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夏天**
工作了十多天還沒有工資這肯定是不合法的,按勞付酬這是必須做到的
2樓:思語新竹
工作了十多天辭職不給工資,說合法也合法,說不合法也有道理。因為你幹幾天就走了,打亂了人家的計劃,屬於違約了。但是你也確實在這裡幹了幾天,也應該給工資。
3樓:析從安
不合法,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他們,現在這些霸王條款都會被嚴懲的!
4樓:
辭職前需要提前一個月寫出書面辭職申請才可以。
5樓:墨軒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員工付出了勞動就有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單位不支付員工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維權方式1,12333是全國勞動保障諮詢**,可以打**投訴,直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找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7樓:加多寶
這個是不合法的就是幹了一天也要付工資更何況是一天試用期應該有試用期的工資。
8樓:
不合法 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9樓:
不合法的,可以去勞動局投訴
工作了10天辭職不給工資怎麼辦?急急急 10
10樓:樂觀小山
員工付出了勞動,就有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單位不支付員工工資是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的。
維權方式:
1、12333是全國勞動保障的諮詢**。可以打**投訴。
2、直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找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辦理程式:
(1)調解申請
指企業勞動爭議的雙方當事人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提出的調解請求。但是,調解並非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階段,雙方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也可以申請仲裁。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只有在收到當事人的調解申請後,才能受理並行使調解。
(2)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企業調解委員會在收到調解申請後,經過審查,決定接受案件申請的過程。調解申請可以是雙方當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須是在雙方合意的情況下。
調解委員會受理審查中,主要就三項內容進行審查:一是調解申請人的資格;二是爭議案件是否屬勞動爭議案件;三是爭議案件是否屬調解委員會受理的範圍。調解委員會在對案件進行審查後,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及時將決定通知雙方當事人。
(3)進行調查
案件受理後,調解委員會的首要任務是做了調查工作。調查的內容主要包括:爭議雙方當事人爭議的事實及對調解申請提出的意見和依據;調查爭議所涉及的其他有關人員、單位和部門及他們對爭議的態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閱有關勞動法規以及爭議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等。
(4)實施調解
實施調解是指通過召開調解會議對爭議雙方的分歧進行調解。調解會議一般由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參加人員是爭議雙方當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關部門或個人也可以參加。
實施調解有兩種結果。一是調解達成協議,這時要依法制作調解協議書。二是調解不成或調解達不成協議,這時要做好燒錄,並製作調解處理意見書,提出對爭議的有關處理意見。
(5)調解協議的執行
調解協議達成後,爭議雙方當事人都應按達成的調解協議書內容自覺地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七條 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一方在十人以上,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舉代表參加調解、仲裁或者訴訟活動。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爭議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
用人單位未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樓:檸子李
可以打12333投訴,說明餐館名稱,地址,因什麼欠薪,一般會有客服接聽**處理。
13樓:
沒有勞動合同的話,你是很難要到工資的
中國目前的國情就這樣,沒有多少人是有勞動合同的所以往往工人一直處於弱勢地位,一出問題都是受害者。
沒有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你母親的這種情況,若是勞動強度太大,吃不消,那麼寧願不要工資,也不能累到自己
還有,從現在也就能看處,及時你媽媽再幹半個月,到最後這個老闆很可能還會找藉口扣錢
老闆的心比較黑~
工作十天,沒有申請離職,有工資嗎?
14樓:你是誰
1.不按正常離職流程提交離職申請的,企業可以曠工自離為由暫不發工資;
2.建議可按正常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工作了十天是否有明確轉正檔案,如無則可用試用期離職要求,提前3天提交申請即可離職。
15樓:
我個人認為可以,你就工作了十天,還自動離職了,老闆給你工資就算可以的了,不然給你算曠工,你一毛錢也拿不到
16樓:劉奇斌
試用期最多不超過七天,應該能拿到點工資,如果遇到刻薄的老闆,也有可能不給你。要看你的運氣。也要大膽的和老闆講道理索取工資。
17樓:號
合理了,不然你都沒有錢。才十天,畢竟沒簽合同。離職就是離開現有的職位。
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辭職、停職、免職、死亡等原因,脫離其所擔任的職位。詞語概念基本資訊詞目:離職拼音:
lízhí詞義:暫時離開職位;離開工作崗位,不再回來。
18樓:
我想問一下,為什麼不辦理離職呢?
你和老闆說的時候,他那樣回答你,你可以順便問,怎麼辦離職,我這就辦。
沒簽合同,那約定的工資是多少,你怎麼確定?
按理來說,是要按實給你發工資的,但是你不申請離職,正好給了老闆藉口。
因為你還沒有做滿一個月,否則沒簽合同,你還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19樓:
自離職是沒有任何工資的你老闆人不錯
我媽怎麼那樣啊!我工作了三十多天得了2700多工資。我讓老闆爸工資全部拿給我媽媽。回家後我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你也比較的記仇,也不是什麼善男信女。彼此彼此了。你不覺得你跟你媽媽特別像麼。第一個月的工資既然都給你媽就當孝敬老人家了,你還要回來500買化妝品,下次工資再買不行嘛?還有你媽把你養那麼大就不如那幾百元錢嗎?感情不是用錢衡量的,你也有有孩子的時候,知道你媽不捨的吃穿也要給你買的時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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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紫桐 這是不可能的。可能拉錯黑名單了。多 待幾天看看情況。要開心哦 雙魚just噯 不想聊了,或者是她本來就只是這幾天心情不好,找個人發洩下,心情好了就沒你什麼事了 幽之神 可能她有老公或者男友了,不想被誤會就拉黑了。為什麼一個女生突然不理我了,前幾天聊的都很好啊,昨天發資訊沒回,今天發也沒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