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刑滿釋放人員監管規定
我國並不會對對刑滿釋放人員進行監管,而是實行安置幫教工作,即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動。
二、安置幫教工作制度:
(一)人員接受制度
收到《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或《解除勞動教養人員通知書》後應及時登記,7天內通知家人及親屬到監獄或**所接回。刑釋解教人員迴歸後,7天內上門家訪,瞭解刑釋解教人員基本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幫助解決,減少脫管、失控現象發生。
(二)請示報告制度
幫教安置組織要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加強組織觀念,對工作**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不報,緊急情況要邊處置邊報告。上級部門對請示的問題要及時研究,儘快予以批覆。
(三)建檔統計制度
司法部門對幫教安置物件要逐人建檔。幫教安置物件的犯罪情況、改造表現、家庭成員、社會關係、接受教育、考核鑑定等情況要記入檔案。幫教安置組織要建立起幫教安置工作情況統計報表制度。
統計報表和統計資料分析,要保證真實、準確,不得拒報、錯報、漏報、虛報和瞞報。
(四)培訓工作制度
幫教安置組織要建立幫教安置工作者的學習培訓制度,採取多種形式對專業幫教安置工作者和社會志願者進行業務培訓,確保幫教安置工作的質量。
(五)資訊報送制度
幫教安置組織要加強資訊與報送工作,堅持客觀性和實效性的原則,收集、整理本地區幫教安置工作的經驗、做法、重要活動及典型案例等各種幫教安置工作資訊,及時逐級上報。
(六)監督檢查制度
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的幫教安置執行工作受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工作應予配合。各級幫教安置組織要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檢查制度。
要積極接受紀律檢查監察部門的監督和上級幫教安置組織的監督檢查。
(七)情況通報制度
幫教安置工作各成員單位之間要建立情況通報和資訊交流制度,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情況通報會,交流工作情況和工作資訊,遇有重大政策出臺或突發事件發生要隨時通報。
(八)例會制度
幫教安置組織應當建立定期例會制度,傳達上級幫教安置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區幫教安置工作的規劃和實施方案,聽取有關部門的工作彙報,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九)強化“三項管理”,杜絕刑釋解教人員的再犯罪
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歸正人員的心態很不平穩,存在過一天算一天的得過且過思想,為真正杜絕他們思想行為上的重複犯罪現象,我們在加強思想教育、化解消極心態和安置落實工作的基礎上,重視對這一部分人員的跟蹤監督管理工作。
2樓:匿名使用者
刑滿釋放人員在向派出所遞交釋放證明,辦理戶口等手續後,是不需要每個月去派出所報到的。法律沒有規定。如果樓主確係刑滿釋放人員,遇到這樣的事情,你應問清派出所這麼做的依據是什麼,如果沒有法律依據,你可以拒絕,並向上級公安機關或**反映。
3樓:陽光的老飈
很明顯這是一種偏見,只要你本本分分做事 踏踏實實做人 ,會有改觀的。
刑滿釋放的人員必須去當地派出所報道麼?如果不去會有什麼後果?
4樓:
刑滿釋放三年後要不要去當地報道?如果不去有什麼後果?
5樓:匿名使用者
去派出所,主要是辦理戶口的變更。一般遞交釋放證明,就可以辦理戶口的!
如果不去的話,你的身份證等證件的使用,將會受到影響。而且,你在這期間內發生的一切有利的財產證明,法律上可以不承認!
縱橫法律網 陸江濤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地派出所報道就是變更一下戶口。不去問題也不太大。只要有第二代身份證就不怕了
我被別人打,當時派出所就把打我的人放了,現在法醫鑑定為輕傷,我有權利要求派出所抓人嗎?求專家指教
輕傷的話說明對方要負刑事責任,可處六個月以拘役 管制。你可立即要求派出所立案,並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立案,要求對方承擔刑事附帶民事責任。也就是要判對方刑和賠償你的醫療費用,誤工損失等等。 京城李律師 法醫鑑定為輕傷,應當對打人者追究刑事責任,你有權利要求派出所履行職責。如果派出所不予處理,你有兩條救濟...
我當地派出所不給我孩子上戶口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一 嬰兒 出生醫學證明 影印件1份,驗原件 二 父母結婚證 身份證 戶口簿 影印件各1份,驗原件 三 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原件1份 四 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 政策內生育二孩的...
當地派出所叫去說我有詐騙行為然後又叫明天錄口供這是怎麼回事而且我也沒做過網路詐騙呀
如果是當地派出所叫你去錄口供,警察一定是已經掌握充分的證據,如果證據不確鑿,公安部門不會傳喚你的,你還是配合 工作,去了解一下到底怎麼了。 深山裡的生活 當地派出所叫你去說有詐騙行為,然後又叫你明天錄口供,這是怎麼回事,不管是怎麼回事,叫你去你就去就對了唄。你去了就知道了,不去誰知道呢,你只管說你的...