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專揀米粒
緩刑的意思對被告人有罪宣告,同時暫不處於刑罰,這種是附有條件的,就是在家期間要守規矩,在一年內不能犯事,在家改造期間與人鬥毆,造成對方輕傷,已經違背緩刑改造的規定,面臨撤銷緩刑,執行拘役6個月,會送到公安局看守所就近羈押執行。
刑期結束後,影響報考公務員。
依據《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七條,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第六十九條,數罪併罰的一般原則: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
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物件的;
5、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方式。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拘役不同於管制:
管制是指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交由公安機關管束和人民群眾監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罰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徵:
1.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不剝奪其人身自由。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不羈押在監獄、看守所等執行場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也不離開自己的家庭,不中斷與社會的正常交往。
對罪犯不予關押,是管制刑與其他刑罰方法的重要區別。
2.被判處管制刑的罪犯須在公安機關管束和群眾監督下進行勞動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現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擔任領導職務、外出經商、遷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謀生計,在勞動中與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緩刑,就是對於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備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在一定期間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制度。
刑法第67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緩刑,不是刑罰的種類,只是刑罰執行的一種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根據其犯罪情節和認罪、服罪、悔罪表現,認為原判刑罰可以暫緩執行,規定一定期限的考驗期,在考驗期內沒有發生法定的撤銷緩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執行的一種刑罰執行制度。
不知道這麼說,問者是否明白了。。。
3樓: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1.請問這種情況需要坐牢嗎,是要先拘役6個月,再執行緩刑嗎
緩刑是對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或者不屬累犯的犯罪分子適用的量刑制度
根據刑法第76條,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刑法第77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就本案而言,符合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的拘役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也就是說,只要經過1年的緩刑考驗期並且在考驗期沒有發現漏罪、沒有再犯新罪並且沒有違規的情況下,就不會再執行拘役了。而緩刑的考驗期是【不用在監獄內執行】的,不算嚴格意義上的坐牢但是屬於刑事犯罪
2.他只是跟人起口角,不小心把對方打耳膜穿孔了,是輕傷
故意傷害罪輕傷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據是刑法234條,本案屬於刑事犯罪,只是緩刑就不必坐牢而已
3.刑期結束還能報考公務員之類的職位嗎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依據是公務員法24條第1項
就本案而言,建議在緩刑期內謹慎依法行事,這樣在1年之後就可以經過成功的考驗期而不必執行拘役了。至於公務員是不滿足條件報考了,建議從事其他職業的工作吧,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祝順利!
4樓:劉大來律師
1、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2、緩刑,是指對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如果暫緩執行刑法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就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在考驗期內,如果遵守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的一項制度。
緩刑一年執行是指一年後才執行拘役處罰。
3、你上面理解是對的,在緩刑期間,只要沒有違反刑法中規定的緩刑期間不可以做的事情,緩刑期一滿,6個月的拘役就不用執行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叫你的朋友在這一年內不要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尤其不能犯罪,否則會撤銷緩刑考驗期直接執行刑罰的。有一點要明確,緩期執行也是刑罰的一種執行方式,只不過緩刑是在維持原判刑罰效力的前提下給犯罪人以悔過自新的機會,考驗期滿可以不收監執行而已,不影響犯罪人受過刑事處罰的事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所以你的朋友以後不能再報考公務員了,而且國企、事業單位之類的都進不去,因為這些單位都要政審的。
6樓:
不需要坐牢,但是公務員一般是不能考取的。
7樓:京城李律師
緩刑期間不再犯事,就不用拘役6個月了,受過刑事處罰後,報考公務員之類的職位是要受到一些影響的。有些崗位估計不能應聘了。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在監獄坐牢,就是在家裡坐牢,緩刑一年,這一年裡不能出本市,如果犯一點事兒就抓回去把六個月拘役給吃掉。拘役算前科不算累犯,一般拘役3到6個月
9樓:隨意流蕩
不需要坐牢了,緩刑的意思是刑罰不會實際執行了,但是會有案底,不能再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之類的崗位了,因為就算筆試過了,政審也過不了的。謝謝
10樓:匿名使用者
緩刑一年期間不再犯事,就不用拘役6個月了,也就是不用去坐牢了。而且拘留一天一般可以折抵兩天的緩刑考驗期。緩刑只是刑罰一種執行方式,你的朋友屬於刑事犯罪,但情節輕微,所以使用緩刑。
但會在檔案中留下汙點,報考公務員過不了政審。
11樓:智商三千五
緩刑一年指一年之後執行,緩刑期間不再犯事,就不用拘役6個月了。很遺憾,刑期結束後不能報考公務員之類的職位。
12樓:遊戲霸主哈哈
緩刑一年 ,就是意思,你要等到1年後才能執行那6個月的拘役。在這一年裡如果表現好的話一般可以減刑,甚至不用去做那6個月的拘役呢!告訴你那朋友讓他乖點就沒事拉
13樓:邸略
緩刑期間就是這一年,如果你不犯同樣的罪,就不用再拘役了。
要是再犯,就執行。
至於考公務員嘛,我看是夠嗆了。
14樓:北京刑事律師劉高鋒
首先已經構成犯罪,且被處以刑罰,但是不接受實際的刑罰,即在一年之內不因故意犯罪即可不執行6個月的拘役刑罰。如果沒有其他因素的話,被判的罪名是故意傷害罪。
如果該刑罰期間結束而沒有故意犯罪,就相當於未犯罪,不按照已經犯罪的粗話了和認定,也就是說,報考公務員是不受「無刑事犯罪記錄」影響的,可以報考。
15樓:強健你的大腦
最簡潔的回答
拘役是刑事處罰
緩刑是考驗期,不需要坐牢,緩刑期兩年內無故意犯罪,拘役不再執行。如有故意犯罪,緩刑結束執行拘役。
受過刑事處罰,不可擔任任何職務公務員。
16樓:鐵甲洪流
需要被判拘役6個月,但緩期一年後執行,現在還是不收監。如果一年內沒有故意犯罪,這6個月的拘役就不執行了。
拘役是刑事處罰,輕傷已經構成故意犯罪,他不能再報考公務員等公職類考試了,衝動是魔鬼,一失足而成千苦恨。希望以後能冷靜點,退一步海闊天空。
17樓:
不需要坐牢了。緩刑一年的話,你朋友就屬於戶籍地派出所的監管物件了,法定不許出境,公安機關隨叫隨到。這一年你必須每月到派出所報到接受詢問,主要是問你一天在做啥子之類的,還要詢問他的直系親屬。
如果這一年內收到治安或者刑事處罰可以立即收監,送到看守所或者監獄去。
受過刑事處罰了,不能再報考公務員了。
一個輕傷,你們都可以遭起訴到法院,還判了,我真有點佩服你們。
給傷者多拿點錢嘛,可以申請調解的,輕傷及其以下都是可以調解的。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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