10樓:正商觀察者
如果雙方在離婚時沒有分割財產,可以在離婚後協商分割,或者採取上升到方式解決。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11樓:嘆笑一世傾城
應該是不能了,《僅個人認為》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一般在兩種情形下,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能請求變更或撤銷:欺詐、脅迫
12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當然,雙方也可以協商分割。
13樓:律問問
可以,訴訟時效是2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開始算。
常說的離婚分割財產,指得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由個人所有,不參與分配。離婚財產的分配,先由夫妻共同協商,則不受範圍限制。協商不成,根據法律規定,區分夫妻共同財產。
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以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性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哪些財產是不計入共同財產,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後,如果一方出軌等有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提出訴訟請求,要求法院少分或者不分財產,這種說法是錯誤的,這是常見誤區。根據《婚姻法》47條的規定,不分或者少分財產的情形只包括: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
婚姻法對於一方有過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情形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婚內出軌並不包括在內。在下列情況下,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1 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2 婚後的共同財產原則上均分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註釋 註釋 引用本條的檔案共5件,其中 國家法規2件,部委檔案 0 件,司法解釋 0 件,地方法規 0 件,法院案例3件。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
離婚財產分割,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
財產分割是分你們二人現有的財產,就是一方現在在你們名下的所有財產,包括債權和債務,根據你所講的上述財產,你們雙方如協商不成法院會考慮現在財產由誰支配使用,判決車輛歸屬,價值差額會用其他財產的分配來平衡,電器婚前購買是個人財產,基本分割是均分,也會考慮一方為了照顧家庭子女老人,付出較多,但不會考慮收入...
離婚財產分割,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既然是協議離婚,不存在平分不平分的概念,只要你們雙方協商一致,怎麼分都可以。其次,如果你們協商不成,起訴到法院離婚,依照我國現在的司法實踐,你們結婚不到一年,通常第一次起訴很難判決離婚。第一次不判決離婚的,你半年後可以再次起訴,如果依然不判決離婚的,再過半年可以再次起訴。通常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